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資本—打破公租房資金瓶頸
【摘 要】近兩年各地大力開展保障性住房建設,其中公共租賃住房慢慢成為保障房建設中的主力軍。但是由于公共租賃住房自身的某些特點,公共租賃住房的資金供應成為阻礙大力建設和發展的最大障礙,為拓寬公租房融資渠道,國家提出了引入社會資本進入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本文通過分析公共租賃住房發展現狀和社會資本概念,提出了社會資本進入公租房建設的幾種主要渠道。
標簽 公租房;融資模式;社會資本
1.公共租賃住房
在現行的住房保障體系外,還存在著一部分既不符合廉租房的保障標準,又無經濟實力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群體,置身與市場與政府保障之間的空白地帶,房價的高漲加劇了住房矛盾,迫切需要一種新的住房制度保障這部分人群的住房需求。這部分群體被形象地成為“夾心層”,針對于“夾心層“群體所處的尷尬處境以及我國的住房保障制度還需不斷發展和完善的現實需求,我國政府適時推出了公共租賃房這一新型的租賃型住房保障品種,力求解
決“夾心層’’住房困難問題,公共租賃住房也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應運而生并逐漸發展起來的。
2007年,常州等地開始了公共租賃住房試點,用于保障“夾心層”的階段性住房需求。2008年以來,北京、上海、廣州、重慶等一些城市開始探索公租房的建設,建設方式主要為政府投資自建或在商品房開發中配建這兩種方式。2009年到2010年,許多大中城市加入到公租房建設中來,如深圳、鄭州、淮安、青島、天津、福州、杭州等市。2010年6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7部門聯合制定下發《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我國開始全面推廣實施公共租賃住房制度。
近幾年公租房占保障房的比重在逐漸增加。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計劃新建公租房40萬套,占590萬套保障任務約7%;2011年全國計劃新建公租房220萬套,占1000萬套保障房任務22%;2012年全國計劃新建公租房230萬套,占700萬套保障房項目約33%。部分省市更加明確規定今后將把公租房作為保障房的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