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法指導
學法指導是學習方法指導的簡稱,它是指教育者在一定的條件下,通過一定的途徑,采
取一定的方式對學習者進行學習方法的傳授、滲透、指導、訓練,使學習者掌握科學的學習
方法并能動地運用于自已的學習實踐,進而形成自主學習能力的教育行為。它包含兩個方面
的含義:一是在具體的學習情境中引導學生掌握不同的學習方法;二是引導學生認識具體學
習方法的適用范圍,使學生能夠針對具體的學習內容選擇并運用恰當的學習方法。
學法指導的意義
從教學過程看,教學過程是師生情知互動的動態運作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教師實施教
法,學生體驗學法。因此,教學過程是教師教和學生學的交融過程,研究教學過程就必須在
研究教法的同時下大力研究學法。從教學任務看.學法指導是各學科重要的教學任務,各學
科教學大綱規定學科教學的主要任務不僅僅是使學生學會知識,更重要的是使學生掌握獲取
知識的方法;此外,使學生掌握獲取知識的療法作為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能力的核心,也是
學科實施素質教育的煢要內容。從培養目標看,學生知識結構和能力結構的形成是教學的取
要目標之一,而學習方法的知識是學生知識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學生學習能力結構的
主要構成要素,它可以指導學生調節學習活動,使學生在掌握知識的同時形成能力,對學生
學習能力的形成和發展,進而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有著重要作用。,從學生素質的形成看,
知識和教育的影響必須經過內化才能轉化為自身的素質,學生運用學法的過程正是其知識內
化的過程,因此說學法指導是加速學生內化的有效憑借。從社會發展看,21世紀將是知識
經濟時代,在這一時代科學技術迅猛發展、新的知識成倍增長,學生只有具備學習新知識的
能力,并不斷更新知識結構,才能適應知識經濟的需要。[1]
學法指導的原則
1.針對性原則。所謂針對性原則就是指要從學科內容與特點著眼,針對學生的年齡差異、
心理特征、學習基礎、學習能力、學習速度、思維特點、學習環境和條件進行相應的指導。
2.操作性原則。所謂操作性原則是指要使學生掌握學習方法,就必須進行相應的方法訓練
和相應的學科運用實踐(即操作),使之完成學習方法的輸入、儲存、轉化、輸出的全過程,
從而將學習方法內化為學生的能力構成要素。[1]
3.綜合性原則。所謂綜合性原則是指在實施學法指導的過程中要堅持學習方法指導與學生
學習心理、學習規律研究的結合,智力因素與非智力因素同步提高的結合,學法指導與教學
方法同步改革的結合,學法的理論指導和學法實際訓練的結合,以使學法指導取得最佳效果。
[1]
4.系統性原則。所謂系統性原則是指學法指導不僅要對學生進行學習規律、學習原則、學
習過程、學習心理、學習修養、學習環境和學習方法等知識的傳授,還需要全體教師密切配
合共同對學生學習的全過程進行全方位的指導。[1]
5.多樣性原則。所謂多樣性原則是指學法指導應采取多樣的方法,既可以開設專門的學法
指導課,也可以結合學科特點滲透學法指導;既可以直接講授學法知識,也可以由學生感悟
總結。[1]
6.主體性原則。所謂主體性原則是指在實施學法指導的過程中時刻把學生作為認識和發展
的主體,充分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發揮其主觀能動性,使其在掌握學習方法的過程中自我
明確學習目標、自我激發學習動機、自我保持學習興趣、自我反饋調節學習行為與策略,從
而加速學生對學法的內化過程。[1]
7.診斷性原則。所謂診斷性原則是指教師在實施學法指導前應對學生的學情進行診斷,以
使學法指導更具針對性。一般來說,實施診斷性原則可以從學生的學習效果、學生的學習態
度、學生的學習方法三個方面找到信號并發現問題,進而對學生進行學情診斷。[1]
學法指導的基本方法
1.講授式指導法。教師根據相關知識的特點及其內在規律系統地向學生傳授相應的學習原
理和學習方法,并指導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按照規定的基本程序進行實踐,并在實踐中理解、
內化這種學習方法。這種指導方法多適用于起始年級和新類型知識。[1]
2.示范式指導法。教師以某一教學內容為媒介,以相應的學習方法為教法,并在點明學法
的同時,按照學習方法所規定的基本程序進行教學,使學生在體驗學法的同時學習知識。其
基本特點是教師既教學生學習知識,又教學生學習,使學生在掌握知識的同時掌握學法。
3.滲透式指導法。教師在指導學生學習的過程中,根據教學內容的特點把學習步驟和學習
技巧滲透到學生學習過程的各個環節之中,讓學生不斷按教師的教學思路,在潛移默化的訓
練過程中去領悟新的學習方法。這種指導方法的特點是反對注入式,強調相機誘導和讓學生
領悟,因而既能有效地兼融學科知識體系和學法指導知識體系,又能很好地把學習方法的理
論和學習實踐緊密地結合起來,起到良好的指導效果。
4.歸納式指導法。教師利用適當時機,比如利用典型單元復習或結合期末復習的契機,將
學生在學習實踐中獲得的零散學法或已經領悟、但尚未明晰的學法進行歸納整理,提示出其
規律,使學生獲得系統、完整的學法,并逐步形成“學法鏈”、“學法集”、“學法樹”、“學法
庫”等整體的學法結構。這種指導要求教師要對所教學科的知識有系統、深刻的理解,又要
對學法有全面的研究。
5.對比式指導法。教師在指導學生學習的過程中,分別運用兩種不同的學法,使學生在對
比學法過程和學法效果的同時,對不同的學法及其適用范圍有更深刻的理解。這種指導方法
要求學生在對比中做到優中析其劣、劣中辨其優,并理解其不同的適用性。
6.矯正式指導法。教師在學習過程中,針對學生在學法運用中存在的問題或學法失當的情
況,及時引導學生分析原因、辨析比較,使學生逐步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此種方法可以采
用談話式、討論式、咨詢式、答辯式等對學生進行矯正指導。
7.遷移式指導法。教師引導學生把以前學習某一內容的學習方法或教師的教法,通過“操
作、反思、遷移”轉換為學習同類知識或相近知識的學法。它包括學法的拓展運用和教法向
學法的轉換兩個部分。這種方法強調作為要遷移的主要方法(教法)要具備可轉化性和可操作
性,并注重在轉換過程中引導學生遷移深化。
8.嘗試式指導法。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針對所學內容的特點,暗示出某一類學習方法讓學生
自己選擇、運用相應的學習方法,去自行探究、歸納、發現,教師在關鍵處予以點撥,使學
生在頓悟中理解應用學法。運用這種方法,教師要抓住最佳時機點在學法指導的重點處、難
點處、關鍵處。
9.問題式指導法。教師或教師引導學生就學習內容提出問題。使學生在解決問題、探求答
案的過程中,通過尋求一定的知識、分析知識間的聯系和關系、建立已知和未知之間的邏輯
體系、形成新的知識結構,獲得新的學習方法。運用這種方法強調提出的問題要有明確的目
的和一定的深度、難度,否則學法指導無法落實。
10.結構式指導法。教師在指導學生學習的過程中,通過引導學生把握相關知識的來龍去脈
和排列的邏輯順序、平行或相關聯系知識的彼此關系、不同類知識間的彼此聯系、新舊知識
之間的結構關系等,使學生深入理解知識的立體結構、完整體系和相應的認知結構,幫助學
生培養良好的學習方法。
參考資料 1. .1.0 1.1 劉振山主編.教研手冊.華夏出版社,2003年01月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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