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3日發(fā)(作者:五月的天空)

論《俄狄浦斯王》中“神諭”故事的倫理敘事
作為一部倫理悲劇,《俄狄浦斯王》主要圍繞“殺父娶母”的“神諭”故事展開。本文認為:“神諭”故事的倫理敘事包含兩個方面的內涵:其一,“神諭”既是戲劇情節(jié)的“突轉”,又是劇情發(fā)展的焦點,推動了戲劇情節(jié)的跌宕起伏和戲劇人物倫理關系的變化。其二,“神諭”故事充分展示劇作家的敘述目的,即圍繞著“神諭”故事而展開婚姻、家庭、愛情、親情等倫理關系以及由此所引發(fā)的關于忤逆、亂倫、恐懼、痛苦、絕望、罪惡、責任、自殺、自殘、流放等倫理命題,體現(xiàn)著戲劇人物生命歷程中所承載的倫理意識與倫理訴求。“神諭”故事的警示意義在于告誡人們必須遵守倫理禁忌,也體現(xiàn)了劇作家對血緣倫理秩序的維護,這為我們重新理解古希臘戲劇對當下現(xiàn)實生活的啟示意義提供了有益的參考。
[關鍵詞]“殺父娶母”;倫理主線;倫理選擇;倫理敘事
張連橋(1982-),男,華中師范大學文學院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博士生,銅仁學院講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歐美文學。(湖北武漢 430079)
本文系貴州省社科基金項目“貴州土家族民間文學六十年流傳與演變研究”(項目編號:11GZQN32)、貴州省教育廳人文社科研究項目“美國荒誕派戲劇倫理思想研究”(項目編號:11QN014)的階段性成果。
古希臘神話反映了古希臘原始先民對倫理與道德的訴求,其“神與神”、“神與人”和“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系承載著原始宗教的倫理表征及其核心價值。“希臘神話是古代希臘人類在倫理和道德層面上的想象化和抽象化。”其中,“神諭”(Oracle)故事是古希臘神話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古希臘歷史的組成部分。“神諭”故事用來說明事物發(fā)展變化的關鍵因素,甚至體現(xiàn)了人們對于“神諭”的接受差異從而導致事物發(fā)展的差異。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認為:“因果報應”原則是古希臘歷史變化發(fā)展的基本原則。“他的著作中所描述的‘神諭’,絕大多數(shù)都是在以不同的形式、從不同的角度展示著這項基本原則的嚴肅性和這條基本規(guī)律的不可抗拒性。”黑格爾也說:“神諭是和希臘所有獨有的那種民主政體方式密切地聯(lián)系著的。”因為神祗通過其所選定的人發(fā)布指示,對古希臘民族、家族、個人未來的幸與不幸做出判斷和預言。可見,“神諭”在古希臘人的各個生活層面都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體現(xiàn)著古希臘人獨有的宗教信仰及其民族文化精神的內核。《俄狄浦斯王》就是一部有關“神諭”故事的悲劇。劇中出現(xiàn)的三個“神諭”推動著戲劇情節(jié)的跌宕起伏和戲劇人物倫理關系的變化;“神諭”故事充分展示劇作家的敘述目的,即圍繞著“神諭”故事而展開的婚姻、家庭、愛情、親情等倫理關系以及由此所引發(fā)的關于忤逆、亂倫、恐懼、痛苦、絕望、罪惡、責任、自殺、自殘、流放等倫理命題,體現(xiàn)著戲劇人物生命歷程中所承載的倫理意識與倫理訴求。“神諭”故事的警示意義在于告誡人們必須遵守倫理禁忌,否則就要遭受懲罰;同時也體現(xiàn)了劇作家對血緣倫理秩序的維護,這為我們重新理解古希臘戲劇對當下現(xiàn)實生活的啟示意義提供了有益的參考。
一、“神諭”與倫理困境
在《俄狄浦斯王》中,戲劇開篇展現(xiàn)了充滿戲劇張力的現(xiàn)實境況:瘟疫突然降臨忒拜城,莊稼枯萎、牛羊倒斃、孕婦死亡、家園荒涼。面對著這樣的災難,作為國王的俄狄浦斯竭盡全力想辦法拯救城邦,但瘟疫久久不能解除,最后只好派克瑞翁前往阿婆羅神廟請求“神諭”。克瑞翁帶來了戲劇中出現(xiàn)的第一個“神諭”:“消除那污染忒拜土地的病害/若讓它留著,我們便無藥可救……放逐或者
