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發(作者:小學數學口算)

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巫溪縣非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隨機抽選辦法(試行)的通知
文章屬性
? 【制定機關】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布日期】2017.03.29
? 【字 號】巫溪府辦發〔2017〕24號
? 【施行日期】2017.03.29
? 【效力等級】地方規范性文件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主題分類】機關工作
正文
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巫溪縣非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隨機抽選辦法(試行)的通知
巫溪府辦發〔2017〕2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巫溪縣非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隨機抽選辦法(試行)》已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3月29日
巫溪縣非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隨機抽選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我縣小型工程項目建設效率,嚴格防控非招標工程項目承包過程中的廉政風險,節約財政資金,降低項目運作成本,根據《重慶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通知》(渝府辦發〔2016〕275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政府性資金投資或政府性資金占主導地位的小型工程。具體指:單項工程預算價在30萬元(含)以上、200萬元(不含)以下的房屋建筑(包括裝飾裝修)、市政、小型水利、園林綠化、土地整治等政府投資建設工程,以及經縣政府同意采用本辦法選擇承包商的其它工程。
《巫溪縣扶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加快扶貧攻堅期間村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簡化審批流程的工作意見》(溪扶組發﹝2016﹞3號)中競爭性比選方式一并執行本辦法。
應急搶險救災項目和其它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直接發包的項目可不采用本辦法規定的發包方式。
第三條 采用本辦法選擇承包商的方式是:建立全縣統一的備選承包商庫,由項目業主在相關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在備選承包商庫中隨機抽取確定承建企業。
第四條 備選承包商庫由縣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縣招標辦)按照“公開、擇優、自愿”的原則建立,由縣招標辦管理,在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使用。
第五條 備選承包商庫邀請所有在巫溪縣注冊的、具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工商執照年檢合格的施工企業加入。縣內具備水利水電工程三級以上資質的企業也可申請加入備選承包商庫,但該類企業只參加水利水電項目的抽取。
第六條 加入備選承包商庫的企業必須與縣招標辦簽訂入庫協議,按照要求遞交下列材料,并由縣招標辦會同工商、建委、交通、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審核:
(一)申請表;
(二)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三)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副本或有關證明文件。
第七條 入庫施工企業須按要求提交《備選承包商承諾函》,保證在隨機抽取為項目承建企業后,按時簽訂承包合同、組織施工,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第八條 承建企業在一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入庫申請:
(一)存在欠薪、欠債等不誠信行為被相關行政部門記錄在案的;
(二)因圍標、轉包、違法分包受行業主管部門處罰的;
(三)發生較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施工中造成公共利益、生態環境等嚴重破壞受到相關行政部門處罰的;
(四)拒絕參加政府或相關部門組織的搶險救災的;
(五)不依法履行承建合同的;
(六)有偷逃稅款,受到稅務相關行政處罰的;
(七)有其它違法違規行為,經審查認為不宜納入備選承包商庫的。
第九條 實施本辦法發包的工程,應提供下列資料:
(一)項目立項審批文件;
(二)施工設計圖紙及審查報告;
(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項目建設資金落實文件;
(五)工程預算編制及財評文件;
(六)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擬定并經行業主管部門核準的承包合同樣本(在交易中心發布并按此簽訂)。
第十條 承包合同中的工程承包價格應在財政評審后的最高限價基礎上根據不同類別下浮:土石方工程、土地整治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園林綠化項目下浮5%;道路工程、市政工程下浮3%;房屋工程、橋梁隧洞工程、水利水電工程不再下浮。
第十一條 合同簽訂后,合同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合同內容,調整承包價格。對于勘查設計中的偏差,施工方有義務主動進行修復,達到工程驗收標準。設計或工程量確有重大更改的,按照巫溪縣《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工程建設領域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巫溪府辦發〔2013〕27號)的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采用本辦法確定施工企業,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項目業主擬定承包合同提交行業主管部門審定;
(二)項目業主持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相應材料,向縣招標辦提出申請,經縣招標辦審查后在縣交易中心網站上公示工程承包合同和抽取時間地點,并邀請承建
商現場監督抽取情況。公示期為三天;
(三)由縣招標辦牽頭組織,在縣交易中心公開抽取承建商,行業主管部門全程監督,由項目業主在預承建商庫中隨機抽取一家工程承建商,并對抽取結果辦理確認書;
(四)為確保公平,抽取工程承包商采用雙隨機方式,先隨機抽取一個號碼確定備選承包商序號,再隨機抽取中簽號碼。
(五)項目業主在抽取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通知抽中企業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六)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承包商按合同要求組建項目班子,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提交項目業主。
第十三條 三級資質、二級資質、一級資質入庫企業通過隨機抽取分別已達3個、4個、5個在建項目,且全部尚未完成竣工驗收的,暫停參與新項目的抽取。
如某項目抽取時滿足抽取條件的企業已不足5家,則該次抽取不執行本條規定。
第十四條 入庫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為記錄:
(一)抽中后無正當理由放棄承包權利的;
(二)轉包、違法分包工程的;
(三)偷逃稅款,受到稅務部門相關行政處罰的;
(四)惡意拖欠和克扣勞務人員工資,經查證屬實的;
(五)嚴重違反工程管理、建設管理有關法規,被相關行政部門予以處罰的。
第十五條 施工企業存在不遵守行業管理規定和承包合同約定行為的,行業管理部門可提請縣招標辦停止該企業1個月到6個月的抽取資格;存在本辦法第十四條
所列不良行為的施工企業,暫停一年參與巫溪縣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的資格;累計被列入不良行為記錄2次的施工企業,從備選承包商庫中清退,兩年以后方可按照本辦法重新申請加入。
第十六條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主管部門、項目業主以及監理方發現承建企業存在不良行為,或者因承建企業其它行為可能導致該項目不能如期完工、或存在重大安全質量隱患的,可提請縣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同意后,由項目業主依法撤消該承包合同,并重新按本辦法隨機抽取確定施工企業。
第十七條 備選承包商庫信息采取動態管理辦法,項目業主在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結束后一周內向縣招標辦提交承建商履約評價,其評價內容納入承建商年度考評。形成考核機制和良性流動機制,按規定程序隨時吸納滿足要求的施工企業,清除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企業。
第十八條 項目業主不得拆分項目至30萬元以下規避隨機抽取。
30萬元以下項目,由業主單位直接在備選承包商庫中選取施工單位,選取條件、選取辦法經業主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九條 不遵守工作紀律,隨意更改工程發包方式的,或不遵守廉潔紀律,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不廉潔行為的,由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給予相關責任人相應黨紀政紀處分;存在權錢交易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
備選承包商承諾函
巫溪縣招標辦、縣屬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項目業主單位:
一、我方已仔細研究《巫溪縣非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隨機抽選辦法(試行)》(巫溪府辦發〔2017〕24號),充分了解并同意該辦法中的相關約定事項,現自愿申請加入巫溪縣備選承包商庫。
二、我方愿意在隨機抽取為某施工項目承包商的情況下,按照在縣交易中心發布的施工內容、合同樣本與項目業主簽訂承包合同。
三、我方自愿承擔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除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其它風險,主動修補工程設計以及實地勘查中的缺陷,工程質量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定合格標準。
四、我方已知曉相關違約責任。如我方違約,除了按承包合同的約定賠償業主方損失以外,愿意接受按照《巫溪縣非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隨機抽選辦法(試行)》的規定記入不良行為和暫停、取消抽取資格的處理。
承諾人: (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本文發布于:2024-03-06 17:24:1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709717051153096.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巫溪縣非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隨機抽選辦.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巫溪縣非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隨機抽選辦.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