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有首創精神的偉大事例
1、康有為
康有為(1858年3月19日—1927年3月31日),原名祖詒,字
廣廈,號長素,又號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廣
東省廣州府南海縣丹灶蘇村人,人稱康南海,中國晚清時期重要的政
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代表人物。康有為出生
于封建官僚家庭,光緒五年(1879年)開始接觸西方文化。
光緒十四年(1888年),康有為再一次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借機
第一次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光緒十七年(1891年)后
在廣州設立萬木草堂,收徒講學。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得知《馬
關條約》簽訂,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
2、王安石
熙寧二年(1069年),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躋身執政之
列。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于改變風俗、確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
贊同。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由王安石和陳升之
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呂惠卿承擔條例司的日常事務,派遣提舉官四
十多人,頒行新法。
熙寧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他
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新法,開始大規模的改革運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
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
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
熙寧四年(1071年),王安石頒布改革科舉制度法令,廢除詩賦詞
章取士的舊制,恢復以《春秋》,三傳明經取士。同年秋,實行太學三
舍法制度。
3、商鞅
商鞅輔佐秦孝公,積極實行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
史稱“商鞅變法”。政治上,他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
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并制定了嚴酷的法律;
經濟上,他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戰;軍事上,他統率秦軍收復了河
西之地,被秦孝公賜予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史稱為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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