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生活制度
(一)、托幼機構應當根據各年齡段兒童的生理、心理特點, 結合本地區的季節變化和本托幼機構的實際情況,制訂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兒童作息時間和睡眠、進餐、大小便、活動、 游戲等各個生活環節的時間、順序和次數,注意動靜結合、集體活動與自由活動結合、室內活動與室外活動結合,不同形式的活動交替進行。
(三)、保證兒童每日充足的戶外活動時間。全曰制兒童每日 不少于2小時,寄宿制兒童不少于3小時,寒冷、炎熱季節可酌 情調整。
(四)、根據兒童年齡特點和托幼機構服務形式合理安排每日進餐和睡眠時間。制訂餐、點數,兒童正餐間隔時間3.5-4小時,進餐時間20 - 30分鐘/餐,餐后安靜活動或散步時間
10 -15分鐘。3-6歲兒童午睡時間根據季節以2-2.5小時/曰為宜,3歲以下兒童日間睡眠時間可適當延長。
(五)、嚴格執行一日生活制度,衛生保健人員應當每日巡視, 觀察班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以保證兒童在托幼機構內生活的規律性和穩定性。
膳食管理制度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機構食堂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機構應當為兒童提供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生活飲用水。保證兒童按需飲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飲水,1-3歲兒童飲水量50-100毫升/次,3-6歲兒童飲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據季節變化酌情調整飲水量。
3.兒童膳食應當專人負責,建立有家長代表參加的膳食委員會并定期召開會議,進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員與兒童膳食要嚴格分開,兒童膳食費專款專用,賬目每月公布,每學期膳
食收支盈虧不超過2%。
4.兒童食品應當在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單位釆購。食品進貨前必須采購查驗及索票索證,托幼機構應建立食品釆購和驗收記錄。
5.兒童食堂應當每日清掃、消毒,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食品加工用具必須生熟標識明確、分開使用、定位存放。餐飲具、熟食盛器應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間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潔存放。庫存食品應當分類、注有標識、注明保質日期、定位儲藏。
6.禁止加工變質、有毒、不潔、超過保質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葷涼菜。留樣食品應當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樣品種不少于100克以滿足檢驗需要,并作好記錄。
7.進餐環境應當衛生、整潔、舒適。餐前做好充分準備,按 時進餐,保證兒童情緒愉快,培養兒童良好的飲食行為和衛生習慣。
(二)膳食營養。
1.托幼機構應當根據兒童生理需求,以《中國居民膳食指南》為指導,參考“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DRIs)”和各類食物每日參考攝入量(見表),制訂兒童膳食計劃。
2.根據膳食計劃制訂帶量食譜,1-2周更換1次。食物品種要多樣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選料、洗滌、切配、烹調的過程中,方法應當 科學合理,減少營養素的損失,符合兒童清淡口味,達到營養膳食的要求。烹調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兒童的進食興趣。
4.托幼機構至少每季度進行1次膳食調查和營養評估。兒童 熱量和蛋白質平均攝入量全日制托幼機構應當達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機構應當達到“DRIs”的90%以上。維生素A、B1、B2、C及礦物質鈣、鐵、鋅等應當達到“DRIs”的80%以上。三大營養素熱量占總熱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質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熱量分配比例為30%、40%和30%。優質蛋白質占蛋白質總量的50%以上。
5.有條件的托幼機構可為貧血、營養不良、食物過敏等兒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機構,每日至少提供1次點心。
表兒童各類食物每日參考攝入量
食物種類 | 1-3歲 | 3-6歲 |
谷類 | 100 – 150克 | 180-260 克 |
蔬菜類 | 150 – 200克 | 200-250克 |
水果類 | 150-200克 | 150-300 克 |
魚蝦類 | 100克 | 40-50克 |
禽畜肉類 | 30-40 克 |
蛋類 | 60克 |
液態奶 | 350-500 毫升 | 300-400 毫升 |
大豆及豆制品 | ― | 25克 |
烹調油 | 20-25克 | 25-3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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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國孕期、哺乳期婦女和0-6歲兒童膳食指南》(中國營養學會婦幼分會,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