流血,清償一筆血債/城邦眼前的激烈動蕩,正是因為/這筆血債不曾得到償還…拉伊奧斯曾是我們這地方的王……他被殺了。如今‘神諭’清清楚楚/懲治兇手,無論他們是誰。”由第一個“神諭”得知,由于前國王被人謀害而忒拜人沒有懲罰兇手,這就違背了神的旨意。也就是說,忒拜的土地受到了“病害”的“污染”,一直沒有消除這個“病害”,從而惹怒神祗,因而神祗降臨瘟疫懲罰忒拜人,若要瘟疫消除,必須查找并懲罰兇手。兇手是誰?兇手在哪里?敘述者設下懸念,并根據(jù)劇情需要,引出先知特瑞西阿斯,由他告之兇手是誰,因為先知“心靈通曉一切,可以言傳的和無法言傳的,天上的和地上的”。先知的“出場有其特定的戲劇動機,但從根本上說他在這個悲劇中的出現(xiàn)不僅是受到傳統(tǒng)的激發(fā)也是出于傳統(tǒng)的要求”。
然而不幸的是,先知卻指出俄狄浦斯就是污染城邦的罪犯,是殺死先王的兇手,這對于正值、善良的俄狄浦斯來說,無疑是最大的侮辱。于是,俄狄浦斯痛罵先知并認為先知和克瑞翁為了篡奪王權一起策劃了這些謊言。克瑞翁聽到俄狄浦斯的指控,前來與俄狄浦斯理論并發(fā)生了激烈的爭吵。王后伊奧卡斯特出來調停雙方,由此她轉述了第二個“神諭”,即神祗告訴前國王拉伊俄斯的“神諭”:“從前有一天,拉伊俄斯聽到一個預言,/我不認為那真是福波斯的神意,/我認為那是祭司捏造的。預言說,/他將遭到厄運,死在一個孩子的手里,/這孩子且是我和他所生的兒子。”第二個“神諭”的出現(xiàn),引出俄狄浦斯殺死自己父親的“巧合”——忒拜人說前國王死于路口,而俄狄浦斯王恰好在一個路口殺死過一個老人。如果證據(jù)確鑿的話,俄狄浦斯王就是親手殺死自己父親的兇手。此時,俄狄浦斯不僅要追查“弒君”的兇手,而且要洗清自己被指控為“殺父”的罪名。
在《俄狄浦斯王》中,敘述者利用王后轉述的“神諭”來安慰俄狄浦斯焦慮的心情,反而使得劇情更加充滿著張力;種種不祥之兆也讓俄狄浦斯陷入前所未有的恐懼中。在這種深深的恐懼中,俄狄浦斯轉述了第三個“神諭”,即“阿波羅神諭所”——對俄狄浦斯自己命運的“神諭”,至此,面對著查找兇手和洗清罪名的雙重壓力,俄狄浦斯陷入了深度的倫理困境:一方面,查找兇手是作為國王的倫理責任與倫理義務,俄狄浦斯不得不查找兇手,以此拯救城邦;另一方面,查找兇手的第二個目的是為了洗清自己被指控的罪名。就像年輕時候的俄狄浦斯,曾經為了逃避對于殺父娶母的“神諭”內容,也陷入倫理兩難之中:是離開故土還是留在雙親身邊,最后他在不安和恐懼之下逃離故土,遠離自己的(養(yǎng))父母。如果“弒君”、“殺父”的指控屬實,俄狄浦斯將會親手斷送自己的一切,在自己發(fā)布的命令下接受忒拜人的懲罰。按照戲劇中依次出現(xiàn)的三個“神諭”,簡略表示為“神諭”①、“神諭”②和“神諭”③,簡單羅列,如下表所示:
由此可見,整部戲劇圍繞著“神諭”的發(fā)布、“神諭”的確認、“神諭”的破解以及“神諭”的驗證展開。三次“神諭”故事緊扣劇情,引人入勝;悲劇中驚心動魄的情節(jié)與戲劇元素都是圍繞著“神諭”而展開。在古希臘人的心里,神祗是無處不在的,他們相信神祗以各種不同的方式與古希臘人同在。一方面希臘人以崇拜的方式和神祗建立起廣泛的聯(lián)系;另一方面神祗以恩惠和寬恕為籌碼實現(xiàn)對希臘人的統(tǒng)治和關懷。由此,三次“神諭”在整部戲劇中發(fā)揮著重要的作用:正是“神諭”推動了戲劇情節(jié)的跌宕起伏和戲劇人物倫理關系的變化。
二、“神諭”與倫理選擇
“神諭”貫穿《俄狄浦斯王》的始終,考驗著戲劇人物的倫理選擇。在戲劇中,無論是俄狄浦斯的父母,還是他自己,面對“殺父娶母”的“神諭”,所表現(xiàn)出的恐懼與害怕,說明他們具有分辨善惡是非的倫理意識,即理性意識。因此,“俄狄
浦斯能夠正確地說出謎底,是因為他能夠真正把人同獸分別開來,這是倫理選擇的結果。索福克勒斯在《俄狄浦斯王》中,用俄狄浦斯殺父娶母的亂倫故事,對俄狄浦斯倫理選擇的悲劇性過程做了詮釋”。此外,《俄狄浦斯王》中,人物對于“神諭”的選擇正是對“神諭”的解構,解構的過程體現(xiàn)了劇中人物不同的倫理選擇及其倫理意識。那么,《俄狄浦斯王》中戲劇人物面對“神諭”,做出什么樣的倫理選擇呢?同時又是如何解構“神諭”的?
