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技術風險預警機制及處理程序
第一篇:醫療技術風險預警機制及處理程序
醫療技術風險預警機制及處理程序
一、目的為了及時早發現醫療技術風險,加強預警監測,防止醫
療事故,確保醫療安全,制定本預警機制。
二、范圍
醫療技術風險是指醫療服務過程中存在或出現的可能發生醫療失
誤或過失導致病人死亡、傷殘以及軀體組織、生理功能和心理健康受
損等不安全事件的危險因素,無論不良后果是否發生以及患者是否投
訴,均屬預警監控范圍。
三、原則
醫療技術安全預警工作要遵守“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宗旨,以
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為準繩,
以深挖細找醫療質量和各安全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為主要手段,達到
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警示責任人,從而確保醫療安全的目的。
四、要求
醫院領導、職能管理部門、各科室、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按
(4)不負責任的任意解釋醫院規定和其他科室、其他醫務人員的工
作,造成患方誤會或不
滿;
(5)違反醫德規范,以醫謀私,吃拿卡要,收受紅包。
2、違反診療規范
(1)違反首診負責制有關規定
(2)危重患者來診后,未在三分鐘內開始搶救;
(3)門急診醫師對3次就診未能確診的患者未安排會診或請上級
醫師復診;
(4)門診、急診或住院醫師會診時,未在規定時限內到達,或未
診查者只看病歷進行“書
面會診”、“電話會診”;
(5)門急診醫師不見病人即開具“住院通知單”;
(6)病房醫師不查病人即開寫遺囑;
(7)三級醫師查房不及時,不認真,記錄、簽名、審簽不規范、
不及時;
(8)住院患者病情惡化處理效果不佳時,未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
指導;
(9)疑難病例未及時提請科內、科間、或院外會診;
(10)對需要立即執行的醫囑,醫師未通知護理人員從而導致執
行延遲;
(11)對危重患者未進行床頭交接班,或未按規定書寫交班記錄;
(12)臨床醫師發現傳染病未按要求進行報告,出現延遲、漏報;
(13)麻醉醫師對手術患者術前未查房,或術后24小時內未隨訪;
(14)手術科室對重大手術為按手術分級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
第二篇:醫療技術風險預警機制及處理程序
醫療技術風險預警機制及處理程序
一、目的
醫療技術不確定因素較多,為達到及早發現各類醫療技術風險,
加強預警監控及處理,預防醫療事故發生,確保醫療活動安全開展,
制定本預警機制及處理程序。
二、范圍
醫療技術風險是指醫療服務過程中存在或出現的可能發生醫療 失
誤或過失而導致病人死亡、傷殘以及軀體組織、生理功能和心理健 康
受損等不安全事件的危險因素;無論不良后果是否發生以及患者是 否
投訴,均屬預警監控范圍。
三、原則
預警工作將“以病人為中心”作為服務宗旨,以衛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為準繩,以查找醫療質量
和安全各個環節的安全隱患為主要手段,達到及時消除隱患并警示責
任人,從而確保醫療安全的目的。
四、要求
醫院領導、職能管理部門、各科室、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按
職責和分工,各司其職,相互監督,做好預警工作。
五、技術風險預警分級
根據日常醫療工作和活動中因失誤造成的醫療缺陷的性質、程度
及后果,將技術風險預警分為三級。
(一)一級預警項目
指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操作規程和常規,但尚未給患者
或醫院造成損害或招致患者投訴等不良后果的情形。1、違反工作紀律
