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法人單位基本情況
表號:MLK101-1表
制定機關:國家統計局
文號:國統字(2013)63號
有效期至:2015年1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
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
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
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中華
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九條規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對
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
當予以保密。
01組織機構代碼:□□□□□□□□-□
02單位詳細名稱:
03單位負責人:
04
單位所在地及區劃區劃代碼(統計機構填寫)□□□□□□—□□□—□□□
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區、市、州、盟)縣(區、市、旗)
鄉(鎮)街(村)、門牌號
單位位于: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
15
單位注冊地址及區劃區劃代碼(統計機構填寫)□□□□□□—□□□—□□□
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區、市、州、盟)縣(區、市、旗)第四英語怎么說
鄉(鎮)街(村)、門牌號
注冊地位于: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
05
聯系方式
長途區號□□□□□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網址
06
行業類別
主要業務活動(或主要產品)1;2;3
行業代碼□□□□
(統計機構填寫)
07
登記注冊(或批準)情況(如登記注冊或批準機關為多個,請復選)
機關級別:1國家2省(自治區、直轄市)3地(區、市、州、盟)4縣(區、市、旗)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機關級別□登記注冊號
2.編制部門機關級別□登記注冊號
3.民政部門機關級別□登記注冊號
4.國家稅務部門機關級別□登記注冊號
5.地方稅務部門機關級別□登記注冊號
9.其他(請注明批準機關)機關級別□
08
登記注冊類型□□□
內資港澳臺商投資外商投資
110國有159其他有限責任公司210與港澳臺商合資經營310中外合資經營
120集體160股份有限公司220與港澳臺商合作經營320中外合作經營
130股份合作171私營獨資230港澳臺商獨資330外資企業
141國有聯營172私營合伙240港澳臺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40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42集體聯營173私營有限責任公司290其他港澳臺商投資390其他外商投資
143國有與集體聯營174私營股份有限公司
149其他聯營190其他
151國有獨資公司
09企業控股情況□1國有控股2集體控股3私人控股4港澳臺商控股5外商控股9其他
-1-
10
隸屬關系□□
10中央20省(自治區、直轄市)40地(區、市、州、盟)50縣(區、市、旗)61街道
62鎮63鄉71社區(居委會)72村委會90其他
11
開業(成立)時間年月
12
營業狀態□1營業2停業(歇業)3籌建4當年關閉5當年破產9其他
13
執行會計標準類別□
1企業會計制度2事業單位會計制度3行政單位會計制度4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9其他
28
是否執行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1是2否
14
機構類型□□
10企業20事業單位30機關40社會團體51民辦非企業單位
52基金會53居委會54村委會90其他組織機構
16
產業活動單位數
總計個其中:1農林牧漁業個2工業個3建筑業個
4批發和零售業個5住宿和餐飲業個6房地產業個9其他個
17
從業人員
從業人員期末人數人其中:女性人
18
企業主要經濟指標
營業收入千元其中:主營業務收入千元資產總計千元
27
非企業單位主要經濟指標
非企業單位支出(費用)千元年末資產千元
20
企業集團情況(限企業集團母公司及成員企業填寫)本企業是□
1集團母公司(核心企業或集團總部)
2成員企業——請填直接上級法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
21
建筑業及房地產業企業資質等級
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有資質的企業,請填寫資質證書編號前4位,沒有資質的填“9999”,)□□□□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企業資質等級□1一級2二級3三級4四級5暫定9其他
物業管理業企業資質等級□1一級2二級3三級9其他
32
批發和零售業企業經營形式□1獨立門店2大黃副作用 連鎖總店(總部)3連鎖門店9其他
29
零售業態□□□□
有店鋪零售
1010食雜店1020便利店1030折扣店1040超市1050大型超市1060倉儲會員店
1070百貨店1080專業店1090專賣店1100家居建材商店1110購物中心1120廠家直銷中心
無店鋪零售
2010電視購物2020郵購2030網上商店2040自動售貨亭2050電話購物
33
批發和零售業年末零售營業面積平方米
34
住宿和餐飲業企業經營形式□1獨立門店2連鎖總店(總部)3連鎖門店9其他
22
住宿業企業星級評定情況□1一星2二星3三星4四星5五星9其他
35
住宿和餐飲業年末餐飲營業面積平方米
單位負責人:統計負責人:填表人:填表人移動電話號碼:
聯系電話:填表日期:20年月日
(法人單位在此蓋章)
審表人:審表日期:20年月日
說明:新增單位填報時,表中企業主要經濟指標和非企業單位主要經濟指標填全年預計數。
-1-
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指標解釋
(一)填報規定
1.基本單位調查按單位的場所所在的行政區劃進行統計。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原
則上在哪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就由哪個省統計,并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資料。
但建筑業的產業活動單位不論其場所的行政區劃是否與法人單位相同,均由法人單位所在省
統計并上報資料。
2.法人單位表中的經濟指標(從業人員期末人數、營業收入等)應填寫包括所有產業活動
單位的全部數據;產業活動單位表中的經濟指標只填寫本單位的數據。
3.基層表的各個項目以及編碼都必須使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須