為了不讓自己的兒子長大后“殺父娶母”,拉伊俄斯夫婦有兩個倫理選擇:一是自殺;二是殺掉兒子。如果拉伊俄斯夫婦選擇自殺,則保留年幼的俄狄浦斯;如果選擇殺掉兒子,又要忍受失子之痛。最終,拉伊俄斯父母選擇后者:刺穿嬰兒的雙腳并棄于懸崖。如果這個殘忍的殺嬰計劃實現(xiàn)的話,“神諭”就被打破。然而,在牧人的安排下,嬰兒存活了下來,且在鄰國茁壯成長。對于王后伊奧卡斯特來說,她忍受著母子分離的痛苦,盡管如此,她覺得至少打破了“神諭”的控制。這一次,伊奧卡斯特對于“神諭”的破解是被動的,因為殺死嬰兒的決定權在其丈夫拉伊俄斯手里。當俄狄浦斯成為忒拜的英雄而被推舉為國王之后,伊奧卡斯特放松了對“神諭”的警惕,與俄狄浦斯結為夫婦;在俄狄浦斯追查兇手的過程中,隨著真相被揭開,伊奧卡斯特多次主動地提醒俄狄浦斯不要追查兇手,試圖阻止“神諭”對這兩代人的控制和擺布。當倫理真相被揭開之后,伊奧卡斯特痛苦地喊著自己前夫的名字、回憶著自己的幼兒,最后上吊自殺。對她而言,既無法面對自己的兒子且是自己丈夫的俄狄浦斯,也無法面對她與俄狄浦斯所生的四個孩子。最后,伊奧卡斯特選擇死亡,通過死亡逃避她陷入的倫理混亂。
根據(jù)“神諭”要求,俄狄浦斯召集全城百姓,展開地毯式搜索,高調宣稱務必找到兇手并嚴懲不貸。為了消除忒拜的瘟疫,俄狄浦斯王可謂身體力行,想盡一切辦法,以此拯救城邦百姓。由此可見,俄狄浦斯王當之無愧是忒拜的救星,也是忒拜百姓心中的好國王。作為國王,俄狄浦斯所做的努力,也符合他的倫理身份及其倫理要求。
在俄狄浦斯追查兇手時,曾責罵先知是一個不明真相的盲人,實際上,俄狄浦斯自己卻是一個有著雙眼卻不明真相的“盲人”。同時,俄狄浦斯聲稱留著雙眼沒臉見自己陰間的父母以及在世的女兒們。為此俄狄浦斯刺瞎雙眼作為對自己睜著雙眼做錯事的懲罰。俄狄浦斯為何要流放自己呢?流放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流放別人,一種是自我流放。俄狄浦斯的流放既是他曾經許下的承諾,對兇手驅逐出境;同時他的自我流放包含著更深層的自我譴責和自我磨難,因為死亡并不能更長久、更痛苦地折磨自己。俄狄浦斯在充滿著憂傷和痛苦的選擇過程中,無論是查找兇手時候的倫理兩難,還是逃離故土時候的倫理困境,他最終都做出了自己的倫理抉擇——試圖對“神諭”的破解,盡管破解失敗。因此,俄狄浦斯查找兇手的過程就是對“神諭”(包含先知特瑞西阿斯的指控和預言)破解的過程。
三、“神諭”與倫理敘事
從前面分析可知,《俄狄浦斯王》中三個“神諭”故事依次出現(xiàn),通過剖析“神諭”故事中關于違背神祗的旨意、觸犯殺父娶母的忤逆與亂倫等倫理問題,從而體現(xiàn)劇作家充滿著悲天憫人的情懷以及劇作家書寫“神諭”故事所體現(xiàn)出的倫理敘事的特征。所謂“神諭”故事的“倫理敘事”(ethical narrative),就是“神諭”故事本身包含著“殺父娶母”的倫理禁忌,無論“殺父”還是“娶母”都是違背了人類的基本倫理準則;同時,根據(jù)“神諭”故事所展開的婚姻、家庭、愛情、親情等倫理關系以及由此所引發(fā)的關于忤逆、亂倫、恐懼、痛苦、絕望、罪惡、責任、流放、自殺等倫理命題,充分展示戲劇人物生命歷程中所具有的倫理意識與倫理訴求。因
此,“神諭”作為一種獨特的敘述模式,體現(xiàn)著戲劇行動與戲劇沖突的獨特魅力。索福克勒斯根據(jù)劇情需要將忒拜城瘟疫緣由的“神諭”置于戲劇里的開篇,由查找兇手的“神諭”引出老國王拋棄嬰兒的“神諭”,然后引出俄狄浦斯遠走他鄉(xiāng)緣由的“神諭”。三個“神諭”層層遞進,內在的邏輯關系體現(xiàn)著劇作家的敘述策略。“在德爾菲阿波羅所(宣布)的神諭在戲劇中起重大作用并最終全都被事實所印證……神諭和預言主要是作為一種藝術手段為其劇情的戲劇需要服務。”
