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貴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貴陽市水利交通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組建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屬性
?【制定機關】貴陽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3.08
?【字 號】筑府發[2011]19號
?【施行日期】2011.03.08
?【效力等級】地方規范性文件
?【時效性】現行有效
?【主題分類】水利綜合規定
正文
貴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貴陽市水利交通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組建實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發〔2011〕19號)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貴陽市水利交通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組建實施方案》已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貴陽市水利交通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組建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中發〔2011〕1號)的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市加快交通發展有關決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實現水利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效益最大化和多渠道融資適應大規模水利交通建設的要求,組建貴陽市水利交通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水利交通集團公司),現制定組建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建原則
(一)建立貴陽市水利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平臺,形成融資、投資、建設以及營運管理有機統一、高效運作的現代投融資機制,按照現代水利、交通發展規律制定科學的發展規劃,統籌貴陽市水利、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和管理。
(二)以政府主導和市場化運作的方式,實現貴陽市水利、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良性循環,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三)市水利交通集團公司為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籌還貸、自負盈虧、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待條件成熟時,逐步改建為股權多元化的國有控股有限公司。
(四)市水利交通集團公司接受市水利局和市交通運輸局的行業管理和有關綜合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
二、組建方式
(一)在現有貴陽市交通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基礎上,將市水利局所屬貴陽筑水水利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貴陽市水利電力物資公司、貴陽市大塘河水電站、貴陽市水資源綜合管理亞行項目辦公室以及各區、市、縣水利基礎設施資產等注入,并將貴陽市交通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名稱變更為市水利交通集團公司。
(二)將歷年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形成的存量資產、財政專項資金等以資本金的形式注入市水利交通集團公司,投入項目建設開發、運營和滾動發展,市水利交通集團公司享有其形成的資產和收益,促進市水利交通集團公司不斷發展壯大。
(三)各區、市、縣將水利基礎設施等資產注入后,可作為市水利交通集團公司的資本金。
三、注入資本金
(一)由市財政用貨幣資金25,000萬元(從2011年至2015年,每年注入5,000萬元)注入市水利交通集團公司。
(二)市水利局所屬企業凈資產注入。
(三)后續資本注入:
1.按照2011年中央1號文件規定,將全市(含各區、市、縣及金陽新區和高新區)每年土地出讓收益的10%作為資本金注入。
2.市政府和各區、市、縣政府歷年投入水利基礎設施形成的存量資產清理后注入。
3.根據市政府投資水利、交通基礎建設項目發展的需要,安排新的資金及資產。
四、主要職能
(一)完成市政府對水利、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做好水利、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具體實施工作;按照合同制、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的規定做好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管理等工作。
(二)根據投資主體多元化的發展趨勢,通過多種渠道籌集水利、交通建設資金,做好水資源綜合開發和專業開發,做好交通設施的建設開發,實現投資收益。
(三)按照市政府的授權,管理和經營已建成的公益性、經營性的水利、交通基礎設施。
五、經營范圍
水利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融資、建設及經營管理;項目代建;供水項目收費、水工程養護及管理服務;對水資源綜合開發、經營管理;水利工程勘測設計、咨詢、評估、服務;參與水利工程一定范圍內等的土地一級開發;水利基礎設施項目的附屬設施經營管理。
公路、道路、客貨運輸場站、港口碼頭和大型物流中心等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融資、建設及經營管理;項目代建;高等級公路收費、養護及管理服務;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的附屬設施經營管理;參與交通基礎設施項目沿線一定范圍內土地一級開發;項目沿線規定區域內的廣告經營;房地產開發,住房租賃;建筑材料、交通器材、機電產品、機械設備、礦產品的經營;汽車配件經營;旅游業開發;工程咨詢服務;代辦征地拆遷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