用漢字,工整、清晰地填寫;需要填寫數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
4.在填寫基層表的屬性標識時,首先在選中的屬性代碼上劃圈,然后在□中填寫代碼,
每□中只填一位數字。
5.基層表中,凡限某一行業或某類單位填報的項目,其他行業或單位免填,代碼不需填
“0”。
6.各表內所有價值量指標均以人民幣“千元”為計量單位。凡以外幣形式計算的價值量
指標,均以報告期末匯率折合成人民幣填寫;所有數字一律取整數,凡未滿一個計量單位的,
應四舍五入,不留小數。
(二)指標解釋及審核要求
1.組織機構代碼(01):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制規則》
(GB11714-1997),由組織機構代碼登記主管部門給每個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和
民辦非企業等單位頒發的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法定代夢見狗死了是什么預兆 碼。組織機構代碼共9
位,無論是法人單位還是產業活動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均由八位無屬性的數字和一位校驗碼
組成。所有單位均填寫本項。
2.單位詳細名稱(02):指經有關部門批準正式使用的單位全稱。所有單位均填寫本項。
企業的詳細名稱按工商部門登記的名稱填寫;行政、事業單位的詳細名稱按編制部門登
記、批準的名稱填寫;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詳細名稱
按民政部門登記、批準的名稱填寫。填寫時要求使用規范化漢字填寫,并與單位公章所使用
的名稱完全一致。
3.單位負責人(03):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又稱“法定代表人”。所有單位均填寫本項。
企業法定代表人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填寫;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按《事業單位法人
證書》填寫;機關法定代表人填寫單位主要負責人;社團法定代表人按《社團法人登記證》
填寫;民辦非企業單位按《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填寫;基金會按《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
填寫;產業活動單位填寫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4.單位所在地及區劃(04):指單位實際所處的詳細地址及區劃代碼等。請在網上訪問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1年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網址如下:
/tjbz/cxfldm/2011/,一直查詢到本機構所坐落的社區
(居委會)或村委會的12位區劃代碼。本欄分三部分填寫:
-1-
第一部分:區劃代碼,由所在地統計機構統一填寫,填表單位免填。
區劃代碼:指單位所在地區的區劃代碼。按設計管理部門最新更新的統計用區劃代碼填
寫。
第二部分:單位實際所在地的詳細地址。所有單位均填寫本項。要求寫明單位所在的省
(自治區、直轄市)、地(區、市、州、盟)、縣(區、市、旗)、鄉(鎮)以及具體街(村)的名稱
和詳細的門牌號碼,不能填寫通訊號碼或通訊信箱號碼。
第三部分:單位歸屬的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所有位于城市的單位均填寫本項。
位于城市內的單位填寫所在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名稱;位于農村的單位免填本項。
5.單位注冊地址及區劃(15):指單位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經營地址及區劃代碼。本
欄分為兩部分填寫:
第一部分:區劃代碼,由所在地統計機構統一填寫,填表單位免填。指單位注冊地的區
劃代碼,按設計管理部門最新更新的統計用區劃代碼填寫。
第二部分:單位注冊的詳細地址,所有注冊地與經營地不一致的單位均填寫本項,地址
相同的單位免填本項。要求寫明單位注冊地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區、市、州、
盟)、縣(區、市、旗)、鄉(鎮)以及具體街(村)的名稱和詳細的門牌號碼,不能填寫通訊號
碼或通訊信箱號碼。
6.聯系方式(05):包括長途區號、固定電話、電話分機號、移動電話、傳真號碼、傳真
分機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和網址。所有單位均填寫本項。
在填寫電話號碼時,將號碼以左頂齊方式從左向右填寫在方框內;號碼超過所列空位時,
向方框外右面擴充。電話號碼以填寫固定電話號碼為主,對于確實沒有固定電話號碼的單位,
可以填寫主要負責人的移動電話號碼。
7.行業類別(06):根據其從事的社會經濟活動性質對各類單位進行的分類。本項分兩部
分填寫:
第一部分:主要業務活動(或主要產品),所有單位均填寫本項。具體填寫各單位的一至
三種主要業務活動(或主要產品)名稱,并按其重要程度或總產值所占比重,從大到小順序排
列。
籌建單位按建成投產(營業)后活動性質填寫主要業務活動(或主要產品)名稱。
第二部分:行業代碼,填表單位免填。由所在地統計機構根據各單位填寫的主要業務活
動(或主要產品名稱),對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填寫行業小類代碼。
籌建單位按建成投產(營業)后的活動性質填寫行業小類代碼。
8.登記注冊(或批準)情況(07):指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的機關(或批準成立的機關)名稱、
級別和登記注冊號碼。所有單位均填寫本項。
登記注冊(或批準)機關名稱為復選指標,登記注冊機關(或批準機關)為前五項中一個以
上時,可復選多項,在選中的代碼上劃圈;若已選前五項中的任何一項,就不能再選“9其他”。
不屬于前五項的選填“9其他”,并在登記注冊號欄中最下行橫線上,用文字注明具體的批
準機關名稱;如果確實未經任何部門批準,請注明“無”。機關以及社區(居委會)、村委會一
律選填“9其他”,不需文字注明批準機關。
機關級別,填表單位應在與圈選的登記注冊(或批準)機關名稱相對應的機關級別欄中,
-1-
填入所選機關級別代碼。登記注冊(或批準)機關級別劃分為:1.國家;2.省(自治區、直轄
市);3.地(區、市、州、盟);4.縣(區、市、旗)。
登記注冊號碼,填表單位應在與圈選的登記注冊(或批準)機關名稱相對應的登記注冊號
欄中,填寫所選的在工商、編制、民政部門、國家稅務部門或地方稅務部門辦理審批、登記
注冊的號碼。企業填寫營業執照正本上的注冊號;事業單位填寫事業單位登記證上的登記號;
社會團體填寫社會團體登記證上的登記號;民辦非企業單位填寫民辦非企業登記證號;基金
會填寫基金會登記證上的登記號;所有納稅單位均填寫稅務部門登記號。
9.登記注冊類型(08):指企業或企業產業活動單位的登記注冊類型,按其在工商行政
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類型填寫。所有單位均填寫本項。
