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為保證我校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加強財務管理,規范全校財務行為,
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政
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以及其他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
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制止奢侈浪費的方針,在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原則下講求經濟效
益。
第3條 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⑴ 合理編制預算,統籌安排各項資金。通過對資金
的領撥和運用,對全校的財務活動進行綜合管理,在科學預測各種因素對收支影響的前提下,
合理編制年度預算,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全面反映全校的財務狀況,統籌安排
各項資金,從而保證全年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⑵ 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⑶ 建立
健全內部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和財務監督,保證全校各種經濟行為有章可循、
照章辦事,實現規范化管理。⑷ 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
第二章 各項制度
第4條 本校實行“統一領導、分校報帳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校長是全校財務
工作的領導,對對學校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全面責任。學校
財會工作應當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審計、稅務部門的領導、檢查、監督和業務
指導。
第5條 根據財會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財會工作的特點,財務辦公室設置的
會計崗位有:記帳會計1人、出納會計1人、報帳員10人。
第6條 記帳會計具體組織本校的財務會計工作,編制經費預、決算,草擬內部財會
管理制度,檢查、考核財會工作并向校領導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和意見,積極籌措資金,合
理使用經費,督促財會人員依法開展會計管理和會計核算。負責登記明細及總分類帳簿,負
責往來款項的結算和清理,防止發生呆帳,負責票據管理工作,要求票據領、繳無差錯,保
管安全,歸檔及時,按規定編制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財務分析;兼管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按
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整理、立卷、歸檔,并妥善保管;兼管財產物資清查工作,
做到定期清查盤點,保證帳、卡、物相符。
第7條 出納會計,負責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及時登記日
記帳簿,做到手續齊全,真實準確,傳遞及時,日清月結。
第8條 報帳員負責登記本校現金的收付。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及時登記日記帳簿,
做到手續齊全,真實準確,傳遞及時,日清月結。編制本校經費預、決算,根據中心學校內
部財會管理制度,檢查、考核財會工作并向校領導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合理使用經
費。
第9條 校長對財會工作的領導職責。本校校長是校全面工作的領導者和決策者,
對本校財務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其職責是:⒈貫徹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
執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項財會制度和財經紀律。⒉對財會人員加強政治、
業務方面的培養,努力提高校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理財水平。⒊提出財會管理工作的
指導性意見,領導財會人員建立健全學校財會規章制度,不斷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并對重點
經濟行為制定具體的財務控制和管理辦法。⒋依法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保障學校開展正常
工作的資金需求,合理配置各類資源,提高資產利用率,不斷改善辦公條件。⒌審批校年度
經費預算和決算,了解學校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并對學校重大經濟事項作出決策。⒍加強財
會干部梯度建設,選拔和任用財會干部。
第10條 記帳會計崗位職責。⒈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規章制度,掌握各項費
用的開支渠道和開支標準,加強財務監督,把好財務收支關。⒉負責與出納進行結帳并填制
記帳憑證,登記明細帳,及時分析、清理債權和債務,結算往來款項。⒊正確核算和計算工
