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7日發(作者:家鄉特產)
中國社會傳統家庭倫理父子關系的現代揚棄
胡成廣;鄭文寶
【摘 要】中國封建社會倫理之中,積淀了豐富的以"尊親"、"順親"、"養親"等為主要內容的父子倫理精義;在中國社會結構由金字塔型演變為橄欖型、步入了后喻社會時代的今天,封建社會時代形成的許多父子倫理內容和溝通模式已不適合當今社會時代的發展要求。在今日中國社會倫理系統之中,應該建立新型的父子倫利(互利)關系。這既需要借鑒現代社會的"互喻"模式,又要采補傳統倫理的精髓內容。%Among Chine feudal ethics,the "Respect" "Obedience"
and "Raising" are the ethical esnce of father and son;With the Chine
social structure evolution featured from the form of pyramid to Olive and
marched into the age of metaphor of the society today,many ethics
between father and children can meet the requirement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In today's China system of social ethics,it's esntial to
build a new father and son(and mutual benefit) relations;This not only
borrows the mutual metaphor mode of modern society and also fills in the
esnce of traditional ethics contents.
【期刊名稱】《齊齊哈爾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年(卷),期】2012(000)002
【總頁數】3頁(P49-51)
【關鍵詞】傳統社會;家庭倫理;父子關系;揚棄
【作 者】胡成廣;鄭文寶
【作者單位】黑龍江工程學院思政部,黑龍江哈爾濱150050;黑龍江工程學院思政部,黑龍江哈爾濱150050
【正文語種】中 文
【中圖分類】B82-052
荀子在《王制》中曾經這樣論述人與動物的區別:"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言簡意賅的指出了倫理道德的重要性。
源于此,自先秦諸子百家始,人們便展開了對倫理道德問題的詳細探討。與小農經濟相適應,尤其細致地探討了家庭倫理的相關話題,特別是其中的父子倫理關系問題。于是,奠定了二千多年以來研究中國家庭倫理的基本價值取向和發展脈絡的基礎。
在研究中國家庭倫理問題方面,孟子首先明確的提出了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等"五倫"思想。后經韓非、《呂氏春秋》的發展,把前"三倫"擺到了十分突出的地位。漢代的董仲舒更是稱前"三倫"為"王道之三綱"(《春秋繁露·基義》),《白虎通》則明確地將其定格為封建倫理綱常。由于中國封建社會生產方式是內傾型的農耕方式,所以在三綱之中父子關系更為根本。在兩千多年倫理發展史,對于父子關系的論說紛紜(孔子、孟子、《顏氏家訓》、《孝經》等論述各有側重),莫衷一是。概而言之,精要如下:
父子關系在最原始的層面上,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社會家庭角色關系。每個人從出生開始便毫無選擇地、不可逃避地作為"子"的角色存在,同時又以孕育生命者的身份作為"父"的角色存在。因此,在人的遺傳自然屬性的視域下,父子關系是一種客觀、自然的社會家庭角色關系。然而,"人之有道也,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于禽獸。圣人有憂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