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類型,按其中國美女 主要經費來源和管理方式,
根據實際情況,比照《企業登記注冊類型與代碼》確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單位)登記注冊的類型分為以下幾種:
(1)國有企業:指企業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
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非公司制的經濟組織。不包括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國有獨資公司。
(2)集體企業:指企業資產歸集體所有,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規定登記注冊的經濟組織。
(3)股份合作企業:指以合作制為基礎,由企業職工共同出資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
會資產投資組建,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共同勞動,民主管理,按真的有美人魚嗎 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相
結合的一種集體經濟組織。
(4)聯營企業:指兩個及兩個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質的企業法人或事業單位法人,
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投資組成的經濟組織。聯營企業包括國有聯營企業、集體
聯營企業、國有與集體聯營企業和其他聯營企業。
國有聯營企業:指所有聯營單位均為國有。
集體聯營企業:指所有聯營單位均為集體。
國有與集體聯營企業:指聯營單位既有國有也有集體。
其他聯營企業:指上述三種聯營企業之外的其他聯營形式的企業。
(5)有限責任公司: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兩
個以上,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
有限責任公司。
國有獨資公司:指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
司。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指國有獨資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其全
部注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并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
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
(7)私營企業: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
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以及《個人獨資企業法》
-1-
規定登記注冊的私營獨資企業、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伙企業和個
人獨資企業。
私營獨資企業:指按《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資經營,以雇傭勞
動為基礎,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指按《個人獨資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由一
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
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填表時歸入私營獨資企業。
私營合伙企業:指按《合伙企業法》或《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
人按照協議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以雇傭勞動為基礎,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
業。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指按《公司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
投資或由單個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
私營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規定,由五個以上自然人投資,或由單個自然人
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8)其他內資企業:指上述第(1)條至第(7)條之外的其他內資經濟組織。
(9)與港澳臺商合資經營企業:指港澳臺地區投資者與內地的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
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按合同規定的比例投資設立,分享利潤和分擔
風險的企業。
(10)與港澳臺商合作經營企業:指港澳臺地區投資者與內地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約定進行投資或提供條件設立,
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的企業。
(11)港澳臺商獨資經營企業: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
在內地設立的由港澳臺地區投資者在內地全額投資設立的企業。
(12)港澳臺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商務部(原外經貿部)批準設
立,并且其中港、澳、臺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達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
中港、澳、臺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屬于內資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3)其他港、澳、臺商投資企業:指在中國境內參照《外國企業或個人在中國境內設
立合伙企業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規定》,依法設立的港、澳、臺商投
資合伙企業。