資分發表,做好各項代扣款工作,協助出納按時發放工資。⒋根據銀行結算辦法及現金管理
規定,定期核對銀行存款余額,協助做好余額調節表,做到帳帳、帳款相符。⒌登記保管各
種票據,做好領用繳銷登記。⒍組織編制全校經費預算、決算,嚴格按計劃使用經費,定期
檢查預算執行情況,公布計劃執行進度及經費使用情況。⒎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認真審核
原始憑證,正確運用會計科目,準確、及時地登記帳簿,并按規定結帳,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做到數字真實,內容完整,報送及時。定期進行財務分析,針對存在的不足之處提出改進措
施。⒏對各項開支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對于不符合規定或手續不全的經濟
業務,有權拒絕辦理。⒐負責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定期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保證帳、
卡、物相符。⒑管理本校會計檔案,負責裝訂及妥善保管各種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檔案
資料,并立卷歸檔。⒒按照規定的要求,做好財務決算工作。
第11條 出納會計崗位職責。⒈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把好現金收付關,接受有
關部門和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帳、款的檢查。⒉負責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業務的收
付,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憑證有權拒付。⒊負
責登記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現金帳面余額要與實際庫存現金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余額
要及時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帳面余額和對帳單調節
相符。對于未達帳項,要及時查詢。做到日清月結,真實準確。⒋所有款項的收付,以及其
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都要及時進行會計處理,填制好記帳憑證,并按
制度規定的財務處理程序,及時傳遞。⒌妥善保管好現金、各種支票和收據;不得將空白支
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不得將銀行帳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⒍認
真填寫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超過現金結算起點的業務,必須通過轉帳結算。因特殊原因簽
發的空白支票,要寫明收款單位、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用途,并及時清理結算。⒎出納人
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帳簿登記工作,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12條 報帳員崗位職責。⒈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把好現金收付關,接受中心學校
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帳、款的檢查。⒉負責辦理現金業務的收付,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
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憑證有權拒付。⒊負責登記現金日記帳,現金帳
面余額要與實際庫存現金相符,做到日清月結,真實準確。4.妥善保管好現金和收據,及時
報帳,報帳時按會計資料裝檔要求進行原始憑證的整理。
第13條 財會人員任用的基本條件。會計人員應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會計電
算化證書,必須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技術職稱。在財務工作中應當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嚴守
財經紀律,熱愛本職工作,刻苦鉆研業務,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能和工作水平,熟悉財經
法規和財會制度,并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從事會計工作,嚴守財經秘密,運用掌握的會計信
息和會計方法不斷完善機關內部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本校任用財會人員應當實行
回避制度。校領導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務工作。記帳會計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出
納、所屬學校的報帳員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親屬為: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
旁系血親關系。
