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進程雕塑
設計內容:
新中國憲法發展歷程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人們行為的基本法律
準則。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規賴以產生、存在、發展和變更的基
礎和前提條件,它是一個國家獨立、完整和系統的法律體系的核心,是一個國家法律制
度的基石。
01
臨時憲法:共同綱領
1949年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選舉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
會,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并且通過了起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
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頒布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雖不是真正意義上
的憲法,卻為憲法的訂立奠定了基礎。
02
第一部正式憲法:五四憲法
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
會議上通過,共4章106條。被稱為五四憲法。五四憲法是一部較為完善的憲法。這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部憲法,是在對建國前夕由全國政協制定的起臨時憲法作用的
《共同綱領》進行修改的基礎上制定的。
03
第二部正式憲法:七五憲法
第二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于1975年1月17日在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次會議上通過,共30條,被稱為七五憲法。當時仍處于文化大革命時期,所以帶
有比較濃重的彩。
04
第三部正式憲法:七八憲法
第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于1978年3月5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
一次會議上通過,共4章60條。被稱為七八憲法。主要內容繼承了1954年憲法的一
些基本原則,增加了實現四個現代化的任務。強調要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大力發展科
學和教育事業。
05
現行憲法:八二憲法
第四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于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
議上正式通過并頒布,并根據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
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
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
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
正,現共有4章14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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