(14)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指外國企業或外國人與中國內地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按合同規定的比例投資設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
險的企業。
(15)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指外國企業或外國人與中國內地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約定進行投資或提供條件設立,
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的企業。
(16)外資企業: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內
地由外國投資者全額投資設立的企業。
(17)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商務部(原外經貿部)批準設
-1-
立,并且其中外資的股本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達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資股
本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屬于內資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8)其他外商投資企業:指在中國境內依照《外國企業或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
業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規定》,依法設立的外商投資合伙企業。
在具體填報時應注意:
(1)各級機關(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司法機關、政黨機關、軍隊武警、
政協組織),各級直屬事業單位、各級機關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部門管理的群眾團體,
應選填“國有”;
(2)各種社團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若經費來源清楚,則比照《企業登記
注冊類型與代碼》確定;若經費來源不清楚的,應選填“190其他”;
(3)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的登記注冊類型應選填“190其他”;
(4)如單位登記注冊類型改變,但未重新辦理變更登記,應按原登記注冊類型填寫;
(5)對營業執照上的登記注冊類型只填寫“有限責任公司”的情況,統計人員要認真
查詢。首先,對那些2007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企業,可查看其《營業執照》上的編碼,
如果登記注冊號未由13位更換為15位,則可根據注冊號區分是私營企業還是非私營企黨課心得格式 業。
其識別方法為看營業執照上的編碼左數第七位,為1的是非私營企業,為2的是私營企業;
然后,再根據其是否為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公司來確定
其登記注冊類型是“國有獨資公司”還是“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并填寫相應的代碼。
10.企業控股情況(09):根據企業實收資本中某種經濟成分的出資人的實際投資情況,
或出資人對企業資產的實際控制、支配程度進行分類。具體分為國有控股、集體控股、私人
控股、港澳臺商控股、外商控股和其他六類。本項限企業法人填寫。
(1)國有控股:包括①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國有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
本(股本)所占企業全部實收資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國有絕對控股;②在企業的全部實
收資本中,國有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占比例雖未大于50%,但相對大
于其他任何一方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占比例的國有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于其他經濟成分,
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實際控制權的國有協議控股。
投資雙方各占50%,且未明確由誰絕對控股的企業,若其中一方為國有經濟成分的,一
律按國有控股處理。
(2)集體控股:包括①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集體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
本(股本)所占企業全部實收資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體絕對控股;②在企業的全部實
收資本中,集體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占比例雖未大于50%,但相對大
于其他任何一方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占比例的集體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于其他經濟成分,
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實際控制權的集體協議控股。
(3)私人控股:包括①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私人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
本(股本)所占企業全部實收資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絕對控股;②在企業的全部實
收資本中,私人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占比例雖未大于50%,但相對大
于其他任何一方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于其他經濟成分,
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實際控制權的私人協議控股。
-1-
(4)港澳臺商控股:包括①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港澳臺商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
的實收資本(股本)所占企業全部實收資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港澳臺商絕對控股;②在
