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發(作者:江南春杜牧)
VIS管理辦法
注意:僅供參考,具體內容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VIS管理辦法
一、 背景
為了規范企業的VIS(視覺識別系統)使用,提高企業品牌形象的準確性、一致性和權威性,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 合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合用于企業內所有涉及VIS系統設計、制作和應用的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市場營銷、品牌推廣、設計、規劃和執行等相關部門。
三、 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政策文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4. 《企業管理準則》
5. 《企業形象標識規范》
四、 基本概念 1. VIS系統:企業視覺識別系統的簡稱,是指企業在視覺傳達過程中所使用的全部標識、標志、圖形、顏色、字體和版面等元素的整體系統。
2. 品牌:是企業或者產品的名義、符號和設計,反映出企業的形象、特征和信用。品牌的構成要素包括標志(LOGO)、口號、副標和形象。
3. 標志:是企業的核心標識和品牌標識的主體,是品牌最重要、最基本的元素之一。
五、 詳細規定
1. 涉及VIS系統設計和制作的部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制定方案并組織實施。
2. 在VIS系統的設計和制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政策文件,不得抄襲、盜用他人的標識、標志、圖形、顏色、字體和版面等元素。
3. 在設計和制作VIS系統時,應盡可能避免使用直接表達產品特點和特征的詞語和形象,避免涉嫌虛假或者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4. 在VIS系統應用中,各部門應認真檢查校對VIS系統的各項內容是否真實、準確和規范,避免浮現格式、字體、顏色等不一致的情況。 5. 禁止任何部門擅自修改VIS系統的標識、標志、圖形、顏色、字體和版面等元素,如有變更需經過VIS管理部門的審核和批準。
6. 如浮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政策文件的情況或者浮現代表企業利益的VIS系統受到侵犯的情況,應及時報告企業高管層,并即將采取必要措施。
7. 對于VIS系統的改進和優化,應經過VIS管理部門審核和審批,并及時向相關部門進行通報和培訓。
六、 附件
1. 企業形象標識規范
七、 法律名詞及注釋
1. 商標:是商品的商業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等形式。
2. 著作權:是知識產權中的一種,是指對文藝、科技、工程技術等方面的作品所享有的權利。
3. 反不正當競爭法:是用以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的法律。
4. 企業管理準則:是為了保護投資者權益、提高公司管理層水平、促進公司穩定經營的指導性文件。
八、 實際執行中可能遇到的艱難及解決辦法 1. 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VIS系統所涵蓋的內容也越來越多,如何統一管理和使用VIS系統是一個難點。解決方法:建立VIS管理部門,制定明確管理方案,通過培訓和發放備忘錄等方式推廣執行方案。
2. 多部門涉及VIS系統的使用,各部門之間對于VIS系統標準的理解和執行存在不一致的情況。解決方法:加強內部溝通和協調,制定統一的VIS系統制作和應用流程。
3. 不法份子抄襲和篡改企業VIS系統的行為時有發生,給企業造成為了經濟和品牌的傷害。解決方法:加強對未經授權使用企業VIS系統標識的打擊,強化VIS系統的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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