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寇會娥醫療損
害責任糾紛民事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由】民事 侵權責任糾紛 侵權責任糾紛 醫療損害責任糾紛
【審理法院】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理法院】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結日期】2021.01.04
【案件字號】(2020)陜01民終13899號
【審理程序】二審
【審理法官】侯靜高瑋侯新省
【文書類型】判決書
【當事人】寇會娥;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當事人】寇會娥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當事人-個人】寇會娥
【當事人-公司】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代理律師/律所】劉霄峰陜西許小平律師事務所;李金澤陜西許小平律師事務所
【代理律師/律所】劉霄峰陜西許小平律師事務所李金澤陜西許小平律師事務所
【代理律師】劉霄峰李金澤
【代理律所】陜西許小平律師事務所
【法院級別】中級人民法院
【原告】寇會娥
1 / 9
【被告】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本院觀點】《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
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權責關鍵詞】撤銷代理過錯鑒定意見重新鑒定關聯性合法性維持原判
【指導案例標記】0
【指導案例排序】0
【本院查明】本院經審理查明,一審法院查明事實屬實。
【本院認為】本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
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寇會娥
因病至西京醫院處就醫后產生糾紛,對于西京醫院是否應承擔寇會娥因治療蕁麻疹、帶狀皰
疹所產生損失的賠償責任,因經鑒定寇會娥于服藥5月后被明確診斷為蕁麻疹、帶狀皰疹,
無法判定口服草烏素片與上述癥狀存在因果關系,故原審法院未予支持寇會娥因治療蕁麻
疹、帶狀皰疹產生的損失的賠償責任并無不當,寇會娥上訴雖稱其被確診為蕁麻疹、帶狀皰
疹系因服用草烏甲素過量引起的不良反應,但其對此并未提交相應證據予以證明,故寇會娥
的該項上訴理由本院不予采信。原審法院認定的誤工費、護理費及交通費符合案件事實及法
律規定,寇會娥上訴稱誤工費、護理費及交通費認定過低,本院不予采信。關于鑒定費的分
擔,原審法院對此處理亦無不妥,寇會娥上訴稱鑒定費應由西京醫院全部承擔,本院不予支
持。綜上,上訴人寇會娥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訴請求應予駁回,原審判決應予維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500元,由上訴人寇會娥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更新時間】2022-08-21 23:52:14
【一審法院查明】一審法院認定事實:2018年11月29日,寇會娥到西京醫院處就醫,診斷
為“右膝關節炎”,醫生給予“草烏甲素片4盒,用法4片2/日、邁之靈片3盒,用法2
2 / 9
片/日”等藥物治療,當日花費醫療費用697. 66元。2018年12月3日,寇會娥以“服藥
后惡心、嘔吐1天”在銅川礦務局中心醫院急診就診,經診斷為:藥物中毒,于12月7日、
12月9日、12月10日在銅川礦務局醫院門診進行治療,共產生醫療費等1248. 23元。后
寇會娥于2019年5月28日、2019年7月15日2019年10月19日、2020年1月4日等多次
前往西京醫院處及唐都醫院就診,診斷為“慢性蕁麻疹”,和“1、慢性蕁麻疹;2、帶狀皰
疹”。共花費醫療費2736. 8元。 在一審法院審理過程中,經寇會娥申請,一審法院通過西
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陜西中恒法醫司法鑒定所對以下事項進行鑒定:1、西京醫院的診療行
為是否存在過錯、診療行為與寇會娥的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及原因力大小;2、傷
殘等級;3、后續治療費;4、誤工期限;5、護理期限;6、營養期限。后寇會娥撤銷對“傷
殘等級和后續治療費”的鑒定申請。該鑒定中心出具了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1、空
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門診給患者寇會娥開具草烏素使用方法超出說明書規定的劑量,存
在錯誤,與患者當時出現的藥物中毒存在因果關系,醫院應負完全責任。2、被鑒定人寇會娥
于服藥5月后被明確診斷為蕁麻疹、帶狀皰疹,故無法判定口服草烏素片與上述癥狀存在因
果關系。3、被鑒定人寇會娥誤工期限建議為30日。4、被鑒定人寇會娥護理期建議為15
日。5、被鑒定人寇會娥營養期建議為30日。此次鑒定共支出8880元鑒定費。
【一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認為,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
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寇會娥因病至西京醫院處治療,雙方醫患關系明確。鑒定
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西京醫院認可,寇會娥雖對第2條有異議,但未申請重新鑒定。一審
法院認為該鑒定意見客觀真實,依法予以采信。依據鑒定意見,西京醫院給寇會娥開具草烏
素使用方法超出說明書規定的劑量,存在錯誤,與患者當時出現的藥物中毒存在因果關系,
應負完全責任,故西京醫院應當對其醫療過錯行為所引起的損害后果承擔賠償責任。但對后
期寇會娥為治療蕁麻疹、帶狀皰疹等所發生的費用不承擔責任。關于賠償明細部分:1、關于
醫療費,寇會娥2018年11月29日在西京醫院處治療及為在銅川礦務局中心醫院共支付醫療
費1945. 89元,一審法院予以認可;2、關于誤工費,寇會娥本人無固定工作,一審法
3 / 9
院酌定按每天100元計算,誤工期為30日,共計3000元;3、關于護理費,一審法院酌定按
每天100元計算,護理期限15天,共計1500元;4、關于營養費,一審法院酌定每日30
元,營養期30日,共計900元;5、關于交通費,寇會娥未提交相應票據,一審法院酌定為
500元。上述費用共計7845.