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港澳臺商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占比例雖未大
于50%,但相對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占比例的港澳臺商相對控股;或者雖
不大于其他經濟成分,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實際控制權的港澳臺商協議控股。
(5)外商控股:包括①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外商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
本(股本)所占企業全部實收資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外商絕對控股;②在企業的全部實
收資本中,外商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占比例雖未大于50%,但相對大
于其他任何一方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于其他經濟成分,
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實際控制權的外商協議控股。
(6)其他:除上述五類以外的企業控股情況。
11.隸屬關系(10):指本單位隸屬于哪一級行政管理單位,按照國家標準《單位隸屬關
系代碼》(GB/T12404-1997)分為:中央、省、地、縣、街道、鎮、鄉、居民委員會、村民委
員會和其他。所有法人單位均填寫本項。
中央與地方雙重領導的單位,以領導為主的一方來劃分中央屬或地方屬。
各級政府(中央、省、地、縣、鄉、鎮)、黨委、人大、政協等機關的隸屬關系填寫本級。
如:省政府的隸屬關系填“省”。
居委會、村委會的隸屬關系分別填“居委會”和“人物介紹海報 村委會”。
隸屬于“中央”的單位興辦的集體企業,隸屬關系填“其他”;省屬以下的企業(單位)
辦的企業(單位),其隸屬關系與企業(單位)本身的隸屬關系一致。
無主管部門的單位、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辦事機構所開辦
的第三產業等單位填“其他”。
12.開業(成立)時間(11):除籌建單位外,所有單位均填寫本項。
(1)解放前成立的單位填寫最早開工或成立的年月;
(2)解放后成立的單位填寫領取營業執照或批準成立的時間,如開業年月早于領取營業
執照的時間,填寫最早開業年月;
(3)機關、事業單位的成立時間分三種情況:①新設立的單位成立時間填新設立時間;
②恢復設立的單位(指中間因某種原因停頓,后又恢復的單位)成立時間填以前設立的時間。
③機構改革中,有些單位雖然名稱有變化,但其基本職能未變,成立時間要填寫最早成立時
間;
(4)鄉鎮、街道、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如管轄區域基本未改變,其成立時間按原成
立時間填寫;否則,按新成立時間填寫;
(5)改制企業的開業時間按原成立時間填寫;
(6)企業分立、合并分二種情況:一種是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設的企業,其開業時間按工商
部門重新登記的開業時間填寫;另一種是合并或分立后繼續存在的企業,填寫原企業開業時
間;
(7)與外方或港、澳、臺合資的企業,按領取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的時間填寫。
13.營業狀態(12):指企業(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態。本項限企業法人和企業產業活動單
-1-
位填寫。
(1)營業:指全年正常開業的企業和季節性生產開工三個月以上的企業,包括部分投產
的新建企業。臨時性停產和季節性停產的企業視為營業。
(2)停業(歇業):指由于某種原因已處于停產狀態,待條件改變后將恢復生產經營的企
業。
(3)籌建:一般指企業未經工商部門登記開業,正在進行生產經營前的籌建工作。如研
究和論證建設、投產或經營方案,辦理征地拆遷,訂購設備材料,進行基建等。有些三資企
業雖經工商部門登記,但未正常投產開業,仍屬于籌建。有些行業的企業,由于行業管理或
其他政策性管理的需要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試營業才能正式開業,這些處于試營業狀態的單
位也屬于籌建。
(4)當年關閉:指當年因某種原因終止經營的企業,包括關閉、注銷、吊銷的企業,但
不包括破產企業。
(5)當年破產:指當年依照《破產法》或相關法律、法規宣布破產的企業。
(6)其他:指上述以外的其他企業。
14.執行會計標準類別(13):分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行政單位會
計制度、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其他五種情況。所有法人單位均填寫本項。
(1)企業會計制度:執行工業企業會計制度、施工企業會計制度、運輸(交通)企業會計
制度、運輸(鐵路)企業會計制度、運輸(民用航空)企業會計制度、公路經營企業會計制度、
郵電通信企業會計制度、農業企業會計制度、國有林場和苗圃會計制度、國有農牧漁良種場
會計制度、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會計制度、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旅游、飲食服務企業會計
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城市合作銀行會計制度、保險公司會計制度、股份有限公司會計
制度、對外經濟合作企業會計制度等的企業(單位)選填此項。包括實行企業化管理、執行企
業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
(2)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執行事業會計制度的各類事業單位選填此項。包括執行特殊行
業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如執行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高等學校會計
制度、醫院會計制度、測繪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國家物資儲備資金會計制度等)以及執行事
業會計制度的社會團體;但不包括實行企業化管理、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
(3)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執行行政會計制度的單位選填此項。包括各類行政機關、政黨
機關及執行行政會計制度的社會團體。
(4)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單位選填此項。包括執
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寺院、宮、觀、清真寺、