(1)上班或值班時間擅自離崗、脫崗,工作時間飲酒影響正常工
作;(2)為患者進行診療服務過程中,不遵守職業禮儀,聊天、打手
機;(3)違反職業道德和醫療保護原則,故意透露或散布有關患者的
信 息;
(4)不負責任地任意解釋醫院規定和其他科室、醫務人員的工作,
造成患方誤會或不滿;
(5)診療工作中違反醫療保險、社會保險等有關規定;(6)違
反醫德規范,以醫謀私,吃拿卡要,收受紅包。2、違反診療規范
(1)違反首診負責制有關規定;
(2)危重患者來診后,未在 3分鐘內開始搶救;
(3)門急診醫師對三次就診未能確診的患者未安排會診或請上級
醫 師診治;
(4)門急診或病區醫師會診時,未在規定時限內到達,或未診查
患 者而只看病歷進行“書面會診”或“電話會診”;(5)門急醫師
不見患者即開具“住院通知單”;(6)病區醫師不查病人即開寫醫囑;
(7)三級醫師查房不及時、不認真,記錄、簽名、審簽不及時、
不 規范;
(8)住院患者病情惡化處理效果不佳時,未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
指 導;
(9)疑難病例未及時提請科內、科間或院外會診;
(10)對需要立即執行的醫囑,醫師未通知護理人員從而導致執
行延 遲;
(11)對危重患者未進行床頭交接班,或未按規定書寫交班記錄;
(12)臨床醫師發現傳染病未按要求進行報告,出現遲報、漏報;
(13)麻醉醫師對手術患者術前或術后 24小時內未隨訪;(14)手
術科室未按手術分級管理履行報批手續;
(15)手術醫師在手術后未及時診查患者,術后 3日內無上級醫
師 查房;
(16)錯發、漏發藥品,但未造成不良后果或未引起患者投訴;
(17)因醫方對擇期手術準備不足,延誤手術進行;未按醫院要求上
午8 :30準時開展手術;
(18)供應或使用過期失效的滅菌器械或不合格材料,尚未造成
不良 后果;
(19)護理環節未正確執行醫囑;
(20)錯采標本、錯貼標簽、錯用抗凝劑等導致不能正常檢驗;
(21)違反處方管理規定,藥物適應證、禁忌證、劑量、用法、配伍
等方面出現錯誤,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22)發生嚴重工傷、重大事故、傳染病暴發流行等事件時,未
及時 上報;
(23)患者轉科治療過程中,轉出科室未提前聯系妥當或轉入科
室借 故拒絕或拖延轉入。3、醫療保障缺陷
(1)搶救藥品器材質量不合格,過期失效,供應、補充、更換不
及 時,賬物不符;
(2)設備、器材出現故障,維修不及時影響正常使用;(3)醫
技科室對儀器設備疏于維護,違規操作,導致結果失真;(4)醫技科
室疏于查對,弄錯標本、項目或檢查部位;(5)遺失檢查檢驗標本;
(6)特殊標本、病理標本保存時間不符合上級規定;
(7)檢查檢驗結果出現可疑、矛盾資料或意外陽性結果時,未進
行 復核、未主動報告或通知臨床科室及時重查;
(8)藥劑科未能及時發現處方中用藥不當、用法錯誤、配伍禁忌、
違規超量等風險;
(9)調配中藥處方時,對需要先煎、后下、沖服等特殊處理的藥
物 未單包注明;
(10)調配中草藥不使用計量器具;
(11)營養餐內有異物或其質量、衛生達不到規定要求;(12)
劃價收費錯誤,導致患方投訴;
(13)計算機網絡疏于維修和管理,導致運行障礙,影響正常工
作。4、診療記錄缺陷(1)門急診醫師未及時、規范書寫門急診病歷;
(2)門急診病歷、住院病歷中未記錄藥物過敏史,輸血患者未記
錄 輸血史;
(3)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入院記錄、首次病程記錄、日常病程記
錄 及規定應當記錄的其他資料;
(4)對轉科、轉院患者,未書寫轉科、轉院記錄;
(5)對意外死亡病例,未及時報告科主任、醫務科或總值班;
(6)未按手術分級管理規定進行相關手術術前討論并完成討論記錄;
(7)未認真履行知情同意手續,未及時、規范、嚴密地簽訂知情同
意書;
(8)診療資料記錄不真實、不完善、不及時、不規范,造成安全
隱 患;
(9)出具虛假診斷證明,或超越專業權限出具醫學證明;
(10)診療記錄和資料書寫不規范、字跡潦草、簽名不正規、越
權簽 名或未進行審簽;
