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發(作者:河北教師教育網)

住所使用證明
第1篇:住所使用證明
住所或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樂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擬申請設立(變更)的(企業或個體戶名稱),住所(經營場所)地址在細門牌號碼),
共有使用面積平方米,(企業或個體工商房名稱)對該場所具有使用權,可作為該企業(個
體工商戶)的住所(經營場所)。
(注:該證明僅供辦理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住所或經營場所登記之用)
擬申請設立人簽字(蓋章)
證明單位蓋章
日期:年月日
企 業 住 所 地 址 示 意 圖
注:住所(經營場所)沒有詳細門牌號碼的填寫本表。
第2篇:住所使用證明
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南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分局:
由、、(投資人姓名)投資設立的(企業名稱),地址位于,住所場所面積平米,該住所
(經營場所)符合安全生產經營條件。
以上住所(經營場所)的所有權屬于所有,住所(經營場所)法定用途原屬于(填寫
“住宅”或“經營性用房”)。
使用單位已取得該場所的合法使用權(見租賃合同),雙方同意作為經營場所使用。
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賃合同附后。
使用單位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住所(經營場所)所有權人簽名或蓋章:
(單位蓋章,個人簽字)
年月日
第3篇:住所使用證明
本文發布于:2024-03-27 20:50:5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71154385560828.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住所使用證明.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住所使用證明.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