教堂等。
(5)其他:不執行以上四類會計制度的單位選填此項。社區(居委會)、村委會選填此項。
15.是否執行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28):限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法人單位填寫本
項。
16.機構類型(14):分為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
居委會、村委會和其他組織機構。所有單位均填寫本項。
⑴企業:包括①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各類企業;②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
-1-
③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審批成立,且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④未經有關部
門批準、但實際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⑤經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營
業執照》的各類企業產業活動單位或經營單位;⑥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但實際從事生產經營
活動、且符合產業活動單位條件的企業法人的本部及分支機構。
⑵事業單位:包括①經機構編制部門批準成立和登記或備案,領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取得法人資格的單位;②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審批成立,且具備法人條件
的事業單位;③事業法人單位的本部及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
⑶機關:包括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司法機關、政黨機關、政協組織、人
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和其他機關;還包括機關法人單位的本部,以及國家權力機關分支機構、
國家行政機關分支或派出機構、人民法院分支機構、人民檢察院分支機構等。
①國家權力機關: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
務委員會和辦事機構。
②國家行政機關:指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以及地區行政行署。
③國家司法機關:指國家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
④政黨機關:指中國共產黨各級機關和所屬辦事機構、各民主黨派各級機關和辦事機構。
⑤政協組織:指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各級別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
⑷社會團體:指中國公民自愿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
利性社會組織。包括①經各級民政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社會團體法人證書》的各類社會團
體;②由各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直接管理其機關機構編制的群眾團體;③經國務院批準可以
免于登記的社會團體;④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審批成立,不需要進行登記
的具備法人條件的社會團體;⑤社團法人單位的本部,以及經各級民政部門核準登記,領取
《社會團體分支機構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代表機構登記證書》的社會團體分支機構或代
表機構。
⑸民辦非企業單位:指企業單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
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的社會組織。包括①經各級民政部門核準登記,
領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的民辦非企業單位;②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
有關法律法規審批成立,不需要進行登記的具備法人條件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民辦非企業法人不得設立分支機構。
⑹基金會:包括①民政部和省級民政部門核準登記的,頒發《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的
基金會;②基金會的本部及分支機構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
⑺居民委員會:由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決定設立的社區(居委會)。
⑻村民委員會: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后,報縣級人
民政府批準,設立的村民委員會。
⑼其他組織機構:指除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
居委會和村民委員會以外的其他符合法人和產業活動單位條件的機構。包括:律師事務所和
各類寺廟等。
17.產業活動單位數(16):本項指標填寫法人單位所屬的全部產業活動單位按統計專業
分組的單位數。所有法人單位均填寫本項。
-1-
單產業法人單位填本項時,在“總計”項選填“1”,并在相應專業項填“1”。
多產業法人單位填報本項時,要填報其所有的產業活動單位(包括在外省、自治區、直
轄市開辦的產業活動單位)總計數,并分別按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
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和其他等專業填報。其中:“9其他”產業活動單位個數指除前6
項專業以外的產業活動單位個數。
18.從業人員期末人數(17):指在本單位工作并取得勞動報酬或收入的期末實有人員
數。所有法人單位均填寫本項。
從業人員包括在各單位工作的外方人員和港澳臺方人員、兼職人員、再就業的離退休人
員、借用的外單位人員和第二職業者。但不包括離開本單位仍保留勞動關系的職工。
19.企業主要經濟指標(18):限企業法人,及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法人單位填寫本項。
(1)營業收入指企業經營主要業務和其他業務所確認的收入總額。營業收入合計包括
