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律顧問管理考評細則
法律顧I可工作考核評分米取加分、扣分相結合的方式,
總分為100分,每項考核內容的加分、扣分累計均不超過該
項總分。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一)履職盡責方面(40分)
1.無正當理由,派駐律師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聘任單位
交辦任務的,每次扣10分;
2.無正當理由,派駐律師不參加聘任單位會議或活動
的,每次扣5分;
3.經向單位領導或有關處室了解,對派駐律師工作辦理
不滿意的,每次扣5分;
4.對服務單位提出的涉法問題未按時履行報告義務的,
扣10分;報告內容質量較差的,酌情扣1-5分。
(二)服務質量方面(30分)
1.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適用法律錯誤的,每次酌情扣
510分;
2.提供的法律咨詢意見、建議脫離實際、缺乏可行性的,
每次酌情扣1-10分;
3.提交的法律意見、建議表述不清、邏輯混亂的,每次
酌情扣1-10分。
(三)規范執業方面(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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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10分:
1.顧問律師或所在律師事務所被投訴查實,受到行業處
分或行政處罰的;
2.同時接受與政府法律顧問服務內容相關的行政相對
人的委托,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
3.擅自泄露在工作中接觸的有關政府工作的秘密和其
他不宜公開的信息的;
4.利用政府法律顧問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
正當利益的;
5.以政府法律顧問的身份從事商業活動或者招攬業務
的。
(四)加分項目(10分)
1.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被廳領導或相關處室和單位領導
肯定贊許的,每次加5分;
2.水利廳的法律顧問工作的經驗做法或者對廳法治政
府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在全國、省級會議上交流受表彰的,
一次分別加5分、3分。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評結果為不合格:
(一)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工作會議全年累計三次以上
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全年累計兩次
以上的;
(三)因重大自身過失導致行政復議、訴訟、仲裁被
糾錯或敗訴的;
(四)因自身過錯未能有效防范法律風險并造成嚴重
后果的;
(六)日常工作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含)以上)、
合格(70分至89分)、基本合格(60分至69分)和不合格
(不滿60分)四個等次。
2022年法律顧問任期內考評等次由采購人根據法律顧
問量化管理考評細則綜合評定。年度內考評結果為優秀的,
下年度法律顧問服務經費按財政批復預算的100%支付;年度
考評結果為合格的,下年度法律顧問服務經費按財政批復預
算的85%支付;年度考評基本合格的,下年度法律顧問服務
經費按財政批復預算的70%支付;年度考評結果為不合格或
者執業資質被終止的,法律顧問予以解聘。
采購人每年12月底前將本年度法律顧問考評情況報省
司法廳備案。
本文發布于:2022-08-16 16:42: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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