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美新批評派的文本細讀
狹義的文本細讀是新批評派的發明(近一二十年翻譯成中文的新批評派的經典論著已經有不少,中國學者對他們的評介也值得一讀)。英美新批評派,其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一個學派或流派,新批評派是別人給予的稱呼,不是他們自己的命名。被人們列入新批評派的學者,彼此之間存在著不少的和不小的分歧。本文不是研究現代西方文學批評史,暫且還是籠統地說“新批評派”,不對其中每位學者的觀點作細致的區分。
新批評是在文學批評發展的轉折時期出現的一種重要的理論現象,他們對于在他們之前的種種文學批評進行審視和批判,這些批判往往是鋒芒畢露的,能觸及對方的要害。20世紀初期,由于自然科學的巨大的進步,出現了一股社會科學和人文學科向自然科學靠攏的潮流,在研究中追求實證性,追求量化和可重復性。新批評派不贊成實證主義的文學批評,他們努力把文學與科學加以區別。新批評也不贊成印象主義的批評,印象主義批評家認為,天下沒有、不可能有、不應該有客觀的批評;新批評派與此相反,他們認為文學批評應該具有客觀性,應該有規律,有規則。他們更不贊成社會歷史批評,不贊成道德批評,不贊成把文學作品與社會政治、經濟狀況聯系起來研究。他們中有人認為,多少年來,在英國,從菲利普?錫
德尼到托?史?艾略特,文學批評一直由詩人所主持,這就必然產生很大的局限,因為創作家缺少作為獨立的審美判斷所應該具有的超然態度。把文學批評看作專門的領域,企圖尋找、建立文學批評的規則、規律,力圖采用嚴密的分析方法,新批評的這種意圖,是具有歷史的積極意義的。他們在“破”的方面顯得生氣勃勃,在“立”的方面則顯得捉襟見肘,有許多的漏洞。他們的觀點引起激烈的批駁,在批駁與反批駁的論爭中,推進了對于文學批評的性質和功能的認識。
新批評派反對文學批評探求作者的寫作意圖,他們認為,向作者“求援”是文學批評家無能的表現,作家的生平經歷,對于文學批評沒有多少參考價值,高估它的作用是非常“危險”的。新批評派的前導者瑞恰茲,20世紀20年代初期在英國劍橋大學文學系教書,做過一種后來十分著名的實驗,就是搜集一批文學作品,隱去作者姓名,不提供任何背景材料,讓學生閱讀并要求他們作出評價。結果,有的大作家的代表性作品被鄙棄,被說成一錢不值,而有的二三流作家的一般性作品被大加贊揚。瑞恰茲利用這項試驗的材料,寫成《批評實踐:文學判斷研究》這本書。瑞恰茲的實驗設計大可推敲,被后來很多人質疑,因為,他本人是知道作品的作者,了解歷來文學史對這些作品的評價的。所謂“大作家”、“二三流作家”的區分,就是歷來人們既有的共識,說學生的作業對作品判斷得正確或不正確,
依據的還是這些共識。要求文學批評完全撇開創作背景,是不恰當的,也是很難真正做到的。
新批評派反對把讀者的感受作為判斷作品的依據,因為,不同時代、不同處境、不同文化層次的讀者,文學接受心理相差懸殊。重視作者意圖被他們叫做“意圖謬誤”,重視讀者感受被他們叫做“感受謬誤”。根據讀者閱讀時的反應來研究作品,在他們看來,好像是把讀者當成了巴甫洛夫研究條件反射時用的那條狗。這里倒沒有對讀者不尊重的意思,而是說文學研究不能雷同于生理心理學的研究。現代心理學的創始者馮特研究感覺,要求“被試”只報告感覺的元素。比如,給他看一個蘋果,他不能報告說看到“蘋果”,而只能說看到“圓球形的、紅黃相間顏色的、微微發亮的物體”。讀者顯然不是這樣的“被試”。實際生活中真實存在的讀者不可靠,他們就假設了一個“理想讀者”。但是,我們要問,每個理論家假設“理想讀者”的根據是什么?難道不是他們各人的文學觀念嗎?所以,每一個理論家設定的“理想讀者”,無非是他們本人的理想化,也是千差萬別而不會是一致的。“理想讀者”也許只能報告讀到什么詞、什么句式,聽到什么音韻,但那還是讀詩、讀文學文本嗎?
