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病假工資規定2020
病假工資的規定一直是社會上的關注點,下面小編為大家搜
集的一篇“上海市病假工資規定2019”,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
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病假待遇
疾病休假工資標準: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
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疾病救濟費標準: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
疾病救濟費:
1、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2、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3、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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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應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連
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
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低于本企業月平均工資40%
的,應補足到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資水
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低于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
80%,應補足到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不包括應由職
工繳交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病假工資基數的確定
在制度工作日內請病假的日工資計算:按以下原則確定的計
算基數除以發生當月的計薪日。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
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
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
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
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
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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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
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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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布于:2023-11-19 22:20:5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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