“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根據會計“利潤表”中“營業收入”項目的本期金
額數填報。
主營業務收入指企業確認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的收入。根據會計“主營
業務收入”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報。執行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如未設置該
科目,以“營業收入”代替填報。
(2)資產總計: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
其他權利。資產按其流動性(即資產的變現能力和支付能力)劃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根據企業會計“資產負債表”中“資產總計”
項目的期末數填寫。
20.非企業單位主要經濟指標(101-1表中27):本項限機關法人、社團法人、民辦非企
業單位、基金會、居村委會,以及執行行政事業會計制度的事業法人和其他法人單位填寫。
(1)非企業單位支出(費用):行政事業單位填報“本年支出合計”,指行政事業單位在
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項資產耗費和損失等支出情況。根據行政事業單位“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中的“本年支出合計”項目填報。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及其他單位填報“本年費
用合計”,指單位為完成各種目標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業務活動成本、管理費用、籌資費用
和其他費用。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單位根據會計“業務活動表”中“費用合計”
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2)年末資產:指非企業單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
產、固定資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取自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合計年末數。
21.企業集團情況(20):限企業集團母公司及成員企業填寫。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
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
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
格。母公司應當是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控股企業;子公司應當是母公司對其
擁有全部股權或者控制權的企業法人。
本制度所指企業集團包括:一是中央管理的企業集團;二是由國務院批準的國家試點企
業集團;三是由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的企業集團;四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的企業集團;五是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至少擁有5家子
-1-
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上述五類企業集團的統計調
查單位是以母子公司為整體的企業集團,即包括企業集團的母公司、在中國境內和境外的全
資子公司(單位)、絕對控股子公司(單位)和相對控股子公司(單位);不包括參股和協作
企業(單位)。上述企業集團中交叉重復的以母公司為主填報
22.是否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企業或區外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31)按相
應的分類填寫代碼,具體的成都廣電寬帶 分類及代碼是:1.是,2.否。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企業或區外
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指位于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企業或雖不在區內但經科技管
理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23.建筑業及房地產業企業資質等級(21):根據企業的人員素質、管理水平、資金數量、
承包能力和建設業績進行綜合評價劃分的等級。本項限建筑業企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企業
和物業管理業企業法人填寫。
(1)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凡依據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
國建設部令2007年第159號)及《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2001]82號),已經領取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按其證書編號的前4位代碼填寫,沒有《資質等級證書》
的建筑業企業填“9999”。
(2)房地產開發經營業企業資質等級:依據建設部《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2000年第77號)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暫定級,沒
有級別的填寫“9其他”。
(3)物業管理業企業資質等級,依據《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設部令2007年第164號)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沒有級別的填寫“9其他”。
24.批發和零售業企業經營形式(32):本項限批發和零售業企業法人及企業產業活動
單位填寫。批發和零售業企業經營的基本形式,包括:
(1)獨立門店:以相對獨立的店鋪形式,單獨組織批發和零售經營活動的企業;
(2)連鎖總店(總部):負責連鎖企業資源(如商號、商譽、經營模式、服務標準、管
理模式等等)的開發、配置、控制或使用等功能的企業核心管理機構。連鎖經營是指經營同
類商品或服務,使用統一商號的若干店鋪,在同一總店(總部)的管理下,采取統一采購或
特許經營等方式,實現規模效益的組織形式。
(3)連鎖門店:在連鎖企業經營管理的基礎上,按照總店(總部)的指示和服務規范
要求,承擔日常銷售業務的店鋪,稱連鎖門店,包括直營店和加盟店。直營店是指由連鎖企
業總部投資開設,按連鎖經營管理模式,由總部統一管理的店鋪。加盟店是指在特許連鎖中,
