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礦集團改革脫困工作方案
新礦集團改革脫困工作方案LT
新礦集團改革脫困工作方案
為積極應對當前持續惡化的煤炭市場形勢,充分挖掘潛力,
扭轉生產經營的被動局面,提高經濟運行質量,促進企業持續
健康發展,根據省國資委、能源集團一系列會議、文件要求,
結合企業實際,現制定集團公司改革脫困工作方案。
將改革脫困貫穿企業“十三五”發展規劃,力爭用2-3年的
時間,解決企業冗余人員多、歷史包袱重、產權結構不清、投
資效率低、經營效益差、管理粗放等問題,實現企業全面脫困,
建成戰略定位更加清晰、產業結構更加合理、法人治理結構更
加完善、管理體系更加優化、員工生活更加富裕、發展質量持
續提升、經濟效益持續增長、企業發展環境持續改善、充滿生
機活力的現代企業集團。
(三)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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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統設想,統籌推進。從全局著眼,綜合內外身分,分
類治虧、分流減負、分兵突圍,統籌把握革新的整體性、協同
性、針對性、有效性,有領導、有計劃、有步調;統籌煤炭生
型,設計個性化改革脫困方案,使盈利企業增盈增效,虧損企
業扭虧轉盈。
3.機制重建,效益為先。堅持市場化革新的方向,以完善
法人治理結構為重點,以“三項制度”革新為切入點,推進企業
體制重塑和機制轉換,建立起面對市場、適應競爭需要的體制
機制,充分開釋活力、激發潛力。
4.依法依規,全員參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履
行法定程序和必備手續,嚴格遵循省國資委、能源集團等上級
各項政策要求,切實保障員工知情權和參與權,依法依規、積
極穩妥地推進改革脫困。堅持改革與穩定相協調,充分考慮職
工對改革措施的承受能力,調動廣大員工投身改革的主動性和
創造性。
5.跟蹤考核,確保實效。把改革脫困與全員績效考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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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標任務。力爭利用2-3年時間,實現“三個一批”,即
發展培育一批成長性較好的企業,通過技術革新、對外合作轉
型升級一批處于成熟期企業,退出一批不符合集團發展戰略、
獨立發展困難、扭虧無望企業。
2.主要措施。一是根據集團公司產業發展戰略,綜合分析,
人角色,以“合資合作、轉讓退出”為主攻方向,以有利于增盈、
減虧、扭虧和人員穩定為前提,爭取各級行業協會、基金機構、
中介機構息支持,通過對優質、不良資產整體出售、股份轉讓、
股權置換及經營合作、技術合作、委托管理等多種形式,引進
管理、資金、技術、人才,退出持續虧損且不符合結構調整方
向的企業,并在此基礎上,適當延長產業鏈條,提升企業盈利
能力,爭取綜合效益最大化。三是結合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
革意見,探索通過管理人員持股、技術骨干入股、非國有資本
參股等方式積極引入混合所有制改革,推進股權多元化改造;
探索推進企業股權改制,通過股權流轉、增持減持、增資擴股、
發行可轉債、虛擬股權激勵等方式優化股權結構,促進各類資
本融合;試點推行契約化管理。四是強化資本運作,加快補齊
資本運營短板,發揮資本運營的乘數效應,首先對契合發展熱
點、符合國家轉型發展要求的非煤企業,謀求通過新三板等掛
牌上市,并尋求國內外資本市場的發展支持。
3.完成時限。一是2016年3月底前,對主要非煤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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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2016年底前,探索試點夾雜所有制、試點推行契約化管
理革新,并逐步推開。按照試點推廣效果,確定“十三五”時代
實現目標。
4.責任分工。為做好上述工作,成立專題工作組,由集團
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張文任組長,黨委常委、副總
經理葛茂新任副組長,組織非煤產業部等相關人員,制定具體
施行方案,開展相關工作。
(三)建設項目
1.目標任務。以建設項目進度必須與市場、國家政策充分
對接為前提,以保資源、保手續、保安全、保系統節點為原則,
以項目有效益、有前景為方向,進一步梳理優化項目內容,區
分“重點保證、控制投入、暫緩建設”三類建設項目,統籌當前
和長遠,厘清投資建設重點,壓縮低效益和暫無市場前景項目
的投資計劃,地面辦公、生活等非生產性設施一律暫緩建設。
2016年實際投資控制在30億元以內。
2.主要措施。一是對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進行綜合評價,
對內蒙能源生產建設進行綜合評價,確定2016年內蒙能源生
產和項目建設想劃。二是按照外部環境變化,對項目建設建立
“動態診斷”機制,超前預判,實時調整確定“重點保證、控制
投入、暫緩建設”三類建設項目,實現市場、轉化項目與生產
建設相對接、相配套。三是做好資產評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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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對當前經濟收益低、未來發展確無前景、資源賦存條
