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午)檢、因病缺課病因登記及追蹤、復課證明查驗制度
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及教育部、衛生部對中小學生“因病缺課監測網絡直報”工作的要求,依照上級文件精神,為增強我校疾病預防與控制力度,提高師生防病能力,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及時發現情況并及時處理,防止傳染病的發生,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晨(午)檢制度
(一)、晨午檢人員:
各班主任(任課老師)、值日教師及值班領導,學校定期不定期抽查。
(二)、晨午檢報告、操作細則
1、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并嚴格按照有關法規處理違規人員。
2、各班常規晨(午)檢“特殊癥狀、因病缺課學生日統計報表”報告由班主任統計并報告,班主任每天早晨8:30前、下午2:30分前(重大情況第一時間直報校長)送分管校長處,按照“
突發衛生事件防控應急預案”應急處理。
3、班主任因事外出時晨(午)檢相應工作提前委托跟班老師負責,跟班老師不在由德育處安排。
4、師生發現學生身體不適,通知其班主任老師,有發熱癥狀(37.3度以上),馬上通知其家長送醫院就診(視情況也可以由教師護送就醫)。
5、學生發熱必須回家隔離治療,不得帶病上課,直至病情痊愈憑病愈證明回班級上課。
6、晨(午)檢時應認真、細心,通過一看:仔細觀察學生的面色(紅潤,尚可,一般,差)、精神狀態(好,較好,一般,差),發現學生面色和精神狀態不佳時,要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必要時班主任通知家長帶學生到附近的醫院就診,隨時和學校保持聯系;二聽:聽患病學生、其家長和同學的闡述;三問:每天了解特殊癥狀、因病缺課學生的家庭情況,家中有無成員發熱,是否有疫情接觸(不可隱瞞),有疫情接觸學生(有醫療和家長證明)要在家觀察兩周才可到學校上課,并上報;對沒來校的學生,班主任要打電話了解情況并登記。
7、每日晨(午)檢情況要做好記載,班主任早讀午會時間要檢查本班人數及學生身體情況,特別對異常情況更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內容包括學生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異常情況紀要等。
8、嚴格執行疫情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實行追蹤隨訪制,由班主任分別對患病的學生進行每日追蹤電話隨訪,及時了解其診治情況。居家隔離病人做到“三不”即不上班、不上課、不外出。
9、做好各年級的常規晨檢及“特殊癥狀、因病缺課學生日統計報表”工作。
10、每天統計學校患病學生人數及情況,認真貫徹《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加強疫情報告,建立健全疫情報告程序,確保有疫情立即報告。同時要及時通知后勤做好清潔消毒、切斷傳染途徑,及時對疫源地進行消毒處理。
11、本制度自發布起實施,做到經常、安全,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二、學生因病缺課病因登記和追蹤制度
學校是群體集聚的場所,一些群體性傳染病的流行,往往是個體傳染患者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因此,執行因病缺課登記與追蹤制度,對于確保校園內的衛生安全,關系重大。
(一)、各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對于因病缺課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患病的缺課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的疫情報告責任人。疫情報告責任人接到報告后,要及時了解學生患病缺課的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人的早發現。
(二)、各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負責每天對因病缺課人數的統計與登記,并做好與因病缺課學生的聯系工作,要將聯系缺課情況報告學校德育處或安保處,并做進一步的家庭聯系。
(三)、學生監護人告知學生因病缺課時要向班主任請假,說明病因。
(四)、班主任對邊治療邊要求上學的同學及家長要做好說服勸止工作,在家中治療休息,在校期間如有不適要及時與家長聯系。在家就醫的要將就醫結論報告學校,并實行傳染病復學醫學診斷報告制度。
(五)、學校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學校的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課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并記錄排查情況。
三、學生傳染病愈返校復課醫學證明查驗制度
1、凡在校學生患有傳染病一經確診,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應立即將學生送至相關醫院,并將診斷證明復印件及時交學校留檔,不得繼續在校上課。
2、學生病愈且隔離期滿時,必須由相關醫院開具復課證明。學生持此復課證明到學校,由校領導復查后,出具回班復課證明,方可進班復課。
3、有傳染病患者的班級應按照傳染病法相關規定,應對傳染病接觸者進行相應的醫學觀察,并做好檢疫期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