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9日發(作者:武漢童學館)

郴州清剿“紅頂煤老板”紀實
一、案例描述
2005年4月23日,桂陽縣荷葉鎮太婆頭煤礦發生透水事故,造成2人死亡。桂陽縣煤
炭局局長肖毅之妻持有該礦20萬股份。
桂陽縣荷葉鎮貴達煤礦4月1日發生透水事故死亡17人,如今已被夷為平地。桂陽縣
煤炭石墨管理局黨委書記彭慶文在該礦入股三萬元。
6月18日,全國安全生產萬里行中央媒體采訪團抵達湖南郴州。次日,兩組由當地官
方提供的數據公之于眾:其一,今年1月至5月,郴州現有556處煤礦共發生事故15起,
死亡51人,同比分別上升25%和75.8%。 其二,郴州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市長畢華對新華
社記者表示,6月20日為該市給入股辦礦黨政干部主動交代問題、減輕處分的最后限期。
截至當時,當地已有31名入股辦礦干部受處分,其中處級干部3人,科級干部19人;其非
法所得均已收繳,涉嫌犯罪者移交法辦。
煤礦事故多發與“官煤勾結”的關聯早已不是新聞。湖南婁底市委書記10余次下鄉暗訪,
發現該市礦難頻繁的癥結在于黨政干部參股分紅和充當違規煤礦的“保護傘”。今年3月14
日,黑龍江七臺河新富煤礦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該礦礦主彭國財竟是七臺河
市桃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6月17日,在安全生產萬里行廣州啟動儀式上,國
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怒批:“?官商勾結,官煤勾結?已經到了該引起高度重
視的時候。”
6月中旬,國家安監總局、發改委等部門聯合發出的《關于嚴厲打擊煤礦違法生產活動
的通知》強調,各有關部門在打擊煤礦非法開采和違法生產的過程中,要查處不正之風和腐
敗現象,發現公務人員與私挖濫采、違法違規生產的礦井有利益關系或在幕后縱容及為非法
礦井充當保護傘的,要移送紀檢、監察部門和檢察機關依法嚴肅查處。
今年3月到6月,一場對“紅頂煤老板”的清查運動在郴州展開,其間多起煤礦事故推波
助瀾,記者兩度實地采訪所聞所見,證明“官煤勾結”積弊之深,地方政府清理任務多艱。
一個特殊的誘因
3月11日,郴州一無證煤礦發生一起槍擊案。3月19日,郴州市發布通知,要求對魯
塘礦區礦業秩序進行專項整治。
今年3月,郴州礦業著手整頓秩序,而當地官方之所以得出“煤礦生產秩序混亂”的結論,
“3?11”槍擊案乃是誘因。
3月11日,桂陽縣委副書記郝去吾帶隊,攜縣國土局、安監局、公安局等部門負責人
到魯塘礦區的太和鎮整治非法煤礦。在一無證煤礦,礦主們非但沒有低頭認罰,反而大喊整
治不公,并踞高拋石抗拒執法。太和鎮派出所副所長曹新國和民警聶偉鳴槍示警,卻誤中旁
觀農民何華兵。
3月17日,由郴州市政法委出面協調,由桂陽縣人民政府給予死者家屬補償金額共計
42萬元。 3月19日,郴州市整頓礦業秩序工作領導小組發布通知,要求對魯塘礦區(北湖
區魯塘鎮和桂陽縣太和鎮、清河鄉)礦業秩序進行專項整治,此時的整頓礦業秩序工作領導
小組,由時任郴州市煤炭局局長曾佑珍任組長,北湖區副區長李浩、桂陽縣分管工業的副縣
長鄧德艾任副組長。整治內容共有四項,第一,徹底取締關閉無證煤礦,一證多井出礦、假
聯合、非法掛靠、非法轉讓采礦權等行為;第二,排查和整改安全隱患;第三,查處為非法
礦提供民爆物品和供電行為;第四,嚴肅查處國家公職人員參股入股辦礦和充當非法礦“保
護傘”的行為。
“不能再拖下去了,否則還不知道出什么亂子。”3月下旬,記者赴郴州采訪時,郴州市
煤炭局一位負責人發出上述感慨。按郴州市委市政府安排,3月20日到4月6日,由下屬
各縣派出大量政府工作人員下礦宣傳煤礦經營政策等,從4月7日到5月10日,對煤礦秩
