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專業學生職業能力培養之路徑探索
摘要:我國法學高等教育無法滿足法律職業的要求,這是我國法學教
育的現實,也是我國與西方法學教育差距最明顯的地方。面對就業和法學
教育質量提升的雙重壓力,明確法學教育的職業性導向,培養學生法律職
業技能是大學法學教育無法回避的問題。筆者作為多年的一線教師,并結
合律師工作實務,總結出數據庫教學法,在提升法學學生法律職業能力方
面作出了有益嘗試。
關鍵詞:法律職業能力;培養路徑;數據庫教學法
0引言
1法律職業能力的界定
2法學專業學生職業能力培養路徑探索——數據庫教學法的應用
為了培養學生的搜索查詢能力,筆者以建立法規和案例數據庫為指向,
讓學生在學習過課程章節后,針對章節內容收集相關案例,課程內容全部
學完,形成總的案例數據庫。法規數據庫則由學生在學期開始時就進行整
體收集建立。最初形成的案例數據庫比較雜亂,需要對案例進行分類,可
以按收集時的課程章節分類,這種分類方便學生按課本章節內容查案例;
還有種方法就是按民事案由進行分類,這種方法可以使學生和法律實務直
接接觸。
在建立數據庫的過程中,老師的作用在于:教給學生收集法規、案例
的方法、途徑;幫助學生對案例進行分類,案件歸類較難,需要對案件有
深入理解。
判例或案例教學法自20世紀80年代傳入我國,受到了法學教育界的
高度重視。然而,案例教學法的使用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有學者認為:目
前中國法學教育中的案例教學法只在有限的功利和不甚合理的意義上發揮
作用。⑦筆者觀察課堂中的案例教學法,發現其有這些問題:案例分析重
實體法分析,輕程序法分析,實體法課程和程序法課程老師割裂案例的實
體法和程序法分析,學生無法實現實體法、程序法知識的銜接;重案例直
接相關法條的運用,輕案例其它背景法條的分析,學生缺乏對相關法條分
析整合的能力。
為了避免上述問題的出現,提升學生的分析能力以及其外在體現——
文書書寫能力,筆者建議按下列方法使用案例數據庫:①學生案例分析的
結果應以法律文書或分析報告的形式呈現。法律文書形式鍛煉了學生的書
面表達能力。②對法條的使用,建議學生自己收集案例相關法條,老師不
主動提供,讓學生在尋相關法條的過程中跨越單個法規的局限。③對學
生的回答不斷質疑,讓學生學會思考,學會對自己、對權威質疑。④上文
中提到的學生思維局限的問題是對法學教育提出的更高要求。法學專業應
開設社會學、公共管理學等相關課程,彌補法學專業學生視角的缺失。
3職業能力培養教學法與傳統教學法相結合
打造理論扎實,實務能力強的法學專業學生。加強法學學生職業能力
的培養是法律職業對大學教育提出的要求,也是大學法學教育改革的方向。
但對知識的靈活應用建立在對知識的系統掌握之上,因而傳統講授式的教
學方法依然不能被偏費,建議傳統教學法和職業能力教學的時間安排是三
比七,甚至四比六。職業能力教學和傳統教學的配合加深了學生對法律基
本知識的理解,教給了學生職業技能,培養了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
能力,提高了綜合能力,使學生在走入社會后能夠盡快適應實際工作。
注釋:
①我國法學教育在改革開放后經歷了三個快速發展時期:第一次高潮
是從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中期,設立法學專業的院校由最初的2所發展
到60多所。第二次高潮始于1992年我國提出建立市場經濟體制之時,市
場經濟需要大量法律人才,此期間設立法學專業的高校達到200多。2000
年后,隨著高校大規模的擴招,法學教育迎來了第三次發展高潮。
②參見:蘇力.中國法律技能教育的制度分析[J].法學家,2022(2)。
④[美國法學院受到美國律師協會(ABA)的嚴格管理和控制,律師協
會對法學院進行認證,達不到律師協會設置標準的法學院,其培養的學生
將沒有資格參加律師資格考試,無法成為律師。參見:胡曉進.美國律師
協會的法學院設置標準[J].高教發展與評估,2022(11)。
⑤曾擔任杜克大學法學院法律援助診所主任的約翰.布萊威,概括的
法律診所教育的五大目標可以看出美國法律教育的目標:1)在理論和實
踐之間建立橋梁;2)將實體法與程序法相結合;3)將當事人與其他特性
與法律的學習與實踐相整合;4)將學生納入法律倡導之中;5)教育學生
從最開始去分析一個法律問題,而不是像蘇格拉底案例教學法那樣在最后
用上訴法院的判決來教育學生。見:王竹青.美國診所式法律教育的演進
[J].比較法研究,2022(2)。我國朱蘇力教授就提出培養學生的法律職
業技能,并將法律職業技能概括為七種能力:1)針對具體法律糾紛爭點
撰寫法律文書的能力;2)針對具體法律或訴訟問題搜尋、整合法律和相
關材料的技能;3)同法律客戶以及其他法律人的談判和交往能力;4)解
決具體糾紛的能;5)在具體案件中熟練運用訴訟程序應對訴求的能力;6)
就具體案件在法庭辯論、說服法官的能力;7)在立法中就特定法律事項
游說和推動法律變革的能力。參見:蘇力.中國法律技能教育的制度分析
[J].法學家,2022(2)。
⑥19世紀70年代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首創了判例教學法,
它幾乎風靡了美國所有的法學院,是美國法律教育中最主要的,也是最成
功的教學方法。參見:潘新喆.判例教學法對我國法律教育的啟示[J].山
西師大學報,2005(11)。
⑦原文是:由于案例教學法存在的理由、功能、使用方式等諸多前提
問題和基礎問題,通常被當作常識和自明之理被接受或被忽略,而未經充
分的討論和重視,目前中國法學教育中的案例教學法只在有限的功利和不
甚合理的意義上發揮作用。參見:司景輝,武紅羽.法學案例教學法探討.
教學研究,2004(7)。
本文發布于:2022-08-06 00:42:43,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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