件差、停建時間較長、投資回報率低、投產不能達到預期收益
的項目,統籌考慮外部環境因素,采取斷然措施,同時,堅決
將看護費用壓減到最低。
3.完成時限。一是2016年1月底前,完成內蒙能源綜合
評價工作。二是2016年3月底前,完成建設項目的梳理評估
工作,并逐個項目形成解決方案,力爭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
4.責任分工。為做好上述工作,成立專題工作組,由集團
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張文任組長,副總經理佟強任
副組長,黨委常委、副總經理葛茂新參加,組織相關人員,制
定具體實施方案,開展相關工作。
(四)資金平安
1.任務目標。以保工資、保民生為前提,多措并舉,確保
整體資金鏈安全,確保不發生系統性財務風險,確保工資延發
狀況得到有效改善,力爭“十三五”期間資產負債率不超過
2015年末數額,力爭貸款利息穩中有降。
2.主要措施。一是拓寬融資渠道。在繼續推進傳統商貸、
票據貼現的基礎上,大力推進私募、中期票據、超短融、永續
債、公司債的辦理,積極開拓保險資產債券融資、股權融資等
營業。對新投產、手續齊全項目,積極開展項目融資,沖抵巨
額建設投資。對現有土地進行資本運作,增加所有者權益,降
低資產負債率,提高融資能力。探索推進資產證券化工作,提
高資本流動性。力爭實現部分長期股權投資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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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現,提升股權投資效能。探索通過探礦權質押等方式融
資。積極推進國際貿易融資,充分利用國外資本市場融資。二
是強化財務創效。合理調整貸款構成,有效規避集中還貸壓力,
實現均衡還貸、有序還貸。積極推進財務由核算型向管理創效
3.完成時限。一是2016年1月底前,完成資金管控模式
調整,提高集團資金集中度。二是2016年2月底前,制定下
發“四金”占用專項考核文件,明確各單位動態壓減指標及考核
方式,并嚴格考核落實。三是積極對接能源集團工作,力爭
“十三五”期間資本證券化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
4.責任分工。為做好上述工作,成立專題工作組,由集團
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張文任組長,外部董事、財務
總監徐竹財任副組長,組織財務部相關人員,制定具體實施方
案,開展相關工作。
(五)減員瘦身
1.目標任務。按照“就地消化一批、走出去創業一批、新
區轉移一批、自然減員一批”“四個一批”思路,嚴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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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進口關”,力爭2016年減員分流人、各類臨時性用工
全面清理,確保“十三五”末整體用工規模壓減至人。
2.主要措施。一是就地消化。一方面,借鑒研究其他礦業
集團的做法,探索停薪留職、內部退養等分流安置辦法,著力
做小“分母”。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現有全資、控股、參股、集
體、關聯等非煤企業,并根據勞動用工排查情況,規范勞動用
工管理,依法合規全面清理臨時工、季節工、外包隊伍等非在
冊用工和“四長”人員,為安置富余人員提供空間,同時,創造
條件支持上述企業發展,為富余人員轉移安置工作提供支撐。
二是走出去創業。在總結部分單位外出創業經驗教訓的基礎上,
堅守嚴控風險原則,依托管理、技術及隊伍優勢,積極尋求規
模化大中型礦井,實現整體性、集團化礦井托管,最大限度吸
納富余人員;積極尋求與大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合作,實現成建
制、大規模外出創業;積極爭取在能源集團內部單位開展托管
工作。三是新區轉移。在確保新區項目不虧損的基礎上,科學
設定用人與創效的最佳平衡點,推動老區礦井人員分區域、分
批次、成建制向新區健康轉移。四是自然減員。在合法合規的
前提下,創造條件,協助職工辦理退休手續。
3.完成時限。一是2016年1月底前,下發“對企業‘四長’
及非在冊用工等人員進行集中清理”的文件,并嚴格督導落實。
二是2016年3月底前,下發“規范勞動用工管理”的相關文件。
三是按照集團對資本枯竭、扭虧無望礦井的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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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方案放置,聯合省外項目生產建設實際,實時制定老區
人員向新區單位轉移的具體方案。按照能源集團要求,探索建
立內部勞動力市場。四是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各類臨時用
工清理工作。
4.責任分工。為做好上述工作,成立專題工作組,由集團
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張文任組長,集團公司黨委常
委、副總經理葛茂新任副組長,總法律顧問陳傳海參加,組織
人力資本部等相關人員,制定具體施行方案,開展相關工作。
(六)管控模式
1.目標任務。按照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要求,用1-2年