(11)以刮、涂、擦等違規方式修改病歷資料;
(12)診療科室、病案室保管不周,造成病歷丟失、損壞或被違
規復 制。
(二)二級預警項目
1、因發生一級風險預警引起患方投訴;
2、一年內累計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一級風險預警項目;
3、由于責任者的過失,造成非事故性醫療缺陷,給醫院造成經濟
損 失(經協商、調解或法院判決),金額低于 5000元人民幣。
(三)三級預警項目
1、一年內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二級風險預警;
2、由于責任者的過失,造成非事故性醫療缺陷,給醫院造成經濟
損 失(經協商、調解或法院判決),金額超過5000元人民幣;
3、出現醫療事件釀成醫療糾紛,雖未認定為醫療事故,但責任者
過 失嚴重,情節惡劣,嚴重損害醫院聲譽;
4、發生嚴重違反醫德醫風事件,被上級通報或新聞媒體曝光,造
成 較壞的社會影響。
六、醫療技術風險預警信息來源
(一)各級各類查房:醫師三級查房、護理查房、臨床藥師查房、
院 長行政查房、紀檢部門醫德醫風查房等;
(二)職能管理部門日常檢查、監督、考核、評價等;
(三)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工作中的反映和積累;
(四)行風監督員提供;
(五)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領導機關監督檢查提示或通報;
(六)患方反映、投訴、舉報;
(七)醫療糾紛、醫療事故啟示等。
七、醫療技術風險預警處置程序(—)立案
1、自查立案 醫務科、護理部、門診部、臨床科室、醫技科室、
藥 劑科及其他有關部門日常工作中檢查發現預警項目內容,均有權利
和 義務立案處理。
2、投訴立案 院黨辦、紀檢辦公室、醫務科、護理部、醫患關系
溝 通辦公室等職能管理部門接到投訴,經核實確系風險預警內容時,
應 24小時內立案。
(二)處理程序
1、自查立案的,查經屬實,則限期整改并做好記錄。
2、投訴立案的,在受理投訴后2小時之內與被投訴人或科室聯系,
如實調查,查經屬實,對責任人按照醫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責任
科室限期整改。責任人或責任科室均需書面形式上報調查部門。
3、被二、三級醫療技術風險預警警示的責任人或責任科室,接到
通 知后24小時內必須主動作出情況說明或檢討。、經依法鑒定為醫療
事故的醫療事件,按照處理醫療事故的相關規 定以及醫院有關規定處
理。
(三)處罰
1、根據警示等級、情節輕重與后果,參照調查中的態度和一貫表
現,確定處罰力度。
2、做出處罰決定時,要區別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合理地確定責
任 者在綜合原因中應負的責任比重。
3、對于受到風險警示的個人和科室,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
原 則;對于及時發現風險、努力補救、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工作人員,
應當給予積極的獎勵。
八、本預警機制及處理程序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三篇:醫療技術風險預警機制
邳州市中醫院醫療技術風險預警機制
醫療風險系指使患方或醫方遭受傷害的可能性,是一種可以有效
防范,將其降低到最小程度,但絕對不能消除的。“預則立,不預則
廢”就需要醫院管理部門從管理體制、醫療流程、規章制度等查尋缺
陷并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建立有效的防范機制。目前我院各項業務
發展形勢較好,結合開展的各項新技術、新項目及引進的高新設備、
醫療質量管理、醫務人員的技術、責任感等諸多方面因素,特制定本
預警機制。
