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與社會發展
我國群體性事件法律化解機制之反思
章志遠朱渝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iT-蘇蘇州215006)
摘要:對近十年來我國發生的若干起典型群體性事件的經驗性分析表明,我國當下群體性事件的化解
機制仍以傳統的壓制型模式為主。同時,疏導型化解機制在不斷生長,回應型化解機制則初露端倪。為了尋
求社會矛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引導全社會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矛盾糾紛,應當促進群體性事件向回
應型化解模式的轉變。為此,應當從建構矛盾排查、快速反應、信息發布、協商對話、多元主體參與及善后回
應機制等六個方面進行積極努力,實現我國群體性事件的良性根治。
關鍵詞:群體性事件;化解機制;回應型
作者簡介:章志遠(1975一),男,安徽貴池人,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從事行政法學
研究;朱渝(1987一),女,重慶萬州人,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2011級行政法專業碩士生,從事行政法學研究。
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2012年重大項目“城鎮化進程中行政糾紛多元解決機制
研究”(項目編號:12JJD840014);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特色城鎮化研究中心2013年度重
大課題“城鎮化進程中群體性事件法律防治研究”和蘇州大學東吳公法與比較法研究所2012年招標項目“江
蘇行政糾紛解決機制研究”的階段性成果。
中圖分類號:D92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4403(2013)04-0107-08 收稿日期:20l3_01—15
一
、
研究之緣起
群體性事件發展的基本態勢。中國社會科學院
發布的《2005年社會藍皮書》顯示,從1993年到
2003年,中國群體性事件已由1萬起增加到6萬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伴隨著改革開放的
起,年平均增長17%,參與人數也由約73萬增
加到約307萬,年平均增長12%。其中百人以上
的由1 400起增加到7 000多起,增長4倍。該院
不斷深入,中國社會經歷了幾千年未有的變革局
面:一方面,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城鄉
面貌發生巨變;另一方面,社會階層逐步分化乃
至固化,社會矛盾明顯激增。目前我國社會已進
發布的《2009年社會藍皮書》則顯示,2005年全
入國際公認的敏感發展階段,正處于一段“黃金
國發生的各類群體性事件一度下降,但2006年
發展”與“矛盾凸顯”相并存的特殊時期。社會
貧富差距的拉大和國家糾紛解決機制的遲鈍,導
致社會矛盾糾紛難以獲得公正及時有效的化解, 說,群體性事件不僅已經成為觀察我國社會轉型
各種非理性甚至畸形的維權方式紛紛登場。其 的重要窗口,而且也是社會轉型不得不長期面臨
起又開始上升,2006年全國發生各類群體性事
件6萬余起,2007年上升到8萬余起。…m可以
的復雜課題。
中,群體性事件的頻發就是當下中國社會艱難轉
型的真實寫照。近幾年來,“數量急劇增加、規 我國社會轉型時期發生的大量群體性事件引
模不斷擴大、處理難度不斷增大”已經成為當前 起了官方與學界的廣泛關注。自20世紀9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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