的時間,進一步理順管理關系和產權關系,減層級、減機構、
減職數、去行政化,確保管理體系“結構合理、規模適度、運
轉高效”;機關人員“一崗多能、精簡高效”;基層單位管理人
員占比“省內生產礦井低于8%,省外生產礦井及地面生產、
經營、輔助單位低于10%,基建礦井等單位低于12%”。
2.主要措施。一是減層級。明晰煤炭主業區域化、非煤產
業專業化的管理體制,明確各層級企業在管理上的上下游關系,
規范權屬企業管控,推進產權關系和管理關系相統一,縮短產
權和管理層級。加大對“人為增加管理層級、因人設崗、設置
變相享受待遇的管理崗位”等現象的整改,刪減無效環節,消
除管理夾層,簡化管理層級。二是減機構。推行“大部室”建制,
對無實際職能、職責不清的部門進行撤銷;對職能相近、管理
分散的部門進行合并;對職責交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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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疊的部分進行調整。推行“大區隊”建制和“以科帶區”模
式,對專業相同、營業相近、管理功用交叉重疊的科室和區隊,
能合并則合并、能合署則合署。三是減職數。集團層面,推動
落實“三個一批”,即,經由過程年度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考核
“退”一批;經由過程到齡轉任調研員、協理員“轉”一批;經由
過程組織機構調整、競聘上崗“下”一批。下層單位層面,按照
各單位生產謀劃實際,核算出維持正常運行需要的最低管理人
員數目,優化定崗、定編、定員,并經由過程競聘上崗、兼職
兼管、轉崗退出等措施,大幅壓減管理人員職數。四是去行政
化。突出權屬企業市場主體地位,規范權屬企業法人治理,淡
化行政色彩,逐步去除行政束縛和行政級別,探索權屬企業契
約化、承包管理工作模式。以華恒礦業、盛泉礦業為試點,以
高級管理人員契約化管理試點為切入點和著力點,完善內部選
聘、崗位競聘、社會招聘等各級各類人員市場化公開選聘機制,
由企業董事會選聘契約化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
3.完成時限。一是2016年底前,完成壓縮管理層級和管
理機構工作,達到“三級管理”,實現組織機構扁平化。“十三
五”期間完成對無實際經營業務空殼公司的全面清理。二是
2016年底前,基層單位管理人員達到設定的比例要求;集團
機關完成“大部室”改革。三是2016年3月底前,實施契約化
管理試點工作,并逐步推開。四是2016年3月底前,明晰區
域化公司管理職能和管理邊界。五是2016年3月底前,下發
“規范權屬單位管控”的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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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責任分工。為做好上述工作,成立專題工作組,由集團
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張文任組長,黨委副書記、紀
委書記、董事彭緒軍任副組長,黨委常委、副總經理葛茂新、
總法律顧問陳傳海參加,組織人力資源部等相關人員,制定具
體實施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并指導督促各有關單位具體落實。
(七)資產盤活
1.任務目標。經由過程分行業、分單位系統梳理排查,盤
活目前存在的各類資產,強化閑置實物資產處置,并建立存量
資產清查動態息庫,建立資產盤活的長效機制,確保各類閑置
實物資產有效盤活,提高整體效益。同時,對自身造血功用嚴
重不足且連年虧損、需要外部“輸血”維生的企業,在遵守市場
規律、維護和諧穩定的前提下,在“十三五”時代穩妥有序進行
處置。
2.主要措施。一是盤活現有低效資產。對閑置的廠房、樓
房、土地、設備、車輛等各類資源,在強化集團內部調劑使用
的同時,將部分資產推向市場,結合區域特點,有序培育新的
經濟增長點,培植新的利潤點。同時,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
企業為主體,調整優化考核機制,激活各主體自主使用閑置資
產、盤活閑置資產的積極性。二是激活優質資產。對優質礦井、
非煤企業,立足項目召集人角色,通過股權轉讓等方式引進戰
略投資者、尋求對外合作,借勢發展。三是剝離無效資產。通
過綜合評價測算,明確范圍,區分類別,分別擬定具體處置方
案,穩妥有序剝離無效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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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時限。一是2016年1月底前,完成無效低效企業
梳理清查工作,并在2016年3月底前,形成相關企業的處置
方案。二是2016年2月底前,修訂現有管理制度中不利于實
物資產盤活的內容,必要時下發閑置實物資產盤活的專項考核
文件。三是2016年底前,建立存量實物資產清查動態息庫,
形成實物存量資產盤活、資本運作的長效機制。
4.責任分工。為做好上述工作,成立專題工作組,由集團
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張文任組長,黨委常委、副總
經理葛茂新任副組長,外部董事、財務總監徐竹財參加,組織
相關人員,具體開展清查、處置工作。集團公司財務部牽頭擬
定形成實物存量資產盤活長效機制的具體文件,牽頭建立存量