被特許人獲得特許人授權后,使用其商標、商號、經營模式、專利和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建
立的店鋪,也包括自愿連鎖的成員店。
(4)其他方式:指不屬于上述經營形式的企業。
25.住宿和餐飲業企業經營形式(34):本項限住宿和餐飲業企業法人及企業產業活動
單位填寫。住宿和餐飲業企業經營的基本形式,包括:
(1)獨立門店:以相對獨立的店鋪形式,單獨組織住宿和餐飲經營活動的企業;
(2)連鎖總店(總部):負責連鎖企業資源(如商號、商譽、經營模式、服務標準、管
理模式等等)的開發、配置、控制或使用等功能的企業核心管理機構。連鎖經營是指經營同
-1-
類商品或服務,使用統一商號的若干店鋪,在同一總店(總部)的管理下,采取統一采購或
特許經營等方式,實現規模效益的組織形式。
(3)連鎖門店:在連鎖企業經營管理的基礎上,按照總店(總部)的指示和服務規范
要求,承擔日常銷售業務的店鋪,稱連鎖門店,包括直營店和加盟店。直營店是指由連鎖企
業總部投資開設,按連鎖經營管理模式,由總部統一管理的店鋪。加盟店是指在特許連鎖中,
被特許人獲得特許人授權后,使用其商標、商號、經營模式、專利和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建
立的店鋪,也包括自愿連鎖的成員店。
(4)其他方式:指不屬于上述經營形式的企業。
26.零售業態(29):指零售企業(單位)為滿足不同的消費需求進行相應的要素組合而
形成的不同經營形態;分類原則是,零售業態按零售店鋪的結構特點,根據其經營方式、商
品結構、服務功能,以及選址、商圈、規模、店堂設施、目標顧客和有無固定營業場所進行
分類。本項限零售業企業法人及企業產業活動單位填寫。
零售業態從總體上可以分為有店鋪零售業態和無店鋪零售業態兩類。按照零售業態分類
原則分為食雜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倉儲會員店、百貨店、專業店、專賣
店、家居建材商店、購物中心、廠家直銷中心、電視購物、郵購、網上商店、自動售貨亭、
電話購物等17種零售業態。
有店鋪零售:有固定的進行商品陳列和銷售所需要的場所和空間,并且消費者的購買行
為主要在這一場所內完成的零售業態。
—食雜店:以香煙、酒、飲料、休閑食品為主,獨立、傳統的無明顯品牌形象的零
售業態。
—便利店:滿足顧客便利性需求為主要目的的零售業態
—折扣店:店鋪裝修簡單,提供有限服務,商品價格低廉的一種小型超市業態。擁
有不到2000個品種,經營一定數量的自有品牌商品。
—超市:開架售貨,集中收款,滿足社區消費者日常生活需要的零售業態。根據商
品結構的不同,可以分為食品超市和綜合超市。
—大型超市:實際營業面積6000平方米以上,品種齊全,滿足顧客一次性購齊的零
售業態。根據商品結構,可以分為以經營食品為主的大型超市和以經營日用品為主的大型超
市
—倉儲會員店:以會員制為基礎,實行儲銷一體、批零兼營,以提供有限服務和低
價格商品為主要特征的零售業態。
—百貨店:在一個建筑物內,經營若干大類商品,實行統一管理,分區銷售,滿足
顧客對時尚商品多樣化選擇需求的零售業態。
—專業店:以專門經營某一大類商品為主的零售業態。例如辦公用品專業店(office
supply)、玩具專業店(toystores)、家電專業店(homeappliance)、藥品專業店(drug
store)、服飾店(apparelshop)。
—專賣店:以專門經營或被授權經營某一主要品牌商品為主的零售業態。
—家居建材商店:以專門銷售建材、裝飾、家居用品為主的零售業態。
—購物中心:多種零售店鋪、服務設施集中在由企業有計劃地開發、管理、運營的
-1-
一個建筑物內或一個區域內,向消費者提供綜合性服務的商業集合體。
—社區購物中心:在城市的區域商業中心建立的,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內的購物中
心。
—市區購物中心:在城市的商業中心建立的,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內的購物中心。
—城郊購物中心:在城市的郊區建立的,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的購物中心。
—廠家直銷中心:由生產商直接設立或委托獨立經營者設立,專門經營本企業品牌商
品,并且多個企業品牌的營業場所集中在一個區域的零售業態。
無店鋪零售:不通過店鋪銷售,由廠家或商家直接將商品遞送給消費者的零售業態。
—電視購物:以電視作為向消費者進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取得訂單的零售業
態。
—郵購:以郵寄商品目錄為主向消費者進行商品推介展示的渠道,并通過郵寄的方
式將商品送達給消費者的零售業態。
—網上商店:通過互聯網絡進行買賣活動的零售業態。
—自動售貨亭:通過售貨機進行商品售賣活動的零售業態。
—電話購物:主要通過電話完成銷售或購買活動的一種零售業態。
27.批發和零售業年末零售營業面積指批發和零售業企業用于本企業從事零售業務
的對外營業的面積,不包括其辦公用房、倉庫、加工場地以及對外出租場地。按年末實有建
筑面積統計。本指標應與商品銷售額統計相匹配。
28.住宿業企業星級評定情況(22):本項限住宿業企業法人填寫。
星級等級: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星級酒店評定標準》(GB/T14308-2003),并經過有
關旅游管理權威部門評定(驗收)后授予“星級”稱號的賓館、飯店等住宿設施的等級劃分;
沒有星級等級的填寫“9其他”。
29.住宿和餐飲業年末餐飲營業面積指住宿和餐飲企業對外提供餐飲服務的就餐面積
和從事食品加工、烹飪、調制的廚房面積,不包括辦公用房和倉庫等面積。按年末實有建筑
面積統計。本指標應與餐費收入統計相匹配。
30.單位類別(00):產業活動單位分為法人單位本部和分支機構。所有產業活動單位均
填寫本項。
(1)法人單位本部(總部、本店、本所等):指法人單位中起領導和核心作用的產業活動
單位。
(2)法人單位分支機構(分部、分廠、分店、支所等):指法人單位中符合產業活動單位
條件的除本部以外的其他產業活動單位。
3財務管理學 1.經營性單位收入(23):指經營性產業活動單位在全年生產經營活動中取得的收入。
限企業產業活動單位填寫本項。
32.非經營性單位支出(費用)(MLK101-2表中24):限事業、機關、社團、基金會、
居村委會及其他產業活動單位填寫本項。其中具有行政事業性質的產業活動單位填報日常業
務支出,包括除固定資產購置以外的所有經常性業務支出;其他產業活動單位填報各種費用
合計,包括業務活動成本、管理費用、籌資費用和其他費用。
33.歸屬法人單位情況(25):反映產業活動單位與其歸屬的法人單位的關系。主要包括
-1-
產業活動單位所歸屬的法人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單位名稱、詳細地址,以及法人單位所在
地區的行政區劃代碼。所有產業活動單位均填寫鹿茸菇怎么做好吃 本項。
本文發布于:2023-03-17 04:02:28,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78996949145224.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法人單位.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法人單位.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