序進行集中整治。
當時,清查“官煤勾結”被列為整治工作的第四項,但郴州市煤炭局有關負責人認為,此
舉甚為關鍵,因為一些非法礦能取得用水用電和民爆炸藥,與國家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密不
可分。
貴達礦難和三道金牌
4月1日,桂陽縣貴達煤礦發生特大透水事故,17名礦工遇難。此次礦難令“官煤勾結”
問題顯山露水。
就在桂陽縣有關干部大批下礦區宣傳期間,4月1日19時50分左右,該縣荷葉鎮貴達
煤礦發生特大透水事故,17名礦工遇難。4月14日,擔任整治煤礦秩序組長不足一個月的
郴州市煤炭局局長曾佑珍被免職,桂陽縣縣長徐達華、荷葉鎮黨委書記何衛群等三名主要官
員亦遭同樣命運。
更為關鍵的是,此次貴達煤礦礦難,令“官煤勾結”問題顯山露水。郴州市紀委常委段新
忠向記者提供的通報材料顯示,貴達煤礦事后被查出的“紅頂煤老板”,首當其沖者即桂陽縣
煤炭石墨管理局黨委書記彭慶文,此人于2004年11月在貴達煤礦入股三萬元并介紹親友入
股6萬元,獲利不詳。
貴達煤礦另一名官員股東為桂陽縣煙草專賣局卷煙銷售公司副經理肖軍,據郴州市紀委
三室專案負責人透露,肖軍入股貴達,介紹人是桂陽縣前任煤炭局局長寧忠義。而寧忠義本
人此前已因受賄獲罪。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對其斷語為:收取巨額賄賂,向無證煤老板大
開綠燈。
在貴達煤礦被夷為平地的同時,郴州礦業整頓的重心轉向“官煤勾結”問題,當地政府有
關部門旋即下達三道金牌。
4月14日,市煤炭局局長曾佑珍免職消息發布當天,郴州市紀委、市委組織部、郴州
市監察局聯合下發《關于清理和查處黨政干部違反規定入股辦礦的緊急通知》,決定對黨政
干部違反規定入股辦礦進行專項清查。這一緊急通知提出的5項禁令包括:1、嚴禁到礦山
入股(集資)或參與經營;2、嚴禁接受礦山的干股、紅利;3、嚴禁到小礦山兼任職務、充
當顧問或進行其他中介活動;4、嚴禁利用職權讓配偶子女親友到礦山入股或者參與經營等;
5、嚴禁為小礦山提供技術資料、火工產品、水電等。
郴州市紀委常委段新忠在這個清查行動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案件查處工作, 領導小組的
兩名負責人分別是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和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劉清江。
4月17日,中共郴州市委、市政府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礦業秩序整治嚴格安全生產
責任追究的有關規定》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出,由市、縣(市、區)兩級紀檢、監察機關嚴
肅查處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參股辦礦、收受賄賂,公開或者暗地包庇袒護無證非法礦
山;違者,依法沒收股本和非法所得,并一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4月22日,郴州市紀委再次下文,要求各縣紀委、監察局將各縣區黨政干部參與辦礦
的調查摸底情況等問題匯報到郴州市紀委。
礦難再發煤炭局長落馬
4月23日,桂陽縣荷葉鎮太婆頭煤礦發生透水事故。事后查證,桂陽縣煤炭局局長肖
毅之妻是該礦股東。
短短一日之后,煤礦事故再發桂陽,該縣煤炭局局長肖毅隨即被證明是又一名紅頂煤老
板。2005年4月23日,桂陽縣荷葉鎮太婆頭煤礦技改新井在開采過程中發生透水事故,事
故造成2人死亡3人失蹤。
《三湘都市報》4月28日發文《桂陽非法煤礦又奪人命》,消息披露,太婆頭煤礦透水