新批評派提出上述基本的觀點,其根源在他們對文學性質的看法,他們認為,文學文本是
一個獨立的、封閉的、自足的“本體”。維姆薩特和比爾茲利在《意圖謬見》一文中,引用了美國批評家斯賓加恩1910年發表的《新批評》那篇文章里的話:“一首詩不應該表示他物,而應該是一個獨立的存在。”緊接著就發揮說:“一首詩只能是通過它的意義存在——因為它的媒介是詞句——但是,我們并無考察哪一部分是意圖所在,哪一部分是意義所在的理由,從這個角度說,詩就是存在,自足的存在而已。”[1]文學批評,唯一需要關注的就是文本,關注文本的語言、修辭技巧。正是由這種思想出發,他們提出文本細讀。
新批評討論的主要是詩歌(布魯克斯有對小說的解剖,但那不是新批評的主要方面),更多的是討論詩歌的語言,他們的細讀多半是對詩歌語言的細讀。作為前提,他們把語言的功能分為科學性的和情感性的兩種。例如,說“花是紅的”,是客觀表述,是科學性的;說“花是美的”,是主觀感受,是情感性的。科學性的語言要求盡可能地明確,盡可能地單義,盡可能地透明;文學語言(實際上主要是指詩歌語言)則不能夠、不應該很透明,它往往是模糊的,多義的,有相互沖突的歧義的,既有表層含義又有隱含意義。文學批評的主要任務是要揭示文學文本語言的多重意義,特別是揭示隱含的意義。新批評為了實現這個任務,創造了以下幾個術語,也是四種修辭技巧:含混、反諷、悖論、張力。他們并不限于在一般修辭技巧的意義上運用這幾個術語,而認為是普遍規律,是詩和文學的本性所
在。所有的詩句都應該具有含混、反諷、悖論、張力的性質。那當然是很片面的,但如果沒有這種片面的強調也就不“新”,就不成其為新批評派了。這幾點值得認真理解,并且嘗試著應用來分析具體文本。下面就一一簡略介紹。
含混(ambiguity)是由瑞恰茲的學生燕卜蓀提出的,中文有的翻譯為“朦朧”或者“復義”[2]。燕卜蓀在二十多歲的時候,因為私生活原因被劍橋大學開除,并且從學校檔案中除名。這個意外的打擊使燕卜蓀發憤,寫出《朦朧的七種類型》,24歲時出版,一舉成名,成為新批評文本細讀最重要的代表作。他曾兩度來中國教書,抗日戰爭期間,他在西南聯大講授“莎士比亞”和“英國詩歌”兩門課,當時的昆明資料嚴重缺乏,他憑記憶把莎士比亞的《奧賽羅》、喬叟和斯賓塞的詩,整段、整篇默寫、背誦出來,然后講解、評論,由此可見他早年細讀文本的基本功是多么扎實。在《朦朧的七種類型》中,燕卜蓀仔細分析了39位詩人、5位劇作家、5位散文作家的250多段作品。他采用實例分析的方法,對后來的新批評派理論家,如布魯克斯等人,起到開路和示范的作用。燕卜蓀認為,優秀的詩人對于情感的表現,引導讀者體會那不可言說的奧妙,從來不肯說破,說破就沒有味道了。他給“含混”的定義是:“能在一個直接陳述上加添細膩意義的語言的任何微小效果。”這種看法與中國古代長期流行的審美觀念很接近,但是,中國古代的評論習慣于用朦朧的語言來描述詩
歌的朦朧,所謂“如藍田日暖、良玉生煙,可望而不可即”,“不著一字,盡得風流”等等;燕卜蓀卻要用清晰的語言來分析這種朦朧,這是一個明顯而巨大的差別,也是我們有取于新批評派的地方。例如,分析陶淵明的兩句詩“邁邁時運,穆穆良朝”[3],他說,人們計算時間有兩種主要的尺度,第一種以整個人生為單位,第二種以人能夠意識到的短暫時刻為單位。陶淵明的兩句詩表現了詩人對兩種尺度的同時領悟,正視瞬息與永恒的對比,熱烈、紛繁與寧靜、恬淡的對比。“邁”和“穆”構成了朦朧:邁,是動,是遷流;穆,是靜,是凝住。