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古鄉法律顧問制度
為了提高鄉機關依法行政及企事業單位依法辦事的水平,按
照相關法律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鄉法律工作者受鄉綜治辦的指派,擔任鄉人民政府
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門,村民委員會、鄉企事業單位,農村承包經
營戶、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作組織以及公民的法律顧問。法律顧
問工作的重點是協助聘請方依法管理、依法經營、依法辦事。
第二條,聘請法律顧問,由聘請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鄉
綜治辦提出,并提供有關證件和基本情況;鄉綜治辦接到聘請后,
根據聘請方的情況和本所的情況,決定是否應聘。鄉綜治辦
決定應聘的,應當指派一至兩名鄉鄉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
聘請方對法律顧問有指名要求的,應盡可能予以滿足。
鄉綜治辦獨自應聘有困難的,可以商請縣司法局聯合應聘。
第三條,鄉綜治辦與聘請方應當協商訂立法律顧問聘應合同。
聘應合同采用書面形式。
聘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雙方名稱,法律顧問的人數和姓名;
(二)法律顧問的具體任務、職責范圍和工作方式;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四)法律顧問報酬數額及給付方式;
1
(五)違約責任;
(六)合同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擔任鄉人民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門、村民委員會
的法律顧問,辦理下列法律服務業務:
(一)就較重大的行政、經濟決策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
意見;
(二)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擬定從法律角度提出修改、補充
建議;
(三)協助修改、審查經濟合同、協議、章程等重要法律事
務文書;
(四)參與處理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經濟、行政糾紛和其
他較重大的糾紛;
(五)代理參加行政、經濟案件的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
(六)協助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七)提供有關法律、法規資料和信息,對依法行政、建章
立制方面的問題提出建議;
(八)受托辦理的其他法律服務業務。
第五條,擔任鄉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
個人合作組織以及公民的法律顧問,辦理下列法律服務業務:
(一)參與生產、經營活動決策,就其中較重大的問題進行
法律論證,提供法律意見;
2
(二)協助起草、審查、訂立經濟合同等法律事務文書,代
理參與經濟法律事務談判;
(三)協助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特別是經濟合同管理制
度;
(四)參與處理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經濟、行政糾紛和其
他較重大的糾紛;
(五)代理參加行政、經濟、民事糾紛、案件的調解、仲裁
和訴訟活動;
(六)代理工商登記、聯營、租賃、承包、擔保、稅務、信
貸、保險等業務活動中的法律事務;
(七)協助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八)受托辦理的其他法律服務業務。
第六條,鄉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有權查閱聘請方的有
關文件和資料,列席有關業務會議,進行調查取證,獲得必要的
工作條件和方便,并有權拒絕辦理與法律顧問工作無關的事務。
擔任法律顧問,應當在聘請方委托授權的范圍內進行活動,不得
參與和干預與執行職務無關或者未經委托的其他事務,不得泄露
聘請方要求保密的事項。
第七條,擔任法律顧問,應當建立工作計劃制度、工作檔案
制度、集體討論制度以及與聘請方的業務聯系制度。
第八條,鄉綜治辦應當對法律顧問的工作加強檢查和監督,
定期聽取聘請方的意見;發現不稱職的,及時與聘請方協商撤換。
3
第九條,法律顧問聘應合同終止后,聘請方要求續聘的,可
與鄉綜治辦協商訂立新的聘應合同。
法律顧問聘應合同履行期間,一方提出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應當與對方協商一致,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維古鄉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4
本文發布于:2022-08-02 20:21:0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falv/fa/78/52797.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