事故系“頂風作案”,因為桂陽縣政府已于當月18日發布通知,要求全縣煤礦暫時關停待全
面整改后再行生產。
太婆頭煤礦此案,與6月17日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痛斥的婁底市資江煤礦6?8礦
難如出一轍———“不屬重特大事故,但是性質太惡劣。”有禁不止,李毅中責問,“這個老
板的膽子為什么這么大?背后有沒有什么東西?”而太婆頭煤礦的黃孟國被調查時交待,桂
陽縣煤炭局局長肖毅之妻是該礦股東。
據郴州市紀委專案人員介紹,早在2002年7月份,黃孟國找到時任桂陽縣煤炭局副局
長的肖毅,邀其入股太婆頭煤礦,但被拒絕。隨后,黃順利說服肖妻李文英,并僅收2萬元
即辦理投資20萬股金手續。
此后,太婆頭煤礦獲得特別關照,2004年8月份,肖毅升任桂陽縣煤炭局局長,半年
后太婆頭煤礦發生事故,李文英和丈夫肖毅商定,將參股煤礦的所有文字手續燒毀,但最后
還是被紀檢人員查出。另經查證,肖毅還曾收受煤礦老板禮金1.4萬元。
太婆頭煤礦事故三天之后,郴州市礦業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于4月26日舉行新聞發
布會,通報了郴州市供銷社黨組書記、主任李永雄入股辦礦和桂陽縣煤炭石墨管理局局長肖
毅等5人入股辦礦的兩起案件.同日,郴州市委辦、市府辦針對干部參股煤礦事項,聯合下
發《關于清理和查處黨政干部違反規定入股辦礦的緊急通知》,此文與郴州市紀委12天前下
發文件同題。此緊急通知除重申郴州紀委在4月14日提出的“五項禁令”外,著重指出“郴州
礦山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時有發生,非法礦山屢禁不止,其主要原因除礦主違法開采外,主要
是管理不嚴格、監督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實,有的還與少數黨政干部入股辦礦等腐敗行為
有關。”緊急通知稱,黨政干部參股辦礦雖然是少數,但危害極大,嚴重地干擾了職能部門
行政執法,使非法礦和違法生產得不到查處、重大安全隱患得不到整改、安全事故責任人得
不到追究,導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至今年5月份,郴州市紀委對桂陽縣煤炭局局長肖毅
作出免職決定。
國土局長遭砍
5月4日,桂陽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肖良東遭砍,身中9刀。此前兩月,肖親任總指揮,
炸毀幾十座非法煤礦。
4月底5月初,郴州紀檢系統干部悉數投入干部入股煤礦查辦工作。紀委一專案人員說,
“當時的氣氛非常緊張,有人用人心惶惶來形容。”
就在5月4日,桂陽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肖良東在理發店理發時遭兩名不明身份男子持刀
猛砍,肖身中9刀,因失血過多入院昏迷一日方脫險境。據肖良東本人所述,其被砍之前就
曾收到匿名恐嚇信。
而此后桂陽縣公安局成立80名警員的專案組,懸賞10萬捉拿兇手,力度之大在當地“史
無前例”。由于此案至今未破,尚無警方證據顯示肖的被砍和整治煤礦有關。但肖良東執掌
的國土資源局正是當地煤礦開采證的發放單位,肖本人的另一重要工作職責,就是帶領執法
人員四處封炸非法煤礦。據肖介紹,此前兩個月左右,肖親任總指揮,炸毀幾十座非法煤礦。
6月23日下午,面色蒼白的肖良東在桂陽一家賓館面見記者,同來一身材魁梧者,既
是親屬也是保鏢。“我寧愿當個烈士,也不能讓人說我行政不作為。”肖良東直言,執法人員
治理非法煤礦時面對著復雜的壓力。
多年整治非法煤礦,這位不到四十歲的官員已形成了一條工作習慣,點燃炸藥之前,他
會要求所有執法人員一律不得接聽電話。“要接了電話再炸,今天倒是痛快了,明天就該痛
苦了!”
