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洪:細說十一種律師惹不起的當事人
-----張洪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律師
據悉,廣東一名律師打官司輸了,在律師事務所遭遇當事人威脅,好在
當事律師冷靜應對,所幸尚未釀成大禍。為此,有律師在網上羅列出了十一種律
師惹不起的人,奉勸律師不要接受這十一類當事人的委托。筆者根據該博文列舉
的十一種類型,結合自身多年的實踐經驗,發現確實如此。雖然不是說這十一種
當事人就是真的一定不能接受,至少律師在接受委托時,一定要小心謹慎。下面
根據筆者的經驗,細說一下這十一類具體的當事人,供大家參考。
1、不愿意付律師咨詢費的人。
對于不愿意付律師咨詢費的人筆者也是比較反感的,他們總覺得律師不就是
解答一下咨詢嘛,有什么大不了的,還要收咨詢費。殊不知,他們其實根本不了
解律師解答咨詢也是一種工作、也是律師的勞動,付出了的工作辛苦,付出了勞
動,理應獲得報酬,律師收取咨詢費是理所當然的。律師在解答當事人咨詢的時
候要花費時間和精力,要付出知識和智慧,不愿意付律師咨詢費的當事人,一是
沒有對律師的足夠尊重,二是不懂得尊重知識,三是只希望索取,不愿意付出。
對于這樣的當事人是需要遠離,不值得繼續為他白白奉獻。
2、要律師保證贏官司的當事人。
律師不能保證贏官司,這是律師行業規范和法律有明確限制的,事實上律師
也是無法保證勝訴的,除非法院真的是自己家里開的,否則是無法保證的。有的
當事人需要律師保證結果,律師是不能也不應該有這樣的勝訴承諾的,如果律師
做出了承諾一旦無法兌現,就等于自己給自己埋下了一個不定時,自己引火
燒身。因此,對于要律師保證贏官司的當事人一定要盡早遠離,切忌不要為了拿
到案件就虛假承諾。
3、要求律師必須無罪辯護的當事人。
有罪無罪是需要根據事實和法律來進行評判的,一切都要靠證據說話,每一
個刑事案件都是要經過警察偵查、檢察官審查起訴、人民法院審理判決,都有嚴
格的程序,這些機關的辦案人員都不是吃素的,天底下沒有那么的無罪案件。律
師是獨立于當事人進行辯護,是否有罪或者無罪需要律師進行獨立的判斷,辯護
律師不能被當事人強迫做無罪辯護,更不能動不動就做無罪辯護。因此,對于要
求律師必須做無罪辯護的當事人律師一定要當心,該拒絕的就要敢于拒絕。
4、一直在乎律師社會關系好壞,特別關心律師與法官、檢察官關系如何的
當事人。
這已經不是靠關系的時代了,依法治理和依法治國早已深入人心,拼爹、拼
關系已經漸行漸遠,律師不是皮條客,律師不能去拉皮條,更不會去拉攏、收買
辦案人員,關系好不代表就可以不顧事實和法律,關系好不代表這些法官、檢察
官不怕終身追究。如果這些當事人不是沖著律師的真才實學來的,盡早遠離,不
要為了幾個銅板把自己毀了。
5、動不動就認為自己是天下奇冤的。
有的當事人動輒夸大其詞,稍微有一點不公正、不公平,就喜歡上綱上線,
小題大做,浮夸,總認為全世界都欠他的,總認為全世界對他都不公平,他遭遇
的冤情比竇娥還冤。遇到這樣的當事人律師一定要警惕,天下沒有那么的冤案,
更不會到處都是奇冤,你在接受他的委托的時候就得想清楚,你是否有足夠的能
力為他洗刷冤屈,為他平反,你有沒有這個能力滿足他們的需求。
6、習慣討價還價,還死摳委托代理合同字眼的當事人。
律師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的,一份勞動一份代價,不同的案件不同的情
況,不同的執業經驗等有不同的收費水平,如果你認為自己值得到那個價錢就要
有信心。對于習慣討價還價的當事人我是很不喜歡的,感覺很不爽快,在合作中
總是會磕磕絆絆,他們總是會這不滿意那不滿意,讓人很煩。特別是,即在收費
上磨磨唧唧,有在字眼上死摳的當事人,不得不讓人擔心你幫他打了官司,接下
來就是你跟他的官司。遇到這樣的當事人,我也是不會接受委托的。
7、要求全風險代理的當事人。
這樣的當事人自己不愿意承擔一點風險,首先就是自私和不愿意付出的人,
也是愛計較的人。加之有很多案子是不能風險代理的,如果他們還是堅持風險代
理,而且是全風險代理,我是不會喜歡的,一般都是會決絕接受這樣的委托的。
因為,結果不是律師收取費用的唯一考量,律師提供的是一個過程服務,結果只
是一個因素。
8、要求律師私下收費或者承諾私下感謝律師的當事人。
律師是不能私自收案、私自收費的,一切都需要依法辦理,無論是簽訂合同
還是辦理委托授權,都需要以律師事務所的名譽統一收案、統一接受委托,對于
那些要求律師私下收費和承諾事后感謝的當事人,律師也需要警惕。一旦哪一天
他不滿意了,律師的投訴就可能來了,律師的風險和麻煩也就會接踵而至。
9、委托人一方人數較多,且對委托某個律師意見不統一的。
俗話說“艄公多了打爛船”!對于委托人一方人數較多的案件,本身就是被
監管的需要請示匯報的,如果這些委托人的意見又不能統一,遲早會給律師帶來
麻煩。與其這樣,不如盡早拒絕,將風險拒之門外。
10、好為人師,習慣教律師如何做的當事人。
有的當事人自己不懂法才請律師,但是他們卻喜歡說教,總認為自己什么都
懂,什么都會,總是不停的對律師指手劃腳,教律師該怎么怎么做。這樣的當事
人不會尊重律師,自己不懂法不是應該聽律師的配合律師,而是喜歡教律師,與
這樣的當事人合作容易意見不一致,容易產生分歧,律師的技能技巧會受到干擾
和限制,容易導致效果不盡人意。因此,這樣的當事人不代理也罷,避免自己
麻煩,讓一個外行對自己指指點點。
11、委托人可能有抑郁癥或者自殺傾向的。
遇到這樣的人,千萬要小心。能夠不接受委托的就一定不要接受委托,要避
而遠之。對于這樣的當事人,律師一旦遇到真的很倒霉,一定會痛苦不堪,風險
非常大。
以上十一種當事人就是網上曾經流傳的律師惹不起的當事人,希望律師朋友
們在接待、談案時要注意與這些當事人打交道,謹慎建立委托關系,否則真的苦
不堪言。
本文發布于:2022-08-05 21:53:08,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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