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建設工程基本法律知識
建設工程法律體系
法律的基本框架
1、憲法及憲法相關法2、民法商法3、行政法4、經濟法5、社會法6、刑法7、訴訟與
非訴訟程序法
法的形式和效力層級
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包括四層含義
1、法律規范創制機關的性質及級別2、法律規范的外部表現形式3、法律規范的效
力等級4、法律規范的地域效力。
我國法的形式
為以下7類1、憲法2、法律3、行政法規4、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5、
部門規章6、地方政府規章7、國際條約
法的效力層級
1、憲法至上2、上位法優于下位法3、特別法優于一般法4、新法優于舊法5、需要由有
關機關裁定適用的特殊情況6、備案和審查
建設工程法人制度
法人的法定條件及其在建設工程的地位和作用
法人應當具備的條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4、能夠獨立
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的分類
1、企業法人2、非企業法人
法人在建設工程中的地位
1、具有民事權利能力2、民事行為能力
法人在建設工程中的作用
1、法人是建設工程中的基本主體2、確立了建設領域國有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
企業法人與項目經理部門的法律關系
一、項目經理部的概念和設立(項目經理部不具備法人資格)
二、項目經理是企業法人授權在建設工程施工項目上的管理者
三、項目經理部行為的個后果由企業法人承擔
建設工程代理制度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種類
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您必須子代理權限范圍內實施代理行為2、代理人應該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代
理行為3、代理行為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4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歸屬于被代理人
代理的主要種類
1、委托代理(意定代理,任意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
建設工程代理行為及其法律關系
1、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額名義實施代理行為2、轉托他人代理應當實現取得
被代理人的同意3、無權代理與標間代理
無權代理
1、自始未經授權2、超越代理權3、代理權已經終止、
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指行為人雖無權代理,但由于行為的某些行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
代理權的表象,而與善意第三人進行的、由本人承擔法律后果的代理行為
表見代理構成的條件
1、須存在足以使相對人相信行為具有代理權的實施或理由2、須本人存在過失3、須相對
人為善意
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不做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不當或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委托書授權不明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2、損害被代理人利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3、第三人故意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4、違法代理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建設工程物權制度
物權的種類
1、所有權(1、占有權2、使用權3、收益權4、處分權)2、用益物權3、擔保物權
與土地相關的物權
1、土地所有權2、建設用地所有權(建設用地所有權自登記之時起設立)3、地役權(地
役權自合同生效時設立)
建設工程債權制度
債的基本法律關系
建設工程債的產生和常見的種類
1、合同2、侵權3、無因管理4、不當得利
建設工程債的產生
1、施工合同債2、買賣合同債3、侵權之債
建設工程知識產權制度
1、知識產權和人身權的雙重屬性2、專有性3、地域性4、期限性
建設工程知識產權的常見種類、保護和侵權責任
建設工程知識產權的常見種類
1、專利權2、商標權3、著作權計算機軟件的法律保護
建設工程債市產權的保護
1、建設工程專利權的保護2、建設工程上商標權的保護3、建設工程著作權的保護
建設工程產權侵權的法律責任
1、建設工程知識產權侵權的民事責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
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2、建設工程知識產權侵權的行政責任(侵犯建設工程專利權的行政責任、侵犯建設工程商
標權的行政責任、侵犯建設工程著作權的行政責任)
3、建設工程知識產權繾綣的形式責任(侵犯商標權的刑事責任、侵犯專利權的刑事責任、
侵犯著作權的刑事責任)
建設工程擔保制度(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擔保與擔保合同的規定
建設工程保證擔保的方式和責任
1保證合同2、保證方式(一般保證、連帶責任保證)3、保證人的資格4、保證責任(當事
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建設工程視同常用的擔保種類
1、施工投標保證金2、施工合同履約保證金3、工程款支付擔保4、預付款擔保
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定金的規定
抵押權
1、抵押權的法律概念2、抵押物3、押的效力4、抵押權的實現
質押(與抵押的最大的區別在于移交了動產和權利的占有)
1、質押的法律概念2、質押的分類
留置
定金
建設工程保險制度
保險與保險索賠的規定
保險的概述
1、保險的法律概念2、保險合同(1、財產保險合同2、人身保險合同)
保險索賠
1投保人進行保險索賠須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證明2、投保人應當及時提出保險索賠3、計算
損失大小
建設公車鞥保險的主要種類和投保權益
1、建筑工程一切險2、安裝工程一切險3、工傷保險和建筑職工意外傷害險4、保險代理
人和保險經紀人
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
法律責任的基本種類和特征
法律責任分為:1、違憲法律責任2、刑事法律責任3、民事法律責任4、行政法律責任5、
國家賠償責任
法律責任的特征為:1、法律責任是因違反法律上的衣服而形成的法律后果,以法律義務的存
在為前提2、法律責任即承擔不利后果3、法律惡人的認定和追擊,由國家專門機關依照法
定程序進行5、法律責任的實現由國家強制力做保障
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民事責任的種類
1、違約責任2、侵權責任
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做更換、賠償損失、
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主要承擔方式
1、返還財產2、修理3、賠償損失4、支付違約金
2、建設工程行政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1、行政處罰2、行政處分
建設工程形式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1、重大安全事故罪2、重大責任事故罪3、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4、串通投標罪