【二審上訴人訴稱】寇會娥上訴請求:1、請求西京醫院賠償寇會娥醫療費、誤工費、營養
費、交通費、后期治療費等;2、本案一、二審訴訟費、鑒定費8880元均由西京醫院承擔。
事實與理由:一、寇會娥確診為蕁麻疹、帶狀皰疹系因服用草烏甲素過量引起的不良反應。
因此應當支持寇會娥治療蕁麻疹、帶狀皰疹而產生的費用。二、一審法院認定寇會娥的誤工
費、護理費偏低。一審時寇會娥提供了護理人員因誤工減少收入的相關證據,應當按照其提
供的證據或陜高法(2020)45號文件認定誤工費、護理費數額。三、寇會娥在護理人員的陪同
下先后自銅川往返西安治病11次,且在銅川礦務局中心醫院就診18次,所支出的交通費最
少為2560元,一審認定交通費過低。應當支持寇會娥關于交通費的請求。四、應由西京醫院
承擔全部鑒定費用。五、寇會娥的蕁麻疹目前并未完全康復,每月治療檢查兩次,每次所產
生的交通費治療費合計519元。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寇會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民事二審民事判
決書
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20)陜01民終13899號
當事人 上訴人(原審原告):寇會娥。
委托訴訟代理人:任新科。
4 / 9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住所地:陜
西省西安市新城區。
法定代表人:李曉康,該院院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霄峰,陜西許小平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李金澤,陜西許小平律師事務所律師。
審理經過 上訴人寇會娥因與被上訴人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以下簡稱西京醫院)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案,不服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2020)陜0102
民初226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本案現已審
理終結。
二審上訴人訴稱 寇會娥上訴請求:1、請求西京醫院賠償寇會娥醫療費、誤工
費、營養費、交通費、后期治療費等;2、本案一、二審訴訟費、鑒定費8880元均由西
京醫院承擔。事實與理由:一、寇會娥確診為蕁麻疹、帶狀皰疹系因服用草烏甲素過量
引起的不良反應。因此應當支持寇會娥治療蕁麻疹、帶狀皰疹而產生的費用。二、一審
法院認定寇會娥的誤工費、護理費偏低。一審時寇會娥提供了護理人員因誤工減少收入
的相關證據,應當按照其提供的證據或陜高法(2020)45號文件認定誤工費、護理費數
額。三、寇會娥在護理人員的陪同下先后自銅川往返西安治病11次,且在銅川礦務局中
心醫院就診18次,所支出的交通費最少為2560元,一審認定交通費過低。應當支持寇
會娥關于交通費的請求。四、應由西京醫院承擔全部鑒定費用。五、寇會娥的蕁麻疹目
前并未完全康復,每月治療檢查兩次,每次所產生的交通費治療費合計519元。
二審被上訴人辯稱 西京醫院辯稱,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依法應予
維持。1、關于寇會娥所稱的“蕁麻疹、帶狀皰疹與藥物中毒沒有因果關系是錯誤的,應
當支持其治療蕁麻疹、帶狀皰疹的費用”,此說法無任何依據。針對寇會娥提交的村衛
生室處方,其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西京醫院均未予認可,該證據無任何證明效力。
5 / 9
一審時寇會娥申請了司法鑒定且程序合法,鑒定意見第2項明確說明無法判決口服草甲
素片與蕁麻疹、帶狀皰疹存在因果關系。寇會娥雖對此條存在異議,但并未申請重新鑒
定,一審法院根據診療的客觀事實及專業的鑒定意見劃分雙方應當承擔的責任正確,寇
會娥后續的治療費不應由西京醫院承擔;2、一審認定的誤工費、護理費符合法律規定。
寇會娥提供的關于誤工的證據被寇會娥均未予認可,且一審法院查明患者無固定收入,
對于相關費用的認定正確;3、一審認定的鑒定費用正確。
寇會娥訴至一審法院請求:1、判令西京醫院賠償寇會娥醫療費4682.
72元、誤工費3573.
