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典型案例:
身份不是擋箭牌公職人員被拘傳
導語:身為公職人員應起好遵紀守法的模范帶頭作用,然而現如今個別公職
人員缺乏法律意識,或帶有特權思想,不遵守法律法規,不尊重法院裁判,損害
司法權威,影響社會誠信風氣。連城法院通過開展清理公職人員拒執案件活動,
通過一系列強制措施解決公職人員涉執行問題。
案情簡介:
近日,連城縣法院執行干警來到連城某銀行,將正在上班的黃某依法拘傳,
原來黃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是失信被執行
人黑名單上的“老賴”。
2000年3月22日,黃某妻子沈某因買房需要與農行連城支行簽訂個人借款,
向農行連城支行借款32000元,借款期限自2000年3月22日起至2001年3月
22日止,年利率5.85%,由黃某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農行連城支行按合同的約定
向沈某發放借款32000元,沈某在借款借據上簽名確認。沈某借款后,未按約定
還本付息。農行連城支行多次向沈某催收還款,并多次向黃某送達擔保人履行責
任通知書,但均未得到回應。農行連城支行于判決生效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至2017年6月21日止夫妻共欠借款本金32000元,利息69415.02元。
執行干警向黃某送達據傳票時,黃某有些傻眼,自己作為公職人員竟然也被
拘傳!從執行法官那了解到原來作為保證人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由于自己有可供
執行的財產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已被法院納入失信名單,并且
通過等多個渠道曝光,若是堅決拒不履行,法院將以拒執罪追究刑事責任。
最后黃某迫于法院司法強制措施的威壓,考慮到失信對于公職人員的影響巨
大,且為社會所不容,黃某被拘傳至法院后立即將借款本息共計101415元還清。
綜合評述:連城法院通過對暫無能力履行的公職人員采取限期履行或每月扣
除一部分工資,對有能力履行卻故意不履行或規避執行的公職人員采取查清資產、
失信曝光、限制高消費、拘傳拘留等措施推進執行涉公職人員案件,從而產生對
拒不執行的震懾力與對拒執人員的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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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布于:2022-08-08 16:25:15,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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