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發(作者:微信海)

檔案接收辦事指南
1、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聘用人員;
2、辭職辭退、取消錄(聘)用或被開除的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與企事業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
關系人員;
4、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及中專畢業生;
服務對象
5、自費出國留學及其他因私出國(境)人
員;
6、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
7、自由職業或靈活就業人員;
8、其他實行社會管理人員。
★跨地區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可由其戶
籍所在地或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
和人才服務機構管理。
1、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流
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人發﹝1996﹞118號);
2、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事局關
辦理依據 于印發《北京市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
行規定》的通知(京人發﹝1997﹞60
號);
3、北京市人事局關于印發《未就業北京生
源大中專畢業生人事檔案管理辦法》的通
知(京人發﹝2007﹞63號);
4、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北
京生源大中專畢業生離校后就業服務及人
事檔案接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
社畢發﹝2011﹞133號);
5、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部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
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
﹝2014﹞90號)。
受理單位
辦理時間
辦理地點
全國人才流動中心
工作日8:30-12:00 13:30-16:30
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中街7號(東區)
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87號國際財經中
心四層(西區)
1、個人存檔:本人有效證件;臨近退休前
6個月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北京市社會
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員繳費信
息)》;
辦理材料
2、單位集體存檔:存檔人員的身份證復印
件、單位委托保存職工人事檔案介紹信
(單位介紹信);
3、應屆畢業生存檔:本人身份證原件、戶
口本原件、三方就業協議書、單位存檔人
員需持介紹信。
本文發布于:2024-04-01 13:36:29,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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