“年”本來是一個較長的時段,但是用小尺度衡量也是“邁”;“朝”雖然是一個很短的時段,用大尺度衡量也是“穆”。所以,長和短,遷流和凝住,都是朦朧的。的確,一個人在靜謐的清晨,與自己的影子為伴,孤獨地踽踽漫步,感受著時光在微風中流駛,宇宙和社會永不停息地在變遷,這是很富于詩意和哲意的。兩句詩譯成英文沒有了韻律,但還是詩,其詩意就來源于這種朦朧。燕卜蓀說:“那種認為詩歌不宜分析的觀點,不管多么聰明,我認為還是不足取的。”[4]燕卜蓀的分析有可操作性,而且他的分析有助于我們對原作體會的深化,也有助于我們閱讀快感的增強。分析只是提示,分析不能替代細讀原作,文學文本所傳達的,總是比批評家的分析要豐富得多。燕卜蓀說,有的朦朧的詩句一旦被理解之后,就成為一個清晰的實體;有的朦朧詩句,你每次閱讀都還要再花費腦力去理解,
只不過力氣花費得一次比一次少些,而且在探尋中總會獲得樂趣;至于讀者發現不了的朦朧,不以為是朦朧的朦朧,那是最好的。李商隱的“無題”詩百讀不厭,魅力很大程度上來源于朦朧美。但是,是不是一切詩歌、一切文學,都必定是朦朧的?不是也有明白、單純而成為人人喜愛的好詩的情況嗎?朦朧是不是就是七種類型,不多也不少?那就大有討論的余地了。
“悖論”(paradox)是美國新批評派的克林思·布魯克斯提出的,他在《精制的甕》一書中據此分析了華茲華斯、濟慈、丁尼生等人的詩歌。悖論就是似非而是,字面上看起來荒謬,細細品味卻有深意。他說:“悖論出自詩人語言的本質。在這種語言中,內涵與外延起著同樣重要的作用。”強調這一點也是為了區分科學語言與詩的語言:“科學的趨勢必須是使其用語穩定,把它們凍結在嚴格的外延之中;詩人的趨勢恰好相反,是破壞性的,他用的詞不斷地在互相修飾,從而互相破壞彼此的詞典意義。”[5]他舉出宗教語言的例證,如像“想救自己的生命者必將失去之”,還有“最后者終將領先”。這類語言在中國并不罕見,“正言若反”是《老子》語言的一大特色,它里面有許多的悖論語言,如“大成若缺”、“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辯若訥”、“大音希聲”。悖論語言與其說是文學語言的特點,毋寧說是哲學語言的特點,辯證哲學語言的特點。文學家當然也會運用悖論語言,狄更斯《雙城記》
的開頭就是典型的悖論語言:
那是最美好的時代,那是最糟糕的時代;那是智慧的年頭,那是愚昧的年頭;那是信仰的時期,那是懷疑的時期;那是光明的季節,那是黑暗的季節;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們全都在直奔天堂,我們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簡而言之,那時跟現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囂的權威堅持要用形容詞的最高級來形容它。說它好,是最高級的;說它不好,也是最高級的。
悖論被用來指表面上荒誕無稽,卻含有深刻意義的語言表達。悖論語言在詩歌里,在文學里,并不是普遍運用。布魯克斯所講的,無非是詩歌里詞語的含義要突破詞典中的“標記”性質,突破單義性,從而產生出不穩定性,這自然是所有的詩人都要追求的,但這也就和“含混”相通了。
