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0涵洞工程施工6.10.1.施工前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重點審查涵洞地基處理措施,施工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等。
6.10.2.矩形涵、框架涵主要施工流程
6.10.3.涵洞工程施工監理控制要點
1.施工單位在涵洞工程施工前,監理工程師必須對涵位、孔徑、涵長以及出入口溝底高程等,結合現場實際地形、地質情況與設計文件進行核實;
2.基坑幾何尺寸必須滿足基礎輪廓、邊坡穩定、基坑排水和施工操作的需要,基底土質、處理方法和承載力應符合設計要求。基坑開挖經監理工程師檢驗符合要求后,要及時施工涵洞基礎和邊墻,防止暴露時間過長而影響地基表面承載力和邊坡穩定。
3.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涵施工,除必須符合《鐵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術指南》的有關規定和設計要求外,尚要符合以下要求:
1)涵身混凝土澆筑可分兩階段施工,先澆筑底板(包括下梗肋),待底板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50%后,再施工中、邊墻和頂板。
2)分次澆筑時,邊墻施工縫不應設在同一水平面上。施工接縫應平直無錯臺、無漏漿、無蜂窩麻面。
3)拆除頂板模板時,混凝土強度須達到設計要求。
4.涵洞進出口的溝床應整理順直符合設計要求,鋪砌工程與上下游排水設施、道路等連接暢順、穩固。帽石和端、翼墻應平直、無翹曲現象,且棱角鮮明、表面整潔。
5.涵洞過渡段填筑除符合設計要求外,還符合下列規定:
(1)填筑施工應在涵身結構達到設計強度后進行。
(2)填筑必須從涵身兩側同時、對稱、水平、分層填筑,并碾壓密實。當涵頂填筑厚度超過1.0m后,方可通行大型機械。
(3)涵洞兩側緊靠邊、翼墻部分和涵頂1m以內高度范圍的填土不得用大型機械施工,宜采用人工配合小型機械的方法夯填密實。
(4)填石路堤施工時,涵身頂面以上1.0m高度內應分三層填筑:底層20cm粘性土壤,中層50cm厚碎石,卵石或粗、中砂,頂面30cm厚小片石。在涵身兩側兩倍孔徑的寬度范圍內應碼片石至涵身頂面以上1.0m高度。并保證不損壞涵洞防水層。
6、框架涵施工允許偏差如下表
框架涵施工允許偏差表
序 號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1 | 軸線偏位 | 20 |
2 | 流水面高程 | +20、0 |
3 | 孔 徑 | ±20 |
4 | 涵頂高程 | ±15 |
5 | 軸線長度 | ±50 |
6 | 涵身厚度 | +10,-5 |
7 | 涵身接縫錯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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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端翼墻及附屬工程的質量控制要點
1、檢查端、翼墻設計中心線距離、出入口流水高程、墻體表面平整度和結構尺寸等。
2、檢查涵洞處路堤缺口填筑質量。
3、檢查錐體護坡及出入口的鋪砌質量。要求砌體選料得當,砌面基本平整,砌縫符合規定,勾縫無明顯缺陷,棱角基本順直。涵洞進入口的溝床應整理順直,鋪砌工程與排水設施、道路的連接應順直。混凝土 表面平整,色澤均勻,棱角、線條基本順直。
4、檢查欄桿、扶手質量。應無明顯缺陷,涂裝符合合格標準,預制組裝構件表面平整,配件齊全,安裝牢固,扶手基本順直。
6.10.5.防水層和沉降縫
6.11.1.防水層的質量控制要點
1、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施工方案,注意防水層嚴禁在雨、雪天和五級風及以上時施工。
2、按批次檢查所用原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并檢查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
3、防水層施工前,監理工程師應檢查驗收防水層的基層。基層應平整、清潔、干燥,不得有空鼓、松動、蜂窩麻面、浮碴、浮土和油污。
4、防水層隱蔽前,監理工程師應進行防水層隱蔽工程驗收,重點檢查防水層施工部位、構
造型式、厚度、坡度和細部做法(表面平整度、卷材搭接寬度)。并檢查防水層的表面質量,防水層的表面質量應達到涂層厚薄一致,卷材粘貼牢固,搭接封口正確。不得有滑移、翹邊、起泡、損傷等現象。坡度平順,排水通暢。
5、檢查保護層的表面平整度、分格縫平直及表面質量。應達到與防水層粘貼牢固,結合緊密,厚度均勻一致。表面平直密實,不得有疏松、起砂、脫皮、損傷等現象。橋面保護層表面裂縫寬度不得大于0.2mm。監理工程師用刻度放大鏡檢查。
6、雨后或采用蓄水的辦法檢查防水層的滲水情況,監理工程師見證檢查。
6.19.6.沉降縫的質量控制要點
1、沉降縫施工前,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施工方案。
2、按批次檢查所用原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并檢查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
3、沉降縫填塞前,監理工程師應檢查驗收。縫內應清掃干凈,保持干燥,不得有雜物和積水。
4、檢查沉降縫位置、尺寸、構造型式和止水帶的安裝質量。
5、沉降縫觀感質量要求縫身豎直、縫寬均勻,環向貫通,填塞密實,無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