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孟子這里闡述的父子關系超越了非文明的生物狀態,不再是存粹的自然意義上的血緣關系,是"圣人教之"具有"人論"(人文)色彩的社會關系。即"父子之親"源于血緣止于社會。中國古代社會結構狀況,是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模式。家庭除了承擔"父"與"子"傳宗接代的自然責任之外,更為主要的是從事物質和社會生產活動,以保證家庭的存在和發展。由于擔心"勢位齊,而欲惡同,物不能澹,則必爭;爭則必亂,亂則窮矣"(《荀子·王制》),參照"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荀子·王制》)的自然法則。于是,在中國古代倫理文化中,古人效法自然,將家庭關系用血親的紐帶,劃分出父子、夫婦、兄弟等不同的等級關系,以保障社會生產和人口生產的順利進行,進而避免整個社會的"爭"、"亂"和"窮",這是"父為子綱"社會規則的本能出發點。正是由于這種最初的設計出發點,父子關系在超越血緣關系之后,便成為中國封建社會等級制度中極為重要的一環。順應小農生產方式,"父者,子之天也"(《春秋繁露·順命》)。這種觀念既體現出了一種合理的自然繁衍傳承關系(先后就是大小),也體現了一種不合理的人對人的奴役關系,即不平等的封建等級關系。
《禮記》有云:"夫婦和,家之持也。"(《禮記·禮運》)"為人子,立于孝;為人父,止于慈。"(《禮記·大學》)。可見,家庭倫理的核心最初是夫婦之間的愛情,根本原則是父母對子女的慈愛和子女對父母的孝敬。但是,這里的"父慈子孝",并不是等價的雙向倫理規定!在中國傳統倫理文化中,對于"子孝"的訴求,遠遠多于對于"父慈"的規定。如"百善孝為先"(《圍爐夜話》)、"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經》)、"弟子入則孝,出則梯,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論語·學而》)……,這就構成了中國傳統孝道倫理之父子倫理的核心和主干。
為周朝首創的"孝"親倫理,曾經被先秦時期的儒家所器重,并逐漸形成了以"善事父母"為核心的"孝"親倫理理論基礎;秦漢時期,"孝"親倫理經過董仲舒的改造,開始在家庭和社會結構建設中發揮它的雙重功;再經過魏晉南北朝、宋明理學的發展,
"孝"親倫理的這種雙重功能,尤其是它的社會功能日益為統治者所重視。統治者通過運用政治手段,開始不斷強化父子、君臣、夫妻關系。于是,"孝"親倫理由最初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并提,逐漸發展到"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白虎通》)。最后,它被演繹成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愚孝、愚忠思想。致此,孝的親近父母的原始內涵,至少在社會文化表征系統中已經被嚴重異化了。
作為家庭倫理核心和關鍵之一的父子關系系統結構,如果暫時拋開它的社會功能和政治功能,單純從純粹血緣關系和人際紐帶的基本精神角度看,它至少應該包含以下兩個方面的基本含義:第一,父母嚴慈。作為家庭倫理基本首義的"孝"親倫理,是以父母的威嚴與慈愛為形成條件和前提的。"父母威嚴而有慈,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夫風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則子不孝,兄不友則弟不恭,夫不義則婦不順矣。"(《顏氏家訓》)父母在子女面前要恪守上下尊卑禮節,注意保持威嚴風范。雖然如此,但是"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顏氏家訓》)這就是說,父母的威望是靠德行樹立,而非仰仗淫威。第二,養親尊親,善事父母。孔子在繼承周朝"孝"親倫理思想基礎上,將孝提升到了至高無上的地位,視"孝"為仁愛的基本精神和培養仁德的首務。但"孝"之道的實踐,首先要"養親"。因為,孔子在《論語·為政》中特別指出:"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孟子也強調:"孝子之至,莫大于尊親。"(《孟子·萬章上》)按照儒家倫理要求,養親尊親是要以善事父母為主要內容的。孔子在《論語·為政》和《論語·里仁》中,曾經分別明確的表述過,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第三,傳宗接代,光宗耀祖。孟子在《離婁上》明確指出:"不孝有三,無后為大"。作為依靠身體自然能力與大自然抗爭的農耕社會,
