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8日發(作者:特殊區域)
元雜劇作家史樟生卒年考
史樟,元代雜劇作家,號史九散仙,又號史九散人。永清(今河北永清)人。元初重臣史天澤的次子,官武昌萬戶,《太和正音譜》評為:“其詞勢非筆舌可能擬,真詞林之英杰。” 元人王惲《贈九萬戶詩》:“昂藏野鶴誰能馴?澤雉雖美終無神。一篇秋水江海闊,兩袖醉墨云煙春。猿翁學劍事跡秘,蘭舌解紛詞調新。萬事人間歸一噱,雙旌燭影見來頻。”由此詩我們可以看到其“有時麻衣草履,以散仙自號”(王惲《秋澗集》卷六十六《九公子畫像贊》)的風神。作有《花間四友莊周夢》雜劇一種,一名《破鶯燕蜂蝶莊周夢》,該劇為元雜劇中的“神仙道化劇”一類題材開了先河。
關于其生卒年,著名學者馮沅君先生曾作出考證(見《馮沅君古典文學論文集》194-196頁《元曲家雜考三則》一文,山東人民出版社1980年8月出版)。馮先生推斷史樟生年為1240年左右,而卒年論定為1288年。此說一出,學界紛紛從之,幾成定論。如鄧紹基主編《中國古代戲曲文學辭典》、李修生《元雜劇史》、社科院主編《中國文學史》均采用了馮先生的觀點。然筆者認為該論斷實有商榷之處,故作此文以論述之。
我們先來看馮先生對于史樟卒年的考證過程:今人能見到的有關史樟事跡的記載大多見于元人王惲《秋澗集》,如《九公子畫像贊》、《贈九萬戶》、《挽史九萬戶》等,馮先生考證的前
提是認為《秋澗集》中的作品大體上依照年代先后編次,而《挽史九萬戶》一詩作于戊子歲《清明花下獨酌》與戊子歲《谷雨日》之間,王惲一生中有兩個戊子,一為公元一二二八年,二為公元一二八八年,王惲生于一二二七年,卒于一三零四年,當以第二個戊子年為是,即該詩作于至元二十五年(公元一二八八年),此時王惲六十二歲,作詩挽友符合清理,故被挽的史樟卒于該年無疑。
筆者查檢《秋澗集》后,發現馮先生論斷的前提有誤,《秋澗集》中的作品并未按年代先后編次,即便同一卷中也是如此,茲以《挽史九萬戶》一詩所存的卷十九為例:卷十九共收詩六十六首(為便于統計,組詩計為一首),第一首《老境六詠》詩前小序尾云“至元二十四年冬十一月一日秋澗老人謹白”,可知該組詩作于公元一二八七年,第九首《清明日花下獨酌》由詩前小序“時戊子歲廿七日,游洄溪作也”可知作于一二八八年,而第四十三首《丙戌歲中秋后二日,夢過真定,與宣慰張鵬舉相會,作詩為贈。既覺,頗記首尾意韻,因足成之》作于一二八六年。由此可以判斷,《秋澗集》中的作品并未依照年代先后編次。又如第二十七首《哀挽亡友中丞王兄五首》“中丞王兄”即王復,字子初,滄州人,至元八年累遷歸德知府,轉漕濟軍有功,超擢陜西按察使,改南臺中丞,至元二十六年卒,年六十四(據《元人傳記資料索引》112頁),王復卒于一二八九年,挽詩所作時間也當在該年。而第三十四首《戊子歲谷雨日》詩前小序云:“中
丞王兄令李子師中攜名酒洛花相餉,作詩以謝殷厚”,如按馮先生的論斷,《哀挽亡友中丞王兄五首》當編排于《戊子歲谷雨日》之后,因斷無挽詩作于交游詩前之理。又如:第九首《清明日花下獨酌》作于一二八八年,第三十四首《谷雨日》亦作于一二八八年,而第二十七首《哀挽亡友中丞王兄五首》卻作于一二八九年,因此,馮先生考證的前提條件不能成立。不能將《秋澗集》中作品的編次順序作為考證時間先后的依據。關于史樟的卒年,王惲的《挽史九萬戶》、《九公子畫像贊》、《贈九萬戶》數詩均未透露任何信息,據現有資料而論,我們能找到的有關史樟活動最晚的確切記載是《秋澗集》卷八中的《春溪小獵行》,其序云:“經略史公子明春溪小獵,九公子有詩以記其樂,索予同作,至元庚辰三月三日五夜燈下走筆賦此”。《秋澗集》卷六十六《九公子畫像贊》詩前小序“史開府子名樟,喜《莊》、《列》學,屢為萬夫長,有時麻衣草履,以散仙自號。”可知“九公子”即史九散仙史樟,至元庚辰為公元1280年,這是可以考知的有關史樟活動的最晚年份。
關于史樟的生年,馮先生根據王惲《挽史九萬戶》中的首二句“半生稀古振長纓,隱隱心中富甲兵”中的“半生”一詞判斷史樟生年大致在一二四零年前后,因為“‘半生’一語每指人四五十歲而言”,(《馮沅君古典文學論文集》第195頁)其卒年在一二八八年,因此生年當在一二四零年左右。筆者認為“半生”一詞屬于泛指概念,用其作論斷依據未免主觀成分居多,因
此也有商榷的必要。應重新界定史樟的生年。
史樟之父為元初名臣史天澤,史天澤共有八子,長子史格亦為元初名臣,至元二十八年卒,年五十八(見姚遂《牧庵集》卷十六《平章政事史公神道碑》)可知史格生于一二三四年,其余子弟在仕途聲名雖遜于兄長史格,然均擔任過一定官職,清邵遠平《元史類編》卷十一載:“馀子樟,真定順天新軍萬戶;棣,衛輝路轉運使;杠,湖廣右丞;杞,淮東廉訪史;梓,同知澧州;楷,同知南陽府;彬,中書左丞;孫耀,福建平章。”由此可知,史樟排行第二,為天澤次子,史杠排行第四,為天澤四子。1994年4月在河北石家莊城郊后太堡村出土了史杠的墓志銘《 大元故資德大夫湖廣等處行中書省右丞史公墓志 》,此碑對考證史樟卒年有一定參考價值。銘文中記“公諱杠,字柔明……在荊南者凡十年,年七十有遘疾,一日令具湯沐,易衣巾,曰:‘吾將逝矣’。少頃端坐而薨,實延佑二年九月十五日也……二月已卯,郭士文謹記。”由該碑文知史杠卒于延?v二年(公元一三一五年),時年七十,可推知史杠生年為一二四五年,則史樟生年應在一二三四至一二四五年之間,馮先生的結論雖符合情理,但屬臆斷之論,因此也有商榷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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