說這話時,肖良東緊皺眉頭。據其介紹,在炸毀一些非法煤礦時,常有礦主等不明身份
的人威脅,喊“滅了你、砍了你”等之類的話語,他并不怕,但同事或者其他部門的黨政干部
出面說情最讓他為難。
“遇到這種情況我會裝傻,問你這么袒護礦主你有股份啊?”肖良東說,“對方要說沒有,
我就炸了,若他回答有,那我就不炸,但我會向組織匯報,某某在某非法礦有股份,我炸不
了。”
對于前文所述的桂陽縣荷葉鎮,肖良東印象深刻,今年在當地炸毀一座非法煤礦時,荷
葉鎮派出所所長面對來自發證機關的國土執法人員,居然自己簽名證明非法礦為有證礦。今
年4月,這名派出所所長被查出在該礦上占有股份,并被免職。
今年4月貴達礦難發生后,現場執法的肖良東照例承受了說情者的壓力,“我就感覺有
些干部講話的方式不對,有的干部說他們也不容易,這么大的資金都投進去了,肖局長,差
不多就行了。”肖良東說,甚至有干部不做礦主的工作,反而將礦主領到他的面前來“求情”。
肖良東認為,貴達煤礦參股干部不止通報的幾位,據他的了解貴達煤礦共有51股,每股30
萬元,實際上出面的股東就幾個人,而有些股東又將每股股份拆成若干,拉來親戚朋友入股,
同時也拉來了“要人”。
——資料來源:,2005年6月29日
二、案例分析
我們可以從案例的描述中看出,郴州部分行政官員根本就沒有或著說喪失了現代公共管
理尤其是公共行政管理所必備的公共行政的基本精神或基本理念和原則,以犧牲公共利益和
公眾利益來換取個人利益,為達到這一目的參股私人煤礦,謀取高額回報,充當這些煤礦主
的保護傘,致使非法煤礦長期存在,煤礦事故頻繁發生,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損害了政
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
從行政倫理的角度來分析此案例,突出表現為以下幾點:
1、行政責任問題
責任是建構行政倫理學的關鍵概念,也是良好的公共行政行為的核心要素。行政責任包
括客觀責任和主觀責任,客觀責任主要是指職責和義務,表現為對法律負責、對上級負責、
對下級的行政行為負責、對公民負責,而主觀責任主要指行政人員的在長期行政實踐中所形
成的行政忠誠和良知。在案例中,無論是桂陽縣的部分行政官員還是郴州市的部分行政官員
都沒有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行政責任。本來按法律所賦予的責任應該依法行政,他們首要的義
務或責任應該是為公共利益服務而不是為自己的利益服務,應該處處提醒自己為代表公眾的
利益而存在。然而在此案例中,部分行政官員卻相反,他們憑借人民給予的權力為自己謀取
私利。他們既沒有按照憲法、法律和法規的要求行使自己的職責,維護憲法的精神,維護社
會的公正,也沒有對上級的指示和公民的期待負責,完全脫離了行政人員扮演的社會角色。
主要原因是這些行政官員沒有處理好角色沖突。在后現代性的社會中,行政人員的角色日益
多元化,每一個角色都代表著一系列的義務和利益。他們一旦參股私人煤礦公司,就成了公
司的股東,是公司利益的相關者,應該去維護公司的生存和發展,以謀取高額的回報,這就
決定了他們要成為這些私人非法煤礦公司的保護傘。而同時這些官員又是掌握著人民給予的
公共行政權力,承擔著維護社會的公共利益和公眾利益的使命,這就要求他們嚴厲打擊非法
煤礦,這種雙重的角色沖突本質上是私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的對抗性沖突,由于缺乏良好的個
體倫理想象力,他們忘記了黨和人民給予權力時的要求,也不可能會想到參股所帶來的巨大
的消極社會后果,在利益的強大驅動下,在利益的沖突中,他們站在了私人利益的一邊。
長期以來,由于我們的只注重權力的授予,而不注重相應行政責任的追究,導致了部分
行政官員的行政責任意識淡薄,也縱容了他們抱著僥幸的心理去冒險投機和違法的行為。現
實政治生活中諸多官員在一地失職出事,給公共和人民利益造成損失,為挽回政府形象,我
們往往把他調到另一地繼續當他的官,有的甚至會升官,這種缺乏責任追究的行政制度不出
現官員的腐敗也是不正常的,此案例中的部分官員參股行為也有這方面的原因,他們被曝光
是因為他們撞在了風頭上。中國急需完善的有效的嚴厲的行政責任追究制度,沒有監督的權
力必然導致權力的濫用和腐敗,這些都是行政倫理關懷的核心問題。
為什么這些非法煤礦會存在這么長時間不被封閉或炸毀呢?為什么這么多的 “紅頂煤
老板”沒被郴州的主要領導和紀委及時發現給予處分呢?在此案例中,郴州的主要領導逃脫