第14條 根據《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某些科目不需用
的可不以不用,但不得自行編造、更改會計科目。根據會計制度規定和業務管理的實際需要
設置明細科目。
第15條 辦理財會業務,必須按規定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出納人員應及時審查原
始憑證的內容是否齊備,章印是否齊全,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是否有購買實物的驗收證明
或收款單位發票專用章、收款人的收款證明,是否有涂改、挖補、錯誤現象,原始憑證是否
直實、有效等。記帳會計要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不同事項的原始憑證,
第16條 學校采用記帳憑證處理程序,其基本內容是:⒈出納人員、報帳員根
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單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報帳員根據原始憑證或
原始憑證匯總單填制支出報帳憑證;3.記帳會計原始憑證或支出報帳憑證填制記帳憑證;4.
根據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單或記帳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帳;5.根據記帳憑證登記總分
類帳;6.月末,將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和各種明細分類帳的余額與總分類帳有關帳
戶的余額核對,同時將銀行存款日記帳與銀行對帳單進行對帳;7.月末、根據總分類帳和明
細分類帳的資料,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17條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在財務辦公室內部建立稽核制度?;藣徫挥捎?/span> 帳會計兼任?;巳藛T對發生的所有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程序性進行審核。有權對 不合規定、手續不完備的票據,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有權向有關人員詢問經濟業務 內容,查對原始記錄,索取證明材料,有權對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管理的建議;對 違反財會制度或損害國家、公眾利益的收支,應予制止和糾正,制止糾正無效的,要向學校 領導或有關監督部門匯報。對違法亂紀人員和因嚴重失職造成國家和集體財產重大損失的人 員提出處理意見。 第18條 稽核人員對原始憑證的取得和填制情況進行審核,記帳憑證填制后,必須 對每一頁記帳憑證的內容進行審核。⑴記帳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記錄的經濟內容是否與 所附的原始憑證內容相符;⑵會計科目的運用和金額填列是否正確;⑶記帳憑證的摘要、日 期、附件張數、章印、編號等是否齊全;⑷審核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是否合法、合理。 第19條 為了加強學校內部財務管理,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可靠,保證會計資料的 準確性和可靠性,保證學校經費的使用效益,財務管理必須實行內部牽制制度。財務工作按 照機構分設,職務分離,錢、帳、物分管的原則進行管理。每一項業務的各種經辦人員相互 牽制,相互制約。出納、審批、記帳、財物保管崗位人員不得相互兼任。出納人員不得兼任 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稽核工作、會計檔案管理工作。資產核算與 資產保管崗位分離,物資采購與物資保管、物資核算崗位分離。報帳人員、稽核人員、內審 人員崗位相分離。 第20條 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人員要與執行人員崗位相分離,并對執行情況和 執行結果進行監督。任何一項經濟業務的辦理,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人員分工辦理。經辦 人員之間相互牽制,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學校辦公用品由學校辦公室負責統一采購。辦公 室經辦人員每周編制采購計劃,報校長審批后購買。各類財產物資的購買由學校辦公室實行 嚴格的驗收領取制度。辦公室還要定期不定期地對學校財產物資的使用、保管情況進行檢查, 對庫存物資進行清查盤點。 第21條 財務印鑒必須由兩人以上分開掌管(經濟專用章與法人私章)。 第22條 財務收支審批分為審核和批報。審核由記帳會計擔任,批報由中心校長擔任, 實行“一支筆”審批。 第23條 學校的事業經費按財政部門批復的預算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 按財政、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許可文件執行。代收的相關款項要按有關文件、批復執行。 第24條 所屬各學校的費用支出憑證必須先由各學校的負責人進行初步審核,審核 后的憑證報財務辦公室審核,審核合格后簽署“同意列支”意見,再由審批人員批報。無上 述審批手續,出納不得支付。 第25條 學校經常性開支由校長審批;重大購置、維修和其他重大支出需報教育局 和黨委政府研究討論決定。凡屬于控購范圍內的購置須按程序辦理控購手續。 第26條 審批人員應帶頭執行各類收支審批手續,財會人員要嚴格把關。