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工作的通知
文章屬性
? 【制定機關】教育部
? 【公布日期】2020.11.20
? 【文 號】教學〔2020〕5號
? 【施行日期】2020.11.20
? 【效力等級】部門規范性文件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主題分類】就業指導
正文
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
通知
教學〔202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省、自治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強調,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完
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是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屆
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復雜嚴峻,就業工作任務艱巨。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
“穩就業”“保就業”決策部署,教育部決定實施“2021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
就業創業促進行動”,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支持體系,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
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服務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
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極拓展政策性崗位
1.用足用好穩就業政策。各地教育部門要配合和會同相關部門,推動穩就業政
策向高校畢業生重點傾斜,落實好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今明兩年空缺
崗位主要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等政策,統籌協調好招錄工作安排,力爭在2021年
6月底以前完成全部政策性崗位招錄工作。
2.積極拓寬基層就業渠道。各地各高校要會同有關部門,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
略、服務鄉村建設行動,做好“特崗計劃”“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
劃”等基層項目組織招錄工作,落實好學費補償代償、升學優惠等政策。各地教育
部門要協調相關部門,盡可能擴大地方性基層就業項目規模。鼓勵采用市場化社會
化辦法,給予更多政策支持,引導畢業生圍繞城鄉基層社區各類服務需求就業創
業。
3.深入推進大學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配合兵役機關落實“兩征兩退”改
革新要求,實施一年兩次大學生征集工作,分別安排在2—3月、8—9月,預征工
作提前2個月進行,第一批重點動員征集高校畢業生。強化軍地協同,按照新的時
間節點,制定本地本校大學生征兵工作方案。實施更大力度激勵政策,2021年起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由目前5000人逐步擴大至8000人,
2022年起普通專升本可免試招錄退役的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畢業生。加強
征兵動員,重點宣傳新激勵政策和新體檢標準,提高大學生征集規模特別是畢業生
征集比例。
4.擴大科研助理招錄規模。各地各高校要落實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門相關文件
要求,把開發科研助理崗位作為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增強科研助理
崗位吸引力,落實社會保險、戶口檔案等相關政策,合理確定薪酬標準。各高校要
對院系及科研團隊招錄科研助理給予經費、政策等支持。科研助理崗位及實聘人數
作為“雙一流”建設監測指標,納入安排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名額的重要參考因
素。
5.促進各類升學與就業工作有序銜接。各地各高校要統籌安排好各類升學考試
時間,碩士研究生招錄工作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普通專升本和第二學士學位
招錄工作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高校招生、教務部門要共同組織實施好第二學
士學位政策宣傳、招錄計劃、考試錄取等工作。
6.樹立正確用人導向。抓好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
方案》落實落地工作,各省級教育部門要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推動黨政機關、事
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扭轉“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在招聘公告和實際
操作中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
為限制性條件,建立以品德和能力為導向、以崗位需求為目標的人才使用機制,改
變人才“高消費”狀況,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用人氛圍。各地各高校要建立用人
單位招聘黑名單制度,將經認定存在就業歧視、欺詐等問題的用人單位納入黑名
單,定期向畢業生發布警示提醒信息。
二、積極拓展市場化崗位
7.建立就業崗位拓展新機制。成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委員會,廣泛匯聚
市場化社會化就業創業資源。組織舉辦重點省份、重點城市、重點行業、中小微企
業等就業創業供需對接系列活動。各地各高校要主動聯系用人單位和招聘機構,多
種方式拓寬崗位信息來源。鼓勵舉辦區域性、行業性、聯盟性招聘活動。
8.拓展新興領域就業空間。各地各高校要挖掘平臺經濟、共享經濟中的就業機
會,引導畢業生發揮智力優勢,到戰略性新興產業就業創業。鼓勵畢業生到先進制
10.推進就業實習見習。建立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實習信息平臺,匯集發布高
校畢業生就業實習崗位信息。各地各高校要將實習作為促就業的重要渠道,加快完
善就業實習管理制度,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建設大學生就業實習基地,開發更多就
業實習崗位,推動更多畢業生通過實習實現就業。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好“三年百萬
青年見習計劃”,提供不斷線就業服務,推動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參與就業見習。
三、進一步提升就業指導服務水平
11.強化就業育人實效。各地各高校要把畢業生就業作為立德樹人的重要環
節,作為“三全育人”的重要內容,不斷健全“就業思政”工作體系。開展以“成
才觀、職業觀、就業觀”為核心的就業主題教育活動,通過政策形勢講座、榜樣示
范引領等形式,引導畢業生把個人理想追求融入現代化國家建設新征程,主動投身
國家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要領域就業。
12.加強職業發展教育和就業指導。加強大學生職業發展教育,組織開展“全
國大學生職業發展教育活動月”等活動。舉辦“互聯網+就業指導”公益直播課,
各地各高校要建立低收入家庭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臺賬,按照“一人一檔”“一人
一策”要求重點幫扶,幫助有就業意愿的貧困生盡快就業。繼續實施全國高校與湖
北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一幫一”行動,拓展合作內涵,推進“一幫一”行動縱深
發展。
四、完善就業統計評價
15.健全畢業生就業統計機制。推廣使用“全國高校畢業生網上簽約與畢業去
向登記平臺”,實現部、省、校三級就業數據實時同步共享。有條件的地方和高校
可探索推行畢業生本人直接填報、學校逐級審核、省級核查的就業統計方式。完善
簽約進展情況周報和就業情況月報機制。繼續開展畢業生就業狀況布點監測工作。
委托國家統計局開展畢業生就業狀況抽樣調查。從2020年起,在各類督查、考核
等工作中,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提供本地區高校初次就業率數據。
16.健全就業統計核查機制。嚴格執行就業工作“四不準”規定,不準以任何
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
生簽約掛鉤,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
18.落實就業工作“一把手工程”。各地各高校要將就業工作列入各級領導班
子重要議事日程。各高校要成立就業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任組長,分管負
責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和教職員工共同參與,形成全員抓就業、促就業的工作
格局。推動建立教育部門、高校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共同做好畢業生就業服務
的機制,促進公共就業政策和服務資源更多惠及高校畢業生。
19.強化就業工作督促檢查。建立重點督查機制,教育部把畢業生就業工作納
入黨中央重大教育決策部署督察、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學科專業評
估、高校領導班子年度考核等重要內容。適時對各地各高校畢業生就業進展情況進
行督促檢查。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就業工作督查、通報、約談、問責機制。
宣傳國家和各地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營造全社會支持就業的良好
輿論氛圍。各地各高校要用好各類媒體渠道,宣傳推廣促就業的好做法好經驗。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就業創業促進行動,專門制
定工作方案,及時總結進展情況。各地2021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計劃
和工作總結,請分別于2020年12月10日前、2021年8月31日前報教育部。
聯系人:胡智林 唐小平
電話及郵箱:************,**************
教育部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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