了責任,我本人認為他們也有責任,也有失職行為,應該追究他們的行政責任,這些被發現
的“紅頂煤老板”畢竟是他們提拔任命的,是在他們的手下工作,他們有監督的責任,他們應
該對自己下屬的行為負責,更應該對郴州市人民負責。從今年一至五月,郴州共發生了十五
起煤礦事故, 這些頻繁事故發生肯定是不正常的,郴州市的主要領導沒有及時的發現問題
的癥結所在,采取及時有效的補救措施予以防范和制止。發現這些問題緣于2005年3月11
日郴州一無證煤礦發生的一起槍擊案,這不能不說是一個極大的諷刺。
2、公正問題
公正是公共行政的基本精神和最高原則,是社會穩定和政府合法性存在的基礎,應該內
化為公共行政人員的信仰并成為行政人員在實踐活動中基本的價值追求。公正體現了一個社
會文明民主的程度,是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也可以說是政府行為的靈魂。此案例中也涉
及到了公正問題,本來對于所有非法煤礦都應該依法查封,可是由于“紅頂煤老板”的出現就
把非法煤礦分成了等級,同樣是非法煤礦,沒有“紅頂煤老板”被查封,有的依然在生產,這
不能不說是一個十分鮮明的對比,自然會引起部分非法煤礦主的抵制,無形中也必然增加了
查封非法煤礦的成本和難度,只要有“紅頂煤老板”存在,非法煤礦就不能從根本上消除。事
實證明也是如此,“ 3月11日,桂陽縣委副書記郝去吾帶隊,攜縣國土局、安監局、公安
局等部門負責人到魯塘礦區的太和鎮整治非法煤礦。在一無證煤礦,礦主們非但沒有低頭認
罰,反而大喊整治不公,并踞高拋石抗拒執法。”行政執法如果失去了公正,行政權力也就
失去了它固有權威,也必然決定了行政權力無所作為。
3.地方利益與中央利益沖突問題
在此案例中,我認為也暗含了更深層次的問題。郴州市的非法煤礦為什么能長期存在?
這就涉及到了地方利益與中央利益的沖突問題。中央政府早在幾年前就三令五申要關閉非法
煤礦,為什么郴州市至今仍存在那么的非法煤礦呢?這不得不讓人思考和深思。如果沒有地
方政府的保護,這些非法煤礦會存在那么長時間嗎?地方政府又為什么保護這些非法煤礦
呢?很顯然是出于利益的驅動。要知道這些非法小煤礦上交的稅也是當地政府一筆可觀的財
政來源,為獲得這些財政收入,地方政府對待非法煤礦必然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讓它們
繼續存在。直至發生了重大的煤礦事故,被新聞媒體曝光后,引起了省政府和中央政府的重
視,地方政府才在上級重重壓力下才不得不關閉非法煤礦。本質上講這種地方利益與中央利
益沖突是部門利益與公共利益的沖突問題,政府應該關注人民的生命安全,在郴州前半年的
煤礦事故中,共死亡51人,這不能不說是地方政府對人民生命的漠視。
4.和諧問題
現在“和諧”成了各級政府關注的問題,中央也提出了建立“和諧社會”的戰略決策。到底
什么是和諧?政府及行政人員應該從那里著手?我個人認為和諧包含了一種自然和責任。這
里的“自然”一詞就是指固有的,不是外加的。此外和諧也包含了一種秩序,是一種自然秩序。
對于政府和行政人員來說,“和諧”就意味著堅守自己的職責,在自己職權的范圍內行使權力,
安守本分,不濫用權利,以維持行政權力正常的運行秩序,這是和諧社會得以建立的根本前
提。然而郴州的部分行政官員卻“不甘寂寞”,在沒有做好行政人的前提下就又通過參股步入
了商業領域,這種不安本分的行為不但破壞了正常行政權力運行的秩序,而且也破壞了商業
本身運行的規則和秩序,自然會引發諸多社會矛盾,加大了行政和市場運行的成本,最終導
致個體受益,社會受損。同時“紅頂商人”也最容易引發和加劇黑社會勢力的發展,危及到社
會的穩定問題和和諧問題。
當然在此案例中也有優秀的行政人員,比如桂陽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肖良東,親任總指揮,
炸毀了幾十座非法煤礦。結果在理發時被兩名不名身份男子持刀砍傷。當見到記者時說:“我
寧愿當個烈士,也不能讓人說我行政不作為。”,這是公共行政精神的體現,也是出于自己
對行政工作的忠誠和自己對社會的良知,這種強烈的個體倫理自主性是抵制腐敗和維護社會
正義的最后的防線,也正是行政人員所必備的素養。當然這種行為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應
該受到組織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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