審批人員 對違反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的收支承擔責任,財會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第27條 原始記錄的填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⒈填寫的內容和數字,必須真實可靠, 反映經濟業務的實際情況。⒉各種內容要按規定的格式填寫齊全,不得遺漏,并由有關人員 簽字蓋章;經辦人員必須認真審查,簽字蓋章,做到手續齊備。⒊文字簡明扼要,數字清楚, 易于辨認,阿拉伯數字要逐個寫清楚,不得連寫,在金額數字前面應填寫人民幣符號,屬于 套寫的憑證,一定要寫透。⒋各種憑證必須連續編號,以便檢查。在發生錯誤作廢時,應加 蓋“作廢”戳記,并將作廢單據全部保存備查,不得撕毀。⒌不得隨意涂改、刮擦、挖補, 填寫錯誤需要更正時,應加蓋經辦人印章。⒍原始記錄要及時填寫,按規定程序進行傳遞。 ⒎原始記錄記載后要科學保存,不得遺失。 第28條 學校所有票據(本制度所指票據包括向行政部門購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 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結算票據。向銀行購領的銀行結算空白憑證及遵義縣教育局內部印制 使用的票據,也按本制度執行)的購領、印刷、保管、繳銷、管理統一歸口財務辦公室。具 體工作由記帳會計負責。 第29條 記帳會計負責保管票據,建立領用情況登記簿。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結 算票據在購領時需在登記簿上登記起止號碼,并由領用人簽名。交回時,須檢查其使用的合 法性和合規性、是否缺少、交回日期、剩余份數等內容。票據使用完后,由財政部門核銷。 第30條 票據的使用。⒈收取工本費的項目只能使用《行政機關工本費收據》;與 外單位以及與本校內部各單位之間相互發生往來結算,職工歸還借款以及對外的預收、暫收 款應用《貴州省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結算票據》。⒉使用票據必須按號碼順序使用,在啟用時 應檢查該本票據是否有缺號、多頁、串格及其他印刷質量問題,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 理。⒊填開票據各聯必須用雙面復寫紙套寫,單位名稱、填制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 單位、金額、經辦人、收款人等必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大小寫金額必須一致,并加蓋財 務專用章或單位公章。對外提供的各種票據不得提前蓋具印鑒,只有在經濟業務發生時方可 蓋具。⒋對錯填的票據應各聯完整保存,并在各聯顯著位置上加蓋“作廢”戳記。⒌收據的 記帳聯,應按發生的日期及時入帳,不得跨期。應登入單位統一的財務帳內,不得登入另設 帳簿。 第31條 票據的其他管理。⒈已用完的票據,應及時辦理繳銷手續,未用完的應嚴 格管理,妥善保管,防止被盜和丟失。⒉發現票據被盜和丟失,應及時報告單位領導和財政 部門,并協同有關部門及時查找,隱瞞不報者,一切責任自負。屬于個人故意或過失,追究 有關人員的責任,非因個人原因造成的,要及時報主管機關處理。⒊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 票據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財會人員有權拒絕受理。⒋票據使用后的存根聯必須和會計檔 案一起保存。5.未按規定領購、開具、保管、非法攜帶空白發票、票據的單位,除責令限期 更正外,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6.私自印制、偽造票據,購買現金收據、假發票的學?;騻€ 人除一律查封外,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32條 全校必須在新年度開始前編制新年度的經費預算。預算的內容包括收入 預算和支出預算。年度以內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要在當年預算中反映出來。預算的編制要按 照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行政計劃的需要,正確處理好需 要和可能的關系,在維持各項工作正常運轉的基礎上求發展。 第33條 財政預算補助收入是指財政部門核撥給我校的財政預算資金。財務 辦公室必須在核定的年度預算內向財政部門申請領撥經費,不得辦理無預算或超預算撥款。 第34條 預算外資金收入是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預算外資金收入嚴格實 行收支兩條線管理。⒈首先須將收取的預算外資金,統一按規定上繳財政專戶,再根據財政 部門的核定,從財政專戶撥回的資金作為預算外資金收入。⒉調整收費標準和范圍,必須按 規定程序報經有關部門批準。⒊嚴格按照的收費范圍和標準收取費用,堅持憑《收費許可證》 亮證收費,嚴禁亂收費、亂集資。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亂收費。⑴超越管理權限制定 收費的;⑵擅自增加收費項目的;⑶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⑷不按規定申領《收費許可證》 第37條 各項支出必須符合現行財務規章制度,應分清支出的性質和類型,正確列 支。 本校經費支出的列報口徑:⒈對于發給個人的工資、津貼、補貼和撫恤救濟費等,應根據實 有人數和實發金額,并在取得本人簽收的憑證時列報支出,不得以編制的定額或預算數列支。 ⒉職工福利費和由單位支付的工會經費等,應按規定標準和實有人數按月計算提取上繳,根 據上撥直接列報支出。⒊購入辦公用品,一般直接列報支出;購買的行政用材料,原則上也 可直接列為經費支出,但對單價較高、數量較多的行政用材料,應通過“庫存材料”科目核 算,待領用出庫時再列作經費支出。