反諷(irony)本來是古希臘作家早已熟練運用的一種修辭手法,原先指的是說反話,說話者的本意是挖苦,表面上卻像是頌揚。情境性的反諷多數用于戲劇作品,在古希臘戲劇中可以找到;單獨語句上的反諷常用于詩歌和散文。古希臘詩人荷馬在《奧德修紀》中把罌粟叫做“忘憂草”,說它“能消除所有的痛苦和爭吵,卻不會帶來一絲罪惡”,這也可以看作是一
個反諷。在文學文本細讀中,反諷更多地也還是被當作修辭技巧,它與單純的諷刺不一樣,就是,作家竭力掩飾自己對于描述對象的否定、厭惡、敵視,似乎是肯定的、友好的,至少是中性的、客觀的;這樣做的結果使得對于對象的抨擊、鞭撻更加深刻有力。德國作家托馬斯·曼說,反諷是“無所不包,清澈見底而又安然自得的一瞥,它就是藝術本身的一瞥,也就是說,它是最超脫的,最冷靜的,由未受任何說教干擾的客觀現實所投的一瞥。”[6]這是一位老練的作家對反諷藝術精髓的把握。魯迅作品里的反諷,常常就是這種不動聲色的“一瞥”,比如《祝福》和《阿Q正傳》里就不難找到。到了20世紀,反諷被看作是現代藝術的一個主要特征,從艾略特到米蘭·昆德拉,作品里都有許多反諷,在錢鐘書的《圍城》里更有許多絕妙的反諷。布魯克斯把反諷推到極致,說成是詩歌創作中普遍不可缺少的原則:“這是唯一的詞匯可以用來指出詩歌的一個普遍而重要的方面。”[7]——這是20世紀西方批評家容易走極端的作風。
反諷可能由說話的聲調表示,例如,英國18世紀詩人葛雷的《墓園挽歌》里的句子:“榮譽的聲音能喚起沉默的塵土?捧場能安慰死亡冰冷的耳朵?”
詩人不是真的有疑問,是無疑而問,是有了明確的答案而要發問,布魯克斯說,這就是反
諷的明顯例子。反諷不一定都要靠聲調表示,布魯克斯強調語境的重要性,他說,詩意總是在特殊的語境中取得,詩歌作品中的任何陳述語都必定受到語境的壓力。如果語境產生一種壓力,是把一句話的意思扭到對立的方向上,本來字面的意思被顛倒過來,反諷就出現了。他給予的界說是:“語境對于一個陳述語的明顯的歪曲,我們稱之為反諷。”
新批評派講悖論和反諷,兩者似乎內容交錯,甚至彼此混淆難分。區別是,第一,這兩者本來是有區別的——反諷是實際要表達的意思與字面意思相反,悖論是語句表示矛盾雙方的不可分割和可以相互轉換。在新批評派那里,這兩者也是有所區別的。第二,新批評派把反諷和悖論都提到文學原則的高度,有時就造成概念重疊。新批評派賦予反諷以哲學的含義,早在19世紀中葉,存在主義哲學開創者克爾凱郭爾就在《反諷概念》一文中提出,反諷不再只是指向具體的存在,而是指向整個現實。在新批評派的先驅艾略特等人的詩歌里,救世主耶穌成了在荒原上游移的影子,以此表達對資本主義社會的現實的懷疑和批判,所以,他們的反諷不限于具體的修辭,而帶有哲學的性質。他們有關反諷的論述,在形式邏輯上雖然不周密,但卻有思想深度,有歷史的內涵。
張力(tension)這一名詞是新批評派的艾倫?退特提出的,它是把邏輯學術語“外延”(exte
nsion)和“內涵”(intension)去掉前綴而成,退特1937年在《論詩的張力》[8]一文中闡述了這個概念。他說,所有的好詩,具有某種共同的特點,它是整體效果,是意義構造的產物,為它造一個名字,就叫做“張力”。張力,指的就是內涵與外延之間差異、對抗所形成的力量。科學語言與詩歌語言對外延和內涵的取舍不同——科學語言只是使用外延(詞典意義),把意義“凍結”在外延中;好的詩歌里則是外延與內涵并存,互相增強。他以英國玄學派詩人鄧恩的《告別辭:節哀》中的一節為例,說明他的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