45元、護理費2600元、營養費2400元、交通費7966元,合計21222.
17元。2、本案訴訟費50元、鑒定費8880元由西京醫院承擔。
一審法院查明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2018年11月29日,寇會娥到西京醫院處就
醫,診斷為“右膝關節炎”,醫生給予“草烏甲素片4盒,用法4片2/日、邁之靈片3
盒,用法2片/日”等藥物治療,當日花費醫療費用697.
66元。2018年12月3日,寇會娥以“服藥后惡心、嘔吐1天”在銅川礦務局中
心醫院急診就診,經診斷為:藥物中毒,于12月7日、12月9日、12月10日在銅川礦
務局醫院門診進行治療,共產生醫療費等1248.
23元。后寇會娥于2019年5月28日、2019年7月15日2019年10月19日、
2020年1月4日等多次前往西京醫院處及唐都醫院就診,診斷為“慢性蕁麻疹”,和
“1、慢性蕁麻疹;2、帶狀皰疹”。共花費醫療費2736.
8元。
在一審法院審理過程中,經寇會娥申請,一審法院通過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
陜西中恒法醫司法鑒定所對以下事項進行鑒定:1、西京醫院的診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
診療行為與寇會娥的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及原因力大小;2、傷殘等級;3、
6 / 9
后續治療費;4、誤工期限;5、護理期限;6、營養期限。后寇會娥撤銷對“傷殘等級和
后續治療費”的鑒定申請。該鑒定中心出具了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1、空軍軍
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門診給患者寇會娥開具草烏素使用方法超出說明書規定的劑量,存
在錯誤,與患者當時出現的藥物中毒存在因果關系,醫院應負完全責任。2、被鑒定人寇
會娥于服藥5月后被明確診斷為蕁麻疹、帶狀皰疹,故無法判定口服草烏素片與上述癥
狀存在因果關系。3、被鑒定人寇會娥誤工期限建議為30日。4、被鑒定人寇會娥護理期
建議為15日。5、被鑒定人寇會娥營養期建議為30日。此次鑒定共支出8880元鑒定
費。
一審法院認為 一審法院認為,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
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寇會娥因病至西京醫院處治療,雙方醫患關系
明確。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西京醫院認可,寇會娥雖對第2條有異議,但未申請
重新鑒定。一審法院認為該鑒定意見客觀真實,依法予以采信。依據鑒定意見,西京醫
院給寇會娥開具草烏素使用方法超出說明書規定的劑量,存在錯誤,與患者當時出現的
藥物中毒存在因果關系,應負完全責任,故西京醫院應當對其醫療過錯行為所引起的損
害后果承擔賠償責任。但對后期寇會娥為治療蕁麻疹、帶狀皰疹等所發生的費用不承擔
責任。關于賠償明細部分:1、關于醫療費,寇會娥2018年11月29日在西京醫院處治
療及為在銅川礦務局中心醫院共支付醫療費1945.
89元,一審法院予以認可;2、關于誤工費,寇會娥本人無固定工作,一審法院
酌定按每天100元計算,誤工期為30日,共計3000元;3、關于護理費,一審法院酌定
按每天100元計算,護理期限15天,共計1500元;4、關于營養費,一審法院酌定每日
30元,營養期30日,共計900元;5、關于交通費,寇會娥未提交相應票據,一審法院
酌定為500元。上述費用共計7845.
89元,由西京醫院承擔。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7 / 9
第二十六、第五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
的解釋》第十七條第一、二款、第十八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二、三
款、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
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中國人民
解放軍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寇會娥醫療費、誤工
費、營養費等共計
7845.
89元。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
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
費50元,由被告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承擔;鑒定費8880元,由
原告寇會娥承擔4440元,被告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承擔4440
元。(原告已預交,被告隨上述款項一并支付原告)
本院查明 本院經審理查明,一審法院查明事實屬實。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
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本案
中,寇會娥因病至西京醫院處就醫后產生糾紛,對于西京醫院是否應承擔寇會娥因治療
蕁麻疹、帶狀皰疹所產生損失的賠償責任,因經鑒定寇會娥于服藥5月后被明確診斷為
蕁麻疹、帶狀皰疹,無法判定口服草烏素片與上述癥狀存在因果關系,故原審法院未予
訴稱鑒定費應由西京醫院全部承擔,本院不予支持。綜上,上訴人寇會娥的上訴理由不
能成立,其上訴請求應予駁回,原審判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
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500元,由上訴人寇會娥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落款
審 判 長 侯靜
審 判 員 高瑋
審 判 員 侯新省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書 記 員 王佳瑞
北大法寶1985年創始于北京大學法學院,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規、司法案例、學術期刊
等全類型法律知識服務。
9 / 9

本文發布于:2023-11-01 16:53:49,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98828829226904.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寇會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民.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寇會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民.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