根據(jù)古希臘神話故事,神祗制訂的最高的法律條文對于古希臘人來說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必須遵從的。在《俄狄浦斯王》中,歌隊通常是由忒拜城長老們組成的,長老們具有很高的權力,其意志在某種程度上代表了全體族人最高的意志。在俄狄浦斯查找兇手的過程中,特瑞西阿斯、王后伊奧卡斯特及牧羊人等先后試圖阻止俄狄浦斯的追查,因為對俄狄浦斯來說,不知道真相也許會更幸福。“雖然無知是天賜的幸福,這卻不能改變惡劣的現(xiàn)實,但是俄狄浦斯愈是否決他們,愈是暴露出了他想知情的決心。這成為戲劇的推動力。”由此可知,《俄狄浦斯王》中的人物在“神諭”的導向和警告中,試圖通過行動以此逃避“神諭”的預設結局。但是,無論如何努力破解,“神諭”的結局依舊不可能改變,這就是神話故事在敘述上的訴求。從上文梳理的三次“神諭”中,我們發(fā)現(xiàn)“神諭”穿插在整個悲劇的始終,像一只無形的手控制悲劇的各個要素;“神諭”故事作為一種獨特的敘述方式在《俄狄浦斯王》中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與意義。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俄狄浦斯王》中“神諭”所折射出的倫理敘事特征還體現(xiàn)出劇作家的倫理取向與倫理判斷。“殺父娶母”本質上在于打破了以血緣關系所維系的最基本的倫理關系。由于這種血緣倫理關系的不可改變性和先天性特點,即便俄狄浦斯輾轉到了鄰國,成為鄰國的王子,俄狄浦斯仍然在血緣關系上是拉伊俄斯夫婦的兒子。因此,“殺父娶母”破壞“父子”和“母子”的雙重倫理關系,這是神祗所不允許的,也是古希臘人所不接受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違背了血緣倫理法則就意味著違背了神祗的法則,因為血緣倫理準則同樣具有神圣的不可侵犯性,即便是在人類文明并不發(fā)達的古希臘時期。由此可見,《俄狄浦斯王》充分顯示了索福克斯對血緣倫理關系和血緣倫理秩序的維護以及對破壞這種關系的行為所做出的道德譴責與價值判斷。
綜上所述,《俄狄浦斯王》通過運用三個“神諭”故事,巧妙地把劇中人物的生命歷程與倫理關系串聯(lián)起來,從而構成一部觸目驚心的倫理悲劇。戲劇中先后出現(xiàn)的三個“神諭”:圍繞著追查“弒君”的兇手、揭露“殺父”的元兇和對證“娶母”的罪人而展開;三個“神諭”推動著戲劇情節(jié)的跌宕起伏和戲劇人物倫理關系的變化。無論是拉伊俄斯夫婦,還是俄狄浦斯,面對“神諭”的指控,他們都主動地做出了倫理選擇,以期逃避“神諭”所預定的結局。然而,“神諭”最終驗證了“殺父娶母”的可怕預言。戲劇圍繞著“神諭”故事而展開的婚姻、家庭、愛情、親情等倫理關系以及由此所引發(fā)的關于忤逆、亂倫、恐懼、痛苦、絕望、罪惡、責任、自殺、自殘、流放等倫理命題,體現(xiàn)著戲劇人物生命歷程中所承載的倫理意識與倫理訴求。《俄狄浦斯王》中“神諭”故事的意義在于警示人們必須要遵守倫理禁忌,否則就要遭到嚴重的懲罰,劇中王后伊奧卡斯特的自盡和俄狄浦斯的自殘與流放正好體現(xiàn)了這一點,同時也體現(xiàn)了劇作家對血緣倫理秩序的維護,由此,這為我們重新認識古希臘悲劇倫理思想對當下現(xiàn)實生活的啟示意義提供有益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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