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日發(作者: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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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退休審批中的常見檔案審核問題處理
作者:朱冠宇
來源:《卷宗》2020年第07期
摘 要:退休審批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工資管理中的一項重要業務,退休審批中需審核個人人事檔案。由于歷史原因,檔案材料往往存在缺失情況,本文結合工作實際主要介紹退休審批中遇到的常見問題以及主要解決方法。
關鍵詞:退休審批;檔案審核;材料缺失;常見問題
1 引言
退休指公職人員工作到一定年限,年老力衰或因病、因公致殘喪失勞動能力時,按照政府規定離開工作崗位,并按規定領取一定的退休費,以終余年的制度。退休包括退休條件、退休待遇、審批手續以及退休安置管理等方面的規定。結合本人的工作實際,本文主要討論事業單位退休審批中主要遇到的檔案問題及常見的解決辦法。
2 退休審核中常見問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辦理退休審批時,實際上是需要核實確認二個問題,一是判斷是否符合退休的條件,即是否達到退休年齡。二是確認參加工作時間,因此退休審批時遇到的主要問題可以分為二類,分別是出生年月的認定問題,參加工作時間的認定問題。在實際工作實踐中,往往存在檔案材料缺失的問題,且由于年代久遠,一般難以補充。這就要求我們在認定過程中,一方面要以事實為準繩,嚴格認定相關材料。另一方面,要主動積極,靈活尋找其他可信的歷史資料,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1 出生年月的確認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常辦理退休的主要條件是工作人員的年齡是否符合要求。我國退休的相關文件[1]規定:干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工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應辦理退休手續。其中女干部如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縣處級以上行政職務的,可以延遲到60周歲退休[2]。
確認工作人員的年齡的最主要依據即確認工作人員的出生日期。在辦理工作人員正常退休手續時,必須通過審核檔案來確認工作人員的出生日期。這也對平時的檔案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在平時要認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的管理工作。在辦理干部錄用、任免等事項時,要對干部出生日期進行認真核對,確保無誤。對個別干部的出生日期,檔案記載與戶籍登記不一致的,應當以干部檔案和戶籍檔案中最先記載的出生日期為依據[3]。
本文發布于:2024-02-26 15:26:46,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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