⒋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入庫或交付使用時列報支出, 同時列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⒌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數列報支出。 第38條 公用經費支出,必須執行公用經費預算,強化定額管理。堅持民主理財和 專業管理相結合,精打細算,注意節約。堅持財會人員核查、領導批核的程序。無預算、超 標準手續不全、不符合制度的開支堅決不予辦理。公用經費管理具體要求是:⒈辦公費用。 ⒉水電費。按實際發生數列報支出。⒊電話費。按實際發生數列報支出。⒋差旅費。按財政 部門關于差旅費的有關規定執行。嚴格控制人員出差。確需出差的,應對出差的人數、時間、 路線要嚴格把關。工作人員因公出差,經學校負責人批準,可以借用公款,出差回來后10日 內辦理報銷手續,結清借款。所屬學校到中心學校辦公的(除尚小、幼兒園外)可每次報差 旅費10元。5.會議費。⑴嚴格執行會議報批制度,減少會議次數和會議規模,嚴格會議費開 支標準;⑵凡經批準召開的會議,由辦公室按標準安排食宿,并憑會議通知、伙食費和住宿 費發票,按實有人數和天數,編制會議人員花名冊,按規定報銷費用;6.其他資本性支出。 ⑴各校因工作需要購置大宗物品本著經濟實用、先急后緩的原則,年初擬定全年計劃,經中 心學校審定后,按報批權限履行報批手續,方可購置。⑵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物品,一律由 政府采購中心采購。⑶購買??厣唐罚孪扔赊k公室統一辦理控購手續后,方可購置。⑷辦 公室負責對購進物資的驗收和進出庫登記管理,財務辦公室憑驗收入庫單報銷。⑸購進的資 產單價在規定標準以上,或單價雖不足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資產,由辦公室 和財務辦公室分別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7.學習培訓費。凡上級主管部門通知參加的業務學 習,必須經校長批準,方可參加學習,否則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參加自學考試、函授取得學 歷文憑的學習,所有費用原則上自理。培訓費原則上不低于生均公用經費的5%。8.修繕費。 房屋建筑物及其他資產修繕,要事先申請,編造預算,經財務辦公室審核,報校長辦公會研 究批準后辦理。二萬元以上的維修項目竣工后,由財務辦公室進行專項審計。9、尚小、小平 一次性支出2000元以上,其他學校一次性支出1000元以上,由學校行政會議研究決定;尚 小、小平一次性支出3000元以上,其他學校一次性支出2000元以上,由學校教師代表大會 研究決定。 第39條 專項資金支出要專項審批,單獨核算,按照指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 變用途挪作他用。屬于專項工程的,專項工程完工后,要進行專項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是 否專款專用,有無損失浪費、資金積壓,專項資金的使用效果如何,是否達到預期的目標等。 第40條 支出管理要求。既要貫徹勤儉節約原則,又要支持各項教育教學任務 的完成,做到少花錢多辦事,努力提高使用效率。⒈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嚴 格遵守有關財政財務制度及財經紀律。⒉嚴格按照規定的各項費用開支標準、范圍和渠道辦 理,不得相互擠占。不辦理無計劃的開支,不辦理超標準的開支,不辦理手續不全的開支。 保證人員經費和單位正常運轉必需的開支。⒊經費支出應根據經常性經費支出、專項經費支 出的不同特點,采取分類項的管理辦法。⒋嚴格按有關財務制度規定辦理,加強支出過程控 制。⒌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各項支出要有合法憑證,并按經費審批權限,經財會部門審核報 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第41條 年度終了進行結余核算時,首先要對全年的各項收支活動進行全面的清理 核對。凡屬本年的各項收入都要及時入帳,屬于本年的各項支出,都要按規定列支。本校的 結余不提取任何基金,結余金額結轉下年使用,其中,已完成項目的專項經費結余,報財政 等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單位統籌安排使用。 第42條 銀行存款帳戶開立和撤銷。⒈單位開設帳戶,應填制開戶申請書,經財政、 銀行部門審核同意后,提供規定證件,提交蓋有單位印章的印鑒到指定銀行開設帳戶。⒉單 位撤銷帳戶時,必須對開戶銀行核對帳目余額,報單位領導批準,經開戶銀行審查同意后, 辦理銷戶手續。銷戶時,應交回各種重要空白憑證和開戶許可證。 第43條 銀行帳戶管理。⒈嚴格遵守銀行的各項結算制度和有關財經法規,接受銀 行監督。⒉銀行帳戶只限本單位使用,不得出租、出借給其他單位使用。⒊加強支票管理, 不得簽發“空頭支票”??瞻字北仨殗栏耦I用注銷手續,支票存根應由領取人簽章;支票 存根和向銀行送存現金的憑證存根,一律作為會計原始單據,附于記帳憑單之后,不得散失 廢棄。⒋按時和開戶銀行對帳,保證帳帳、帳款相符,確保余額一致。平時開出的支票,應 當盡量避免跨月支取。年終開出的支票,一律不準跨年支款。⒌使用各種收支憑證,必須如 實寫明款項來源和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虛作假,套取現金,套購物資。⒍不準將單位資 金以個人名義在銀行開戶存款,也不得用儲蓄存折存取款項。 第44條 因違反銀行結算規定和紀律,銀行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由有關責任 人負責。 第45條 現金的內部制約制度。⒈各有關單位必須配備相應的財會人員,做到錢物 分管。記帳會計及其他有關人員應不定期對庫存現金抽查。出納人員和報帳員應積極配合接 受抽查,以確保帳款相符。⒉出納會計應憑審核和批報后的原始憑證及領(交)款人的簽字 而辦理收付款項??