一、建立預警機制的目的: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醫療質量及服務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
但由于醫療行業的特殊性和醫學本身的許多未知性,就造成了醫療診
治效果的不確定,醫療意外的不可預見性,使的醫療風險無處不在。
建立醫療技術風險預警機制目的就是降低醫療風險,防范醫療糾紛,
杜絕醫療事故的發生,減少給患者及其親屬帶來的傷害,減輕醫院負
擔。
二、醫療風險存在方面:
1、醫療管理方面:(1)(2)(3)成失誤; 各項醫療技術操作無統一的
規范或規范不標準; 醫療活動過程或有關核心制度中存在有缺陷; 醫
療診療技術流程的偽科學性或者過于復雜,都容易造(4)醫療質量管理
運行中全程管理、環節管理及終末管理有制度難執行,缺乏監督機制
及反饋機制。
2、醫務人員個人因素:(1)(2)(3)缺乏醫療風險意識; 醫療技術水
平有限;
責任心不強或不遵守規章制度;
3、設備因素:(1)(2)準。
三、醫療風險預警程序:
醫療風險預警的實施進程可以歸納為風險識別、風險估測和風險
評價三個大的階段。風險識別是對潛在的各種風險進行系統的歸納和
全面地分析以掌握其性質和特征,便于確定哪些風險應予以考慮,同
時分析引發這些風險的主要因素和所產生后果的嚴重性,這個階段是
對風險進行定性分析的基礎工作;風險估測是通過對所收集的大量資
料的研究,運用概率論和數理統計等工具估計和預測風險發生的概率
和損失幅度,這個階段工作是對風險分析的定量化,使整個風險管理
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風險評價是根據專家判斷的安全指標,來確定
風險是否需要處理和處理的程度。
四、針對我院醫療風險的對策:
1、成立專職專家的督導組,由院內專家委員會成員擔任。制搶救
設備的完好,能否正常運轉;
檢驗科各項實驗設備的完好,給臨床醫生以重要參考標定院內各
科室醫療質量管理考核標準及核心制度,參與院內的醫療質量及目標
管理檢查,工作形式以現場檢查,評分計入月度考核。
2、設立醫療風險預警管理人員,針對已經出現的醫療事件,進行
調查,設計管理程序,監測管理過程、收集信息資料、改進醫療質量,
杜絕此類醫療事件的再次發生。對可能發生醫療風險的各項制度,提
出針對性的修改意見,并給予完善。
3、醫療管理部門要關注管理體制、醫療流程、操作規范、質量評
價等方面內容。查看管理制度等方面有無缺陷,流程是否復雜易致操
作失誤,統一醫護操作標準,使醫療操作科學化、合理化。對環節和
全程管理過程中的問題給予及時反饋,加強醫療全過程的監督機制。
具體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樹立風險防范意識,改進系統及制度的缺陷,
不強調個人處罰,從根本上降低醫療風險。
(2)實用:提供的服務必須有明確的科學理論依據,不能為醫院或
個人利益在治療、檢查、用藥、護理過程中隨意增減項目,使服務所
需費用合理;
(3)及時:盡量減少患者在候診、取藥、繳費、檢查等過程的時間,
盡量縮短術前等候時間和住院日,提供便捷服務。
(4)平等:以病人為中心,尊重關愛患者,尊重患者的選擇、需要、
價值,對所有患者一視同仁,提供同樣服務。營造一個友善、諒解、
和諧的人際關系氛圍。
各項措施和制度的制定,最終是為了提高醫院醫療風險防范,做
到“未病先防”。規范醫療行為,提高醫療質量,降低醫療風險,樹
立全員風險意識,強化全員參與意識,為醫院業務正常發展提供堅實
的保障。
五、技術風險預警分級
根據工作和醫療活動中因失誤造成的醫療缺陷的性質、程度及后
果,將技術風險預警分為三級。
(一)一級預警項目
指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操作規程和常規,但尚未給患者
或醫院造成損害或招致患者投訴等不良后果的情形。、違反工作紀律
(1)上班或值班時間擅自離崗、脫崗,班前班中飲酒影響正常工
作;
(2)為患者進行診療服務過程中,不遵守職業禮儀,聊天、打手
機;
(3)違反職業道德和醫療保護原則,不負責任地透露或散布有關
患者的情況;
(4)不負責任地任意解釋醫院規定和其他科室、其他醫務人員的
工作,造成患方誤會或不滿;
(5)診療工作中違反醫療保險有關規定;
