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批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文化部關于請公布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報告的通知
文章屬性
?【制定機關】國務院
?【公布日期】1986.12.08
?【文 號】
?【施行日期】1986.12.08
?【效力等級】國務院規范性文件
?【時效性】現行有效
?【主題分類】風景名勝、世界遺產與歷史名城保護
正文
國務院批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文化部關于請公布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報告的通知
(1986年12月8日)
國務院同意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文化部《關于請公布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請研究執行。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國務院批轉國家建委等部門<關于保護我國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的通知》(國發〔1982〕26號)的要求,切實做好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建設和管理工作。
關于請公布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的報告
一九八二年二月,國務院批轉原國家建委等部門《關于保護我國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公布了第一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名單,對保護我國歷史文化名城、優秀歷史文化遺產的工作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幾年來,各歷史文化名城都積極開展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編制保護規劃,采取保護措施,加強維護管理,處理好保護與開發建設的關系,取得了較大
成績。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的公布,也帶動了其他城市在發展建設中注意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和城市特色。當前,城鄉經濟十分活躍,各項建設和旅游事業發展很快,為使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工作進一步深入,適時公布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強調在現代化建設中切實保護好優秀的歷史文化遺產,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發展旅游事業,是十分必要的。
經請示國務院辦公廳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我們于一九八四年四月著手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的準備工作。考慮到由國家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對國內外的影響甚大,為慎重起見,我們采取了自下而上推薦,廣泛征求意見的辦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先后推薦了八十個城市,我們就這些城市征求了各有關方面和專家的意見,并重點作了實地調查。全國政協文化組和經濟建設組曾專門召集政協委員和專家對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名單進行了討論,提出了建議。此后,我們邀請全國歷史、文物、考古、革命史、建筑、城市規劃、地理等各界的知名專家、教授開會,對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進行了審議。我們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的名單基礎上,綜合各方面的意見,這次,確定三十八個城市(名單及簡介附后)作為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報請國務院核定公布(臺灣省的歷史文化名城待以后公布)。
為了切實保護和管理好歷史文化名城,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一、我國是一個有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的國家,值得保護的古城很多,但考慮到作為國家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在國內外均有重要影響,為數不宜過多,建議根據具體城市的歷史、科學、藝術價值分為兩級,即國務院公布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布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的歷史文化名城。
二、關于歷史文化名城的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歷史文化名城應是“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具有重大歷史價值和革命意義的城市”。在具體審定工作中要掌握以下幾點原則:
第一,不但要看城市的歷史,還要著重看當前是否保存有較為豐富、完好的文物古跡和具有重大的歷史、科學、藝術價值。
第二,歷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護單位是有區別的。作為歷史文化名城的現狀格局和風貌應保留著歷史特色,并具有一定的代表城市傳統風貌的街區。
第三,文物古跡主要分布在城市市區或郊區,保護和合理使用這些歷史文化遺產對該城市
的性質、布局、建設方針有重要影響。
三、做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要保護文物古跡及具有歷史傳統特色的街區,保護城市的傳統格局和風貌,保護傳統的文化、藝術、民族風情的精華和著名的傳統產品。保護規劃要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按《城市規劃條例》規定的程序上報審批。各歷史文化名城要制定保護、管理的地方法規,明確保護對象及其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分別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四、對一些文物古跡比較集中,或能較完整地體現出某一歷史時期的傳統風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區、建筑群、小鎮、村寨等,也應予以保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縣人民政府可根據它們的歷史、科學、藝術價值,核定公布為當地各級“歷史文化保護區”。對“歷史文化保護區”的保護措施可參照文物保護單位的作法,著重保護整體風貌、特色。
五、繼續加強宣傳,提高廣大干部和群眾對保護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重要意義的認識。開展科學研究,為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建設及其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提供科學依據。同時,加強對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專門人才的培養工作。
六、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保護區需要一定的資金,中央有關部門及各級地方政府在財力可能的條件下,應給予支持;同時可依靠社會力量,開辟多種資金來源。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研究執行。
附: 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及簡介
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
(三十八個)
上海 天津市 沈陽 武漢 南昌 重慶 保定 平遙 呼和浩特 鎮江 常熟 徐州 淮安 寧波 歙縣 壽縣 亳州 福州 漳州 濟南 安陽 南陽 商丘(縣) 襄樊 潮州 閬中 宜賓 自貢 鎮遠 麗江 日喀則 韓城 榆林 武威 張掖 敦煌 銀川 喀什
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簡介
上海
上海是我國近代科技、文化的中心和國際港口城市。古代這里為海濱村鎮,唐天寶十年(751年)設華亭縣,宋設上海鎮,元置上海縣。上海具有光榮的革命歷史,是中國共產黨的誕生地,近、現代許多重要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的活動都發生在這里,如小刀會起義、五卅運動、上海工人三次武裝起義、松滬抗戰等。現存革命遺址有中共一大會址、孫中山故居、魯迅墓、宋慶齡墓、龍華革命烈士紀念地等。文物古跡有龍華塔、松江方塔、豫園、秋霞浦、唐經幢等。上海近代的各式外國風格建筑在建筑史上也具有重要價值。
天津
天津是我國北方重要的港口貿易城市、交通樞紐。從金、元時起,由于漕運興盛促進商業繁榮而發展起來。明代在此設衛建城,進一步奠定了古城的基礎。保存的文物古跡有天后宮、文廟、廣東會館等。革命遺址有大沽口炮臺、望海樓遺址、義和團呂祖堂壇口遺址、覺悟社、平津戰役前線指揮部等。傳統文化藝術有泥人張彩塑、楊柳青年畫、天津曲藝等。現存的過去各國租界地的外國式建筑和清末民國初年的別墅式建筑和街道,如同一個近代“建筑博物館”,很有特色。
沈陽
位于遼寧省中部,漢代建侯城,遼、金時為沈州,明代在金、元舊城址上重建沈陽中衛城,一六二五年清太祖努爾哈赤遷都沈陽,擴建城池,增筑外城,是清入關前的政治中心。沈陽故宮是除北京故宮外,保存最完整的宮殿建筑群。城北的北陵(昭陵)和城東北的東陵(福陵)是皇太極和努爾哈赤的陵墓。其它文物古跡還有抗美援朝烈士陵園、周恩來少年讀書處,以及永安石橋、塔山山城和一些寺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