實物資產清查動態息庫;經營管理部負責配合辦公室、財務部、
設備管理中心等牽頭部門擬定及調整相關文件中的考核政策。
(八)歷史遺留問題解決
1.企業辦社會職能移交及改制礦井遺留問題
(1)任務目標。對“三供一業”、學校、醫院、社區等公
共服務機構,離退休社會管理職能等“中發22號文件”明確提
出加快剝離的企業辦社會職能,及破產改制礦井其他遺留問題,
緊跟政策導向,搶抓政策機遇,積極協調政府部門,贏得理解
支持,解決現實矛盾。同時,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穩步推進物
業市場化工作,有序推進統籌外費用解決等相關工作。
(2)主要措施。一是親昵關注國家相關政策,特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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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煤炭企業退出機制等政策,制定方案,爭取試點。二
是在確保礦區穩定、保障職工基本訴求的情況下,適時調整內
部福利補貼政策,穩妥推進市場化運營,并積極引入社會資本,
盤活相關資產。三是加快推進統籌外費用等相關工作解決步伐。
(3)完成時限。一是2016年5月底前,形成企業辦社會
職能移交工作方案、破產改制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根
據工作方案,穩步推進,力爭在2-3年時間完成企業辦社會職
能移交工作。二是2016年4月底前,制定完成物業市場化改
革方案,力爭2017年底前按照物業市場化工作的目標和路徑
完成相關工作。
(4)責任分工。為做好上述工作,成立專題工作組,由
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張文任組長,黨委常委、
工會主席張明毅任副組長,組織物業中央等相關人員,制定物
業市場化工作方案,開展相關工作。社會保證中央具體負責推
進解決社保相關歷史遺留問題。
2.資產收購產生的遺留問題
(1)任務目標。按照省國資委、能源集團的各項要求,
積極推進泰山能源翟鎮煤礦、協莊煤礦問題解決,推進秦華煤
礦、永新煤礦、裕興煤礦收買等工作。
(2)主要措施。嚴格按照省國資委、能源集團要求做好
資料報送工作,并積極協調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3)完成時限。力爭2016年取得實質性進展,力爭“十
三五”期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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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責任分工。為做好上述工作,成立專題工作組,由
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張文任組長,黨委常委、
副總經理葛茂新任副組長,組織計劃開展部等相關人員,制定
具體施行方案,開展相關工作。
3.工會持股企業發展問題
(1)任務目標。遵守市場經濟規律、企業開展規律,引
導工會持股企業開展壯大,引導工會持股企業縮減層級、關停
并轉不良資產和“僵尸企業”,引導工會持股企業發揮吸納國有
企業富余人員、服務職工社區的功用。同時,在去粗取精的基
礎上,理順工會持股企業的股權關系、運行系統和管理體制。
(2)主要措施。一是明了工會持股企業與所屬單位管理
邊界,明確工會持股企業法人主體地位,確保其安康開展。二
是引導工會持股企業產業調整、壓縮管理層級、關停并轉不良
企業,實現其良性開展。
(3)完成時限。力爭“十三五”時代完成。
(4)責任分工。為做好上述工作,成立專題工作組,由
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張文任組長,黨委常委、
副總經理葛茂新任副組長,組織相關人員,制定具體施行方案,
開展相關工作。
三、保證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保障改革脫困工作穩步推進、限
時完成,成立改革脫困工作領導小組,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
書記、總經理任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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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十三五”期間的常設機構,負責整體改革脫困工作。
各項工作任務的專題工作組具體負責各項工作實施方案的擬定
和工作推進、落實。各單位作為改革脫困工作的主體,要成立
由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的領導機構,加強對全面深化企業改革的
組織領導;要根據本方案制定本單位改革脫困的具體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要明確工作路線圖、時間表,并通過本級職代會審議
通過,報集團后實施。
(二)強化輿論引導。圍繞改革脫困主題,深化形勢任務
宣傳教育,向廣大職工講清形勢、講明任務、講出思路、講出
(四)強化協同配合。各專題工作組之間既要各司其職、
各負其責,又要注重協作配合,確保工作無遺漏。各職能部室
要在加強內部協調溝通的基礎上,緊跟上級政策導向,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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