生兒育女、傳宗接代自然具有特別的先天本能、孝行之首的意義。傳統"孝"親倫理,作為建構封建中國的家、國同構的宗法血親社會重要支柱之一,它內涵的光宗耀祖思想已經成為父子關系中的重要成分。如中國古代典籍中就曾經有許多這方面的論述,如"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論語·學而》)"立身行道,揚名於后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孝經·開宗明義章》)
中國傳統家庭倫理根植于封建社會的土壤,傳統倫理之中的父子關系是封建倫理道德的典型體現。雖然它的內容龐雜,但是論述卻十分精深。對于維系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宗法體系,曾經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時下,處于社會轉型時期的中國,已經步入了工業化和信息化社會,產生倫理道德的社會基質已經發生變化。鑒于此,許多誕生于封建社會農耕文明的倫理準則,也已經不再適合今天的現代社會(它們或被打碎或被遺棄),但是新的與當今社會相匹配的倫理準則還尚未完全建立起來。
目前的中國社會倫理系統轉型現狀,實質是處于社會倫理價值的真空地帶:在人們的內心中,一邊誠惶誠恐的茫然感受著源于西方的功利主義,又一邊戀戀不舍的回顧著中國傳統倫理(理智和情感的二律悖反);更為重要的是,改革開放以來形成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倫理價值觀還在形成、成長、壯大之中。在中國近代,面對社會的急劇變革,作為儒家倫理思想代表之一的梁啟超曾經這樣感嘆:"新之義有二:一曰淬厲其所本有而新之;二曰采補其所本無而新之。二者缺一,時乃無功。"(《新民說·釋新民之義》),在處于"天崩地解"狀況的社會倫理發展現階段,這種說法對于建設時下新型父子倫理關系,具有特別的啟迪意義。這種啟迪意義至少具有如下兩大方面:
雖然當今中國社會系統結構,已經不再屬于傳統封建社會,而是邁向了現代化社會;但是源自西方的現代化內容和精神要旨,特別是倫理要旨卻未必適合于今天的中國。因為,中國社會與西方社會在發展路徑、發展方向上存在著巨大的客觀差異。比如中國自有文明開始便將道德融入社會、政治體系中,幾千年的政教合一使得中國人
養成了道德型生存和生活方式,在人們的生活中(除不合時宜的倫理道德)已經離不開道德倫理;而西方社會,自古便在游牧或海洋生存方式下形成了技術型的生存和生活方式,道德只是具有宗教式的自慰功能,并非生存之必備。因此,解決現代中國人面對的倫理真空問題,必須從中國固有的倫理文化系統入手。中國傳統家庭倫理中關于父子關系的許多精義,至今仍然具有它的合理價值。
中國傳統倫理視域下父子關系的合理價值包括:"尊親"、"養親"和"事親"。這里的"尊""養""事"是雙向度的倫理規則,既指父對子的"慈",又指子對父的"孝";"親"則指仁之本始"愛親",而非"愛人"和"泛愛眾"。《禮記》曾經對人之十義做出如下解釋:"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禮記·禮運篇》)可見,"父慈"是十義之首,是為父者必須盡到的義務,也是子行孝的前提條件,因為"父不父則子不子"(《管子·形勢》)。父不可以因占盡家庭倫理優勢而忽略為父之"義","人在年少,神情未定,所與款狎,熏澤陶染,言笑舉動,無心于學,潛移暗化,自然似之"(《顏氏家訓·慕賢》)父之言語、特別是行為,對子有著潛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如上所述的父對子的單向度倫理規定,對于今天的父子關系有著重要啟迪意義:當今諸多國人以效仿西方為時尚,很多人崇尚西方的個體自由理念(如個性解放和自由等)。誠然,個體自由是可貴的,但絕不可為人父者還一味追求自由和快樂,于育子而不顧,將瑣碎繁重的育子事務推給了自己的父親母親(爺爺和奶奶或老爺和姥姥),這既未盡到"父慈"之義務,也未盡到"孝"之道義。
