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7日發(作者:楊府山)
2023年山東高溫補貼標準
2023年山東高溫補貼標準
1、發放時間:6-9月,連發4個月
2、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為20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為
140元/月
根據安監總局辦公廳通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
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
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山東省的發放時間為6-9月,其中室
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為20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為140元/月。
3、高溫作業中暑也能申請工傷
根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當日
應當停止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
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
至37℃以下,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
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
中暑也算工傷,很多上班族并不了解。根據20XX年國家衛生計生委等4部
門印發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規定,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高溫天氣作業物理因
素引起的中暑,診斷為職業病的,人社部門認定為工傷后,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經診斷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可持職業病診斷證明書,30日內到屬地人社部門
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職工在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
付。
4、高溫補貼是強制性的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
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
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因此高溫補貼是強
制性的,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給付。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支付高溫補貼屬違法行為。
具體的發放標準和執行政策由地方立法加以規定。
用人單位拒發高溫補貼怎么辦?
如果你符合高溫補貼條件而企業未發放的,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
動監察部門接到勞動者投訴后,會去調查核實相關情況,并作出處理。如果職工
遇到高溫費問題,可通過當地工會與企業溝通協商,或代職工向勞動部門反映情
況。
高溫補貼維權注意事項:
1、高溫補貼在各省份有不同的發放時間,一般是在每年5-10月發放,屬于
階段性補貼,諸如加班費的約定,對勞動者而言,必須謹慎,一旦在工資條上模
糊處理,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都會處于不利的地位,因此,找到工作簽訂合同
是件高興的事,但是絕對不能“一口價”定工資。
2、勞動者在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不妨多留個心眼,對于高溫補貼、
加班費等項目,一定要在勞動合同上約定好,作為工資的具體構成,一旦企業不
發,則有據可查,屬于違反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工資項目必須包括高
溫補貼,一旦企業不發放,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3、補貼與津貼屬于工資總額的組成部分,高溫補貼可以作為補貼的一項。
在出現被用人單位拖欠或者克扣的情形時勞動者可以根據中國《勞動法》及《勞
動合同法》關于工資發放的法律規定追究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山東省的高溫補貼標準也是有檔次規定的。在我們了解了山東省高溫補貼標
準之后,我們再次探討一下高溫補貼的意義,這除了對于勞動者保護之外,同時
也使得政府更加人性化,更加貼近民心,使得我們的城市發展更加和諧和溫馨。
山東省高溫補助發放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1、從事室外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從120元提高到200元;
2、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從80元提高到140元。
3、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費用。職工未
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
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
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據悉,各類企業要履行防暑降溫工作主體責任,按
《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制度,落
實防暑降溫工作措施,調整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確保夏季生產安全和職工
身體健康。
高溫補貼有沒有標準
1、國家規定33℃到35℃之間可以享受高溫補貼。高溫津貼標準包括:
(1)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
月不低于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
(2)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按
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
2、法律依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
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
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
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高溫津貼的爭議處理有哪些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舉報投訴,或者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從事高溫天
氣作業情況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承擔舉證責任。高溫補貼費是國家和單位給予在
夏季從事高溫工作的員工的額外經濟補貼,單位可以額外提供防暑降溫的物品、
藥品或者勞動保護器具等等,或提供其他消暑的冷飲飲料,但是這些都不能夠與
需要發放的高溫補貼費用相抵沖,否則會追究用人單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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