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文章屬性
?【制定機關】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已撤銷)
?【公布日期】1994.03.02
?【文 號】國經貿[1994]95號
?【施行日期】1994.03.02
?【效力等級】部門規范性文件
?【時效性】現行有效
?【主題分類】企業
正文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關于印發《關于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1994年3月2日 國經貿〔1994〕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經貿委(經委、計經委),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了貫徹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和國務院召開的全國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我委起草了《關于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若干意見》,并在全國經貿工作會議上進行了認真討論。會后,又進一步征求了有關部門的意見。現將修改后的文件印發你們,請參照執行。
附件: 關于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若干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深化企業改革,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進一步搞好國有大中型企業,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企業改革的方向和主要任務
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以公有制為主體的現代企業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發展社會化大生產和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是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為了完成本世紀末初步建立起新經濟體制的偉大歷史任務,必須朝著這個方向加快推進企業改革。
國有大中型企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是深化企業改革的重點和難點。企業改革的主要任務是:使國有大中型企業實現機制轉換,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制度(以下簡稱“轉機建制”),充分發揮國有大中型企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主力軍作用,帶動整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地向前發展。
當前,首先要認真學習《決定》,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第二,以貫徹兩個條例(
《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和即將出臺的《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轉機條例》和《監管條例》)為主線,加強企業管理,加快轉換國有企業的經營機制,建立國有企業財產的監督管理體系;第三,加大企業組織結構調整力度,優化存量資產配置,擴大企業破產試點;第四,結合宏觀配套改革,區別情況,采取分類措施,減輕企業不合理負擔;第五,選擇不同類型的企業進行現代企業制度試點,不斷積累經驗,為國有企業穩步向現代企業制度轉變創造必要的條件。
二、圍繞企業改革解放思想、更新觀念
實現上述企業改革的目標,必須認真學習領會《決定》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為深化企業改革和“轉機建制”奠定思想基礎。
一是要強化企業國有產權的概念,改變國有企業作為國家預算單位,直接隸屬于政府部門的認識,樹立國有企業同樣是擁有法人財產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的“納稅人”,國家作為出資者按投入企業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權益并承擔有限責任的觀念;
二是要改變國有企業必須是國家單一所有制的傳統模式,除部分特殊行業的企業必須國有
獨資外,允許國有企業有步驟地吸收非國有資金入股,樹立以國有企業的實力和信譽,廣泛吸納社會資金,通過控股、參股,用有限國有資金支配較多的資產,增強國有經濟主導作用和影響范圍的觀念;
三是改變國家對國有企業統包統管,企業事事依賴政府的傳統做法,樹立企業自主自立,獨立承擔風險,在市場競爭中優勝劣汰的觀念,長期虧損、資不抵債的企業應依法破產;
四是改變只從企業戶數優勢看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對國有小型企業、城鎮集體企業產權控制過死的做法,樹立資產流動的觀念,注重資產優化配置的效益,在保證國家和集體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占優勢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結合的有效形式;
五是改變以所有制性質區別政策,在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系上靠對不同所有制、不同企業輪番進行政策性調整來推進改革的思路,著力解決深層次的矛盾,進行企業制度的創新,為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創造條件。
三、堅持不懈地貫徹《企業法》和《轉機條例》
《轉機條例》是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塊基石。要在一年多工作的基礎上,進一
步加強輿論宣傳,形成深入貫徹落實《轉機條例》的良好環境。對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要進行檢查、曝光,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企業要眼睛向內,苦練內功,利用《轉機條例》賦予企業的權利加強管理,加速自身機制轉換。
要繼續貫徹執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地區已制訂頒布的《轉機條例》配套規章和實施辦法。個別還未出臺的配套規章,要抓緊審核,盡快頒布實施。
轉變政府職能是轉換企業經營機制的關鍵。各級政府按照《決定》的要求和中央統一部署,制訂精簡機構、轉變職能方案,應有利于《條例》的貫徹,有利于政企分開,在加強地區經濟運行的綜合協調方面邁出較大步伐。政府部門分流人員興辦公司要立即與黨政機關脫鉤;堅決糾正壟斷性行業主管部門自辦實體、獲取高利的不正之風;防止“翻牌”公司截留企業經營權。
各部門、各地區要共同努力,首先把《轉機條例》賦予企業的十四項經營自主權和責任在一萬多戶國有大中型企業中不折不扣地落實下去。
四、組織實施《監管條例》,建立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體系
《監管條例》是《轉機條例》的進一步完善和發展。要在落實企業經營自主權的基礎上,明確企業法人財產權。國家對國有資產的管理,要由實物形態逐步轉變為價值形態,建立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企業自主經營的新體制。
當前國有資產管理不善和嚴重流失的情況,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和有關機構對其分工監督的國有資產要負起監督職責,根據需要認真做好派出監事會等項工作,企業要普遍實行資產經營責任制,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嚴禁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低價出售,甚至無償分給個人。繼續對少數大型企業集團進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試點,進一步理順企業集團內部的產權關系。
國家經貿委會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等部門,分期分批地選擇一千戶國有大中型企業納入國家直接委派監事會的范圍,并積極探索國有資產管理和經營的合理形式和途徑。
五、加快改革步伐,為“轉機建制”創造必要的條件
改革企業管理制度,強化內部管理
--改革、完善企業領導體制和組織管理制度。要堅持和完善廠長(經理)負責制,保證
廠長(經理)依法行使職權。要正確處理好企業內部黨政關系,企業中的黨組織要發揮政治核心作用,保證監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可以交叉任職,具備條件的企業,可以實行黨政主要職務一人兼;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加強民主管理。
--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職業化的企業家隊伍。要引入競爭機制,從實踐中考察和選聘優秀人才擔任企業廠長(經理);建立經營者資格認證、業績考核和離任審計制度;提高經營者的工資收入,提高企業家的社會地位,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建立人才合理流動機制,逐步形成經營管理人才市場。改革企業經營者現行工資收入管理辦法,在實行董事會聘任經營者的前提下,試行經營者年薪制,將經營者的工資收入與職工工資分離,與企業生產經營成果、責任、風險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相聯系。
--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調整內部管理機構。要按照企業進入市場,獨立經營的需要,建立和完善科學與民主的決策體系,加強技術開發與市場營銷體系,強化審計、監督和產權約束體系,并要不斷改進和加強質量管理以及財務管理、現場管理和安全生產等基礎性工作。要精簡生產人員,嚴肅勞動紀律。要堅持和完善責權利相統一的內部經濟責任制。對因管理水平下降造成重大生產、設備、人身安全及經濟損失的,要依法懲處。
--認真貫徹《兩則》,繼續做好清產核資工作。《兩則》特別是《企業會計準則》,是現代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所有企業都要認真實施《兩則》及財政部《關于貫徹實施新的企業財務制度有關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1993年財工字第199號)規定的十條措施,用好有關政策。1994年,清產核資工作要有重點地進行,首先在一萬戶左右大中型企業中鋪開。對清產核資中的有關問題,要認真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擴大清產核資試點工作有關政策的通知》(國辦發〔1993〕29號)規定的十條政策處理。國家經貿委要會同各地區、各部門,結合落實十四項經營自主權,跟蹤了解一萬戶國有大中型企業實施《兩則》、清產核資的情況,通過落實上述“雙十條”,有步驟地界定產權,清理債權債務,評估資產,核實企業法人財產占用量。從各方面為國有企業“轉機建制”打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