"尊""養""事"的逆向維度,即子對父的"孝"在傳統家庭倫理的父子關系中,如前所述顯得更為重要。"夫孝,始于事親"(《孝經·開宗明義》);"事,孰為大?事親為大"(《孟子·離婁章句》)。"事親"要求"事生""事死":"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為政》)今天行孝未必要苛求事之以"禮",但卻一定要"事"。首先要養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
語·為政》)盡可能多的給予父母生存和生活保障;其次是要尊親,"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論語·為政》)只"養活"父母,卻對父母不尊敬,不是真孝,"孝子之至,莫大于尊親。"(《孟子·萬章上》)。一些貧民子弟初獲成功后,便于城中花天酒地、攀高比低,而獨留父母在家鄉仍然含辛茹苦!這種現象,應該引起全社會的思考和關注。因為,它違背了傳統倫理"事親"之精義。
不可否認,父慈子孝是宗法血親、愛有差等的典型體現。父慈子孝雖然有如上的合理內核,但圣賢們一再反對"愚孝":"從義不從父,人之大行也。""子從父,奚子孝?臣從君,奚臣貞?審其所以從之之謂孝、之謂貞也。"(《荀子·子道》)但伴隨著"孝"的政治化與絕對化,卻產生了各種"愚孝"行為。傳統倫理之中的"孝",不但失去了固有的積極意義,而且產生了諸多負面效應:"一曰損壞個人獨立自尊之人格;一曰窒礙個人意見之自由;一曰剝奪個人法律平等之權利;一曰養成依賴性,戕賊個人之生產力。"1以至于魯迅先生在讀完《二十四孝》之后直接給出了"以孝殺人"的結論!
我們認為,針對"愚孝"現象應該立足于已經變化了的倫理土壤,將合理的時代精神融入傳統父子人倫關系之中,打造適合當今社會發展的父子倫理關系。具體操作方式方法是:
第一,發揚魯迅先生提倡的"幼者本位"倫理思想。魯迅先生針對傳統父子倫理"長者本位"的諸上缺陷,于1919年在《新青年》上發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提出"幼者本位"的家庭倫理觀念。在父子倫理關系上變"長者本位"的"子→父"向度,為"幼者本位"的"父→子"向度,對父提出"無我之愛"的倫利(互利互惠)要求。"無我之愛"體現出了父對子的無所求報與尊重的特征,以尊重與理解為內容的愛,應該成為新型父子倫理關系的基質:理解是指為父者應換位思維,從子的立場上去考慮子的需要以及子的個性特征;尊重是指為父者應該放下蒙昧的血統尊嚴,摒棄父尊子卑的觀念,認可并服從子的理性訴求,并努力幫助其達成目標。第二,建設現代社會的雙向度父子溝通途徑,建立平等對話的新型父子關系。中國封建社會是典型
的金字塔結構,倫理指令只能自上而下的單向度傳達,處在不同等級上的父與子也必然存在著不平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論語·顏淵》),這樣社會才會有秩序地維系下去。而今天的中國社會結構已經由金字塔型轉換為了橄欖型2,社會類型正在由前喻式向后喻式轉化,并進入了"互喻式"時代,3今日中國社會,發達的資訊和開放的結構,使社會信息的傳遞呈現為雙向度和多元化的形式。傳統的父與子關系,已經從等級差別上被釋放到同一個平臺上,即父與子平等平臺。因此,發軔于天倫之愛的父子倫理關系,首先宜是朋友,然后才進一步成為慈父、孝子。父子之間在人格上要相互肯定;在生活上互助互愛,在價值觀念、興趣愛好、生活方式等方面,要相互理解尊重,盡可能地求同存異,變傳統倫理的家庭本位為個體本位。只有這樣才能構建出新型的、民主式的、雙向度的父子關系。
總之,新型父子家庭倫理關系的確立,既需要借鑒現代社會的"互喻"模式,又要采補傳統倫理的精髓內容。
【相關文獻】
[1]陳獨秀.東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異[J].青年雜志,1915-12-15.
[2]熊光清.當前中國社會階層分化對政治發展的推動作用[J].甘肅理論學刊.2003,(6):11-14.
[3]張金榮.李文祥.中國文化演進中的親子傳承模式轉換研究[J].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6,(5):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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