(6)違反醫德規范,以醫謀私,吃拿卡要,收受紅包。2、違反
診療規范
(1)違反首診負責制有關規定;
(2)危重患者來診后,未在 3分鐘內開始搶救;
(3)門急診醫師對3次就診未能確診的患者未安排會診或請上級
醫師復診;
(4)門診、急診或住院醫師會診時,未在規定時限內到達,或未
診查者只看病歷進行“書面會診”或“電話會診”;
(5)門急醫師不見病人即開具“住院通知單”;
(6)病房醫師不查病人即開寫醫囑;
(7)三級醫師查房不及時、不認真,記錄、簽名、審簽不規范、
不及時;
(8)住院患者病情惡化處理效果不佳時,未及時請上級醫師會診
指導;
(10)對需要立即執行的醫囑,醫師未通知護理人員從而導致執
行延遲;(11)對危重患者未進行床頭交接班,或未按規定書寫交班
記錄;
(12)臨床醫師發現傳染病未按要求進行報告,出現遲報、漏報;
(13)麻醉醫師對手術患者術前未查房,或術后 24小時內未隨訪;
(14)手術科室對重大手術未按手術分級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
(15)手術醫師在手術后未及時診查患者,患者手術后 3日內無
上級醫師查房;
(16)錯發、漏發藥品,但未造成不良后果,尚未引起患者投訴;
(17)因醫方對擇期手術準備不足,延誤手術進行;未按醫院要
求上午8 時整時開展手術;
(18)供應或使用過期失效的滅菌器械或不合格材料,尚未造成
良后果;
(19)護理環節未正確執行醫囑;
(20)錯采標本,錯貼標簽,錯用抗凝劑等導致不能正常檢驗;
(21)違反處方管理規定,藥物適應證、禁忌證、劑量、用法、
配伍等方面出現錯誤,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22)發生嚴重工傷、重大事故、傳染病暴發流行等事件時,未
及時上報;
(23)患者轉科治療過程中,轉出科室未提前聯系妥當或轉入科
室借故拒絕或拖延轉入。、醫療保障缺陷
(1)搶救藥品器材質量不合格,過期失效,供應、補充、更換不
及時,賬物不符;
(2)設備、器材出現故障,維修不及時影響正常使用;
(3)醫技科室對儀器設備疏于維護,違規操作,導致結果失真;
(4)醫技科室疏于查對,弄錯標本、項目或檢查部位;
(5)遺失檢查檢驗標本;
(6)特殊標本、病理標本保存時間不符合上級規定;
(7)檢查檢驗結果出現可疑、矛盾資料或意外陽性結果時,未進
行復核、主動報告或未通知臨床科室及時重查;
(8)藥劑科未能及時發現處方中用藥不當、用法錯誤、配伍禁忌、
違規超量等風險;
(9)調配中藥處方時,對需要先煎、后下、沖服等特殊處理的藥
物未單包注明;
(10)調配中草藥不使用計量器具;
(11)營養餐內有異物或質量、衛生達不到規定要求;
(12)劃價收費錯誤,導致患方投訴;
(13)計算機網絡疏于維修和管理,導致運行障礙,影響正常
作。、診療記錄缺陷
(1)門急診醫師未及時、規范書寫門急診病歷;
(2)門急診病歷、住院病歷中未記錄藥物過敏史,輸血患者未記
錄輸血史;
(3)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入院記錄、首次病程記錄、日常病稱記
錄及規定應當記錄的其他資料;
(4)對轉科轉院患者,未書寫轉科、轉院記錄;
(5)對意外死亡病例,未及時報告醫務科或總值班;
(6)大中型手術未按手術分級管理規定進行術前討論并完成討論
記錄;
(7)未認真履行知情同意手續,并及時、規范、嚴密地簽訂知情
同意文書;
(8)診療資料記錄不真實、不完善、不及時、不規范,造成安全
隱患;
(9)出具各種虛假診斷證明,或超越專業權限出具醫學證明;
(10)各種診療記錄和資料書寫不規范、字跡潦草、簽名不正規、
越權簽名或未進行審簽;
(11)以刮、涂、擦等違規方式修改病歷資料;
(12)診療科室、病案室保管不周,造成病歷丟失、損壞或被違
2、一年內累計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風險預警;
3、由于責任者的過失,造成非事故性醫療缺陷,給醫院造成經濟
損失(經協商、調解或法院判決),金額低于 3000元人民幣。
(三)三級預警項目
