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子兵法》之【謀攻第三】原文及翻譯文
原文:【謀攻第三】
孫子曰:
夫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
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
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
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
修櫓□①□②,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堙,又三月而后已。將不勝其
忿而蟻附之,殺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故善用兵
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必
以全爭于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
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故君之所以
患于軍者三: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
退,是謂縻軍;不知三軍之事而同三軍之政,則軍士惑矣;不知三軍
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士疑矣。三軍既惑且疑,則諸侯之難至矣。
是謂亂軍引勝。
故知勝有五: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識眾寡之用者勝,上下
同欲者勝,以虞待不虞者勝,將能而君不御者勝。此五者,知勝之道
也。故曰:知己知彼,百戰不貽;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
不知己,每戰必敗。
[注:]
①:[車賁]。
②:“溫”字“氵”旁換“車”旁。
譯文:【謀攻第三】
孫子說:戰爭的原則是:使敵人舉國降服是上策,用武力擊破敵
卒就次一等;使敵人全伍降服是上策,擊破敵伍就次一等。
所以,百戰百勝,算不上是最高明的;不通過交戰就降服全體敵
人,才是最高明的。所以,上等的軍事行動是用謀略挫敗敵方的戰略
意圖或戰爭行為,其次就是用外交戰勝敵人,再次是用武力擊敗敵軍,
最下之策是攻打敵人的城池。攻城,是不得已而為之,是沒有辦法的
辦法。制造大盾牌和四輪車,準備攻城的所有器具,起碼得三個月。
堆筑攻城的土山,起碼又得三個月。如果將領難以擬制焦躁情緒,命
令士兵象螞蟻一樣爬墻攻城, 盡管士兵死傷三分之一,而城池卻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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