铐検崭逗?,應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現金付訖”戳記。不 需收付現金的外來發票,核報后經辦人員應加蓋“轉訖”戳記。財務會計和出納會計之間票 據的傳遞應嚴格手續。⒊凡屬單位現金收支業務一律由出納人員辦理,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 何理由插手辦理現金收支業務。⒋出納人員不得保管銀行結算印鑒中的財務專用章。 第46條 現金開支范圍。⒈支付教職工工資、津貼;⒉支付個人勞動報酬;⒊支付 個人的各種獎金;⒋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⒌向個 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支付的價款;⒍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⒎結算起點以 下的零星支出;⒏執行緊急任務、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必須使用現金的,經領導批準, 方可動用現金。 第47條 現金日常收支管理。⒈單位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只能通過基本存 款帳戶辦理。一般存款帳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⒉單位的現金收入應 當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⒊出納人員提取現金,須經記帳會計同意。⒋單位支付現金,可以 從核定的本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開出現金支票從開戶銀行提取,但不得坐支現金。 ⒌單位向銀行送存現金,必須在存款憑證上注明款項來源。單位的現金支出,必須說明用途, 向銀行提取現金時,也應如實寫明用途。單位在簽發現金支票時,不得弄虛作假,套取現金。 單位與單位之間不得相互借用現金。⒍因公借款,應嚴格按照制度的有關規定支付現金。⒎ 同城一次性支出或在一個單位購物在500元以上,以及購置國家規定的專項控制商品,必須 通過銀行轉帳結算,不得使用現金。⒏下列情況必須禁止:⑴用白條頂替庫存現金;⑵用轉 帳支票套換現金;⑶編制用途套取現金;⑷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用現金;⑸將單位 的現金收入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⑹保留帳外公款;⑺私自挪用公款;⑻違反《支出管 理制度》支付現金。 第48條 為了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本校將定期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現金、銀行 存款和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或局部清查。 第49條 對財產清查發現的問題,應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屬于定額內的自然損 耗,可根據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及時處理;屬于管理不善或因過失造成的財產損失,應追 究其經濟責任;屬于違法犯罪而造成的財產損失,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財務辦公室根據領導 決定進行財務調整。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應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第50條 各單位的暫付款項,只能用于支付預算規定的公務活動及業務活動所需要 的臨時性借墊,不準與本單位公務無關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資金拆借。 第51條 對生活確有困難的職工或因突發性事件生活發生困難的職工,應按規定從 職工福利費中給予適當解決。 第52條 嚴格控制暫付款發生,并及時辦理結算。暫付款的發生必須嚴格按規定的 范圍和審批程序辦理。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與支出審批相同。對不符合規定的借款,一律不 得借出;對已發生的暫付款應按批準的借款期限及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清理結算。個人因公出 差借款,借款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銷,余款同時收回,不得長期掛帳。前款未還的,原 則上不辦理第二次借款。 第53條 臨時工、臨時借用人員原則上不得借用公款。 第54條 凡是調離本單位的人員,仍拖欠公款的,人事部門不得簽轉行政關系、 黨團組織介紹信和工資轉移證明。 第55條 財務會計報告是反映本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預算執行結果的總結性書 面文件,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支出 明細表、基本數字表以及預算外資金收支明細表、專項支出明細表等有關附表。對外報送的 財務報表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報。內部財務報表的格式和報送要求按教育局的 規定執行。 第三章 附則 第56條 本制度由尚嵇鎮中心學校財務室負責解釋,辦公室監督執行。 第57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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