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園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文章屬性
?【制定機關】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6.10
?【字 號】浙政辦發〔2021〕15號
?【施行日期】2021.07.15
?【效力等級】地方規范性文件
?【時效性】現行有效
?【主題分類】企業技術進步與高新技術產業化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園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浙政發〔2021〕16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0〕7號)文件精神,推進全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包括國家高新區、省級高新區、省級創建高新區,以下統稱高新區)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擔當科技自立自強使命,堅持“又高又新”,聚焦高質量、競爭力、現代化,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打造現代化經濟體系,完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提升自主創新力、產業競爭力、引領輻射力和國際影響力,為浙江率先形成新發展格局提供戰略支撐。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示范區、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和新發展格局支撐平臺,勇當科技和產業創新的開路先鋒。
———創新驅動發展示范區。匯聚一批高層次人才、平臺,實施一批戰略性重大科技項目,攻克一批支撐產業和區域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新增一批自主可控、國際領先的高新產品,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企業,形成一批標志性高新產業鏈和創新型產業集群。高新區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占生產總值(GDP)比重達到8%左右。
———高質量發展先行區。高新區畝均稅收達到42萬元/畝左右,高新區規上工業增加值、高新技術企業數占全省比重均超過50%,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區內規上工業增加值比重超過80%,全員勞動生產率達到50萬元/人左右。綠色生態發展體系基本形成,單位工業增加值綜合能耗保持全省領先水平,成為我省碳達峰碳中和的先行軍。
———新發展格局支撐平臺。建設一批省級創建高新區,認定一批省級高新區,推動工業強縣省級高新區全覆蓋;升級一批國家高新區,實現設區市國家高新區全覆蓋。爭取5家國家高新區進入全國前50,杭州、寧波國家高新區進入全國前10并爭創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
到2035年,高新區創新驅動發展和高質量發展走在全國前列,建成一批具有全球競爭力、高水平現代化的科技園區,主要產業進入全球產業鏈、價值鏈中高端,實現園區治理
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我省建設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和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的重要支撐。
二、著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一)建設高水平科創平臺。積極建設高能級戰略平臺,打造優勢領域創新策源地。(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高新區所在地政府為責任主體,下同)編制全球創新資源地圖,實施精準對接招引。支持引進名校名院名所,主動布局國家和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載體。支持建設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共性技術研究和轉化平臺。支持骨干企業牽頭建設國家和省工程研究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產業技術創新組織。對符合條件的科研機構,優先認定省級新型研發機構。(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
(二)引導高端人才集聚發展。優化人才政策體系,打造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深入實施“鯤鵬計劃”等人才計劃,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支持建立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綠色通道,推廣“人才碼”,對各級人才給予政策傾斜。(責任單位:省委人才辦、省科技廳)深化產教融合試點,建立骨干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協同培養機制。(責任單位:省
教育廳)高新區內企業聘用的具有高級管理或技術職務的外國高端人才,申請工作許可不受年齡、學歷和工作經歷限制,可給予最長期限5年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三)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推動產業鏈延伸、價值鏈提升、供應鏈貫通,提升創新鏈整體效能。鍛造一批“殺手锏”技術成果,增強核心領域的全產業鏈優勢。支持圍繞主導產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聯合攻關,推進前沿技術在產業鏈關鍵領域的應用。(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廳)鼓勵采取揭榜掛帥、擇優委托、滾動立項等方式,提高科研攻關的精準性。(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四)完善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圍繞主導產業,高水平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和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提供全鏈條科技服務。深化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試點。(責任單位:省科技廳)加大科技咨詢師、技術經紀人等專業人才培育力度,打造科技服務業高地。支持建立研發外包與服務中心、中試熟化基地以及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中心等。(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
三、全面激發企業創新活力
(一)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建設企業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載體,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建立研發和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市場監管局)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建立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將研發投入強度高的企業納入重點支持清單,給予研發費用獎補。擴大首購、訂購等非招標方式應用,加大對重大創新技術、產品和服務的采購力度。(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
(二)建立科技企業梯度培育機制。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隱形冠軍、單項冠軍和“鏈主”企業,實現由小到大、由成長型到平臺型和領軍型梯次升級,打造科技企業“雙倍增”主平臺。圍繞頭部企業,構建中小微企業配套、相互支撐的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企業群,優化創新小環境,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廳)
(三)完善中小企業孵化育成體系。推進專業化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大學科技園等建設,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企業孵化育成鏈條,實現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全覆蓋。將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孵化情況列入高新區高質量發展評價
指標體系。(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落實創業孵化載體的稅收優惠、績效獎勵等政策,支持舉辦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四、培育壯大現代產業集群
(一)做大做強特色主導產業。每個高新區主導產業原則上不超過3類,著力打造標志性產業鏈。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促進園區調整產業結構、強化核心功能、提升發展質量。深化“鏈長制”,推進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深度融合。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和擁有較強競爭力創新力的“新星”產業群。優先支持打造未來工廠。(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科技廳)開展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工作。(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科技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