1、一年內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二級風險預警;
2、由于責任者的過失,造成非事故性醫療缺陷,給醫院造成經濟
損失(經協商、調解或法院判決),金額超過3000元人民幣;
3、出現醫療事件釀成醫療糾紛,雖未認定為醫療事故,但責任者
過失嚴重,情節惡劣,嚴重損害了醫院聲譽;
4、發生嚴重違反醫德醫風事件,被上級通報或新聞媒體曝光,造
成較壞的社會影響。
六、醫療技術風險預警信息來源
(一)各級各類查房:醫師三級查房、護理查房、臨床藥師查房、
院長查房、醫德醫風查房等;
(二)職能管理部門日常檢查、監督、考核、評價、分析、反饋;
(三)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工作中的反映和積累;
(四)義務監督員提供;
(五)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領導機關監督檢查提示或通報;
(六)患方反映、投訴、舉報;
(七)醫療糾紛、醫療事故啟示等。
七、醫療技術風險預警處置程序
(—)立案
1、自查立案 醫務科、護理部、門診部、臨床科室、醫技科室、
藥劑科及其他有關部門日常工作中檢查發現預警項目內容,均有權利
和義務立案處理。
2、投訴立案 院辦室、黨辦室、紀檢審計部門、醫務科、護理部
等職能管理部門接到投訴,經核實確系風險預警內容時,應在 24小時
內立案。
2、屬于投訴立案的,應在受理投訴后48小時內通知被投訴單位
并限期整改,3、被二、三級醫療技術風險預警警示的當事科室或當事
人,接到通知后最遲在 48小時內必須主動作出檢討或說明,根據情節、
后果、態度和整改結果,10日內作出處理。、經依法鑒定認定為醫療
事故的醫療事件,按照處理醫療事故的相關規定以及醫院有關規定處
理。
(三)處罰
1、根據警示等級、情節輕重與后果,參照態度和一貫表現,確定
處罰度。
2、做出處罰決定時,要區別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合理地確定責
任者在綜合原因中應負的責任比重。
3、對于受到風險警示的部門和個人,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
原則;對于及時發現風險、努力補救、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工作人員,
應當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五篇:醫療風險預警機制及處置程序
醫療風險預警機制及處置程序
一、醫療用藥風險預警機制
1、在院長的領導下由專人對醫院用藥總量進行監控并實行公示制
度。
2、每月對本院用藥總量按照單個品種進行匯總排序。
3、醫師用藥情況監控通報制度。
4、實行醫師合理用藥評價通報制度。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負責對
醫院職工均有責任和義務第一現場即時處理醫患問題和矛盾,并
及時向所在科室主任反應,所在科室主任具有首問責任。,2、預警限
時處理機制
遇到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飲用水
污染事件,重大職業中毒、醫源性感染爆發、生化恐怖襲擊事件、免疫
接種引起的群體性事件、重大醫療事故等,在第一現場的醫院職工應
立即向醫院領導匯報,醫院領導必須立即趕到現場。
三、處置程序
1、報告:醫療糾紛發生后,醫護人員應立即向醫療機構科室負責
人報告,并逐級上報;死亡事件應在事發2小時內報告市衛生部門和
醫療糾紛處置中心,并填寫《醫療事件報告表》。
2、封存:醫療糾紛發生后,醫患雙方認為需要封存病歷資料、現
場實物等醫療原始資料的,應在醫患雙方代表及有關證人共同參與的
前提下進行封存,嚴禁涂改、偽造、隱匿、銷毀。

本文發布于:2023-11-26 03:19: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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