施工許可法律制度
施工許可證和開工報告的適用范圍
1、需要辦理視同許可證的建設工程2、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工程(1、限額以下
的小額工程2、搶險救災等工程)3、不重復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工程4、另行規定
的建設工程
實行開工報告制度的建設工程
開工報告審查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1、資金到位情況2、投資項目市場預測3、設計圖紙
是否滿足施工要求4、現場條件是否具備三通一平要求)
申請主體和法定批準條件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
取施工許可證
施工許可證的法定批準條件
1、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確定建筑施工
企業;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5、有
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7、建設
資金已經落實;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資金落實具體要求;建設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50%,
建設工程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銀
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強制建立的建筑工程范圍
1、國家重點建設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3、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4、利
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5、國家規定必須實行建立的其他工程。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延期開工、核驗和重新辦理批準的規定
申請延期的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
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一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
期或者超過延期實現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核驗施工許可證的規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終止施工,建設單位應當自終止施工之日起一
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并按照規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復施工時,
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終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告發證機關核驗
施工許可證.
重新辦理批準手續的規定
實行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者終止施工,應當及時向批準機關報告情況。
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6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準手續。
違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一、未經許可扇子開工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責令改正,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處以合同價1%-2%的
二、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責令改正,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處以合同價1%-2%的
三、騙取和偽造施工許可證應成安的法律責任
由原發證機關收回施工許可證,責令停止施工,并對責任單位處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責任。
四、對違法行為的額度
有違法所得的處5000—30000元的,沒有違法所得出5000—10000元的。
施工企業從業資格制度
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2、有與其從事的建筑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
業技術人員3、有從事先關建筑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
條件
企業資質的法定條件
一、施工企業資質的法定條件
1、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2、有符合規定緩和技術人員3、有符合規定的技術裝備4、有
符合規定的已完成工程業績
二、施工企業的紫珠子序列、類別和等級
1、施工企業的資質序列2、施工企業的資質類別和等級(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序列、專業
承包企業資質序列、勞務分包企業資質序列)
三、施工企業的資質許可
1、施工企業資質管理體制2、施工企業資質的許可權限
四、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申請、延續和變更
1、企業資質的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相應的電子文檔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3、企業章程4、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生證明、職
稱證書、任職文件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材料5、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
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注冊執業證書6、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的專業技
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8、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設備、
廠房的相應證明9、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有關的材料10、資質標準要求的其他有
關材料.
2、企業資質證書的延續(有效期為5年,需有效期屆滿在60日前申請辦理資質延續手續。
無不良記錄可以延續五年
3、資質證書的變更
4、不予批準企業資質升級申請呢和增項申請的規定
5、企業資質證書的撤回、撤銷和注銷
五、外商投資建筑企業的規定
禁止無資質或越級承攬工程的規定
一、禁止無資質承攬工程二、禁止越級承攬工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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