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有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職工安置方案
國有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職工安置方案
一、制定職工安置方案的指導思想、原則和主要政策依據關閉破
產前企業名稱,××年××月××日經×××以××號文件(附后)
批準關閉破產。
(一)制定職工安置方案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其中原則部分應明
確關閉破產的基準日。
(二)政策依據。主要有:
《勞動法》、《破產法》、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中共中
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工作
的通知》(中辦發〔201X〕11號)、《關于印發〈中央企業及下放的
煤炭、有色金屬企業關閉破產實施辦法〉的通知》(全國領導小組
〔201X〕32號)、《關于貫徹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進一步做好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工作的通知〉有關問題的意
見》(全國領導小組〔201X〕33號)、《研究遼寧部分有色金屬和煤
礦企業關閉破產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國務院國閱字〔1999〕33
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
通知》(中發〔201X〕12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等部
門關于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若干意見
的通知》(國辦發〔201X〕2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于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
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X〕16號)、《國務院關
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X〕36號)、《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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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省養老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失業保險
條例》、《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粵府〔1995〕22號)、省委
辦公廳省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我省國有企業改制或退出市場后離休干
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委辦〔201X〕36號)、省勞動保障廳
《關于印發〈參加省直社會保險統籌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
務后有關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勞社函〔201X〕396號)、
《關于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移交工作的通知》(粵勞社
函〔201X〕560號)、壓濾機濾布××市政府《××城鎮職工基本醫療
保險制度實施方案》(××〔××〕××號)等。
二、企業人員狀況
(一)公司現有在職職工××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原固定職工
××人、合同制職工××人、混崗集體工××人、移交社會職能人員
××人、特殊工種人員××人、工傷職工及職業病人員××人等。
(二)離休人員××人,退休人員××人。
(三)撫恤人員××人。
(四)集體企業職工××人。
三、職工安置
(一)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前參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職工,不符合
提前退休條件的,可從以下兩種安置辦法中任選一種,并與企業解除
勞動關系:
1.一次性發給相當于企業所在地上年平均工資3倍的安置費,不
再享受失業保險,自謀職業。安置費每人平均不足2萬元的,可按2
萬元計發標準安排,具體發放時應體現工齡差別。對于實行勞動合同
制以前參加工作,從事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種,且距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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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5年(含)以內的全民所有制職工,實行一次性安置,與企業解
除勞動關系,但不將安置費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而由社區管理機構比
照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發放基本生活費,并代繳社會保險費,
待其達到提前退休年齡時辦理退休手續。擬領取一次性安置費××
人,企業所在地上年平均工資××元,所需費用:
人數*所在地上年平均工資*3=××萬元。2.按每滿1年工齡發
1個月本人工資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并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享
受失業保險期滿仍未就業的,按規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職
工月平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擬領取經濟補償金××
人,總工齡××年,所需經濟補償金××萬元。
(二)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后參加工作的合同制職工,按每滿1年
工齡發1個月本人工資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并解除勞動關系,
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直至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屬于城市居民
的混崗集體工,比照合同制職工的政策安置;屬于農村居民的混崗集
體工,只發給經濟補償金。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按照企業破產
前上年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算,且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企業有合同制職工××人,濾布廠總工齡為××年,經濟補償金平
均月工資為××元,經濟補償金總額為×××萬元。2.企業有混崗集
體工××人,總工齡為××年,經濟補償金平均月工資為××元,經
濟補償金總額為×××萬元。
(三)關閉破產礦山所辦的學校、醫院、公安、消防、供水、供
電等生活和公用服務單位,其設施和職工成建制移交給地方政府管
理,所需費用按關閉破產礦山上年實際支付費用水平,由中央財政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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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3年的補助。擬移交地方管理的社會職能人員××人,所需年費用
××萬元,3年共××萬元。
(四)進入關閉破產程序后,礦山可安排少量職工骨干組成專門
機構,負責礦區離退休等人員社會保險資金的發放和管理,破產終結
后轉由地方社區管理機構發放和管理,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負擔。被
安置的職工不再作為破產企業職工安置。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人員數
量按關閉破產礦山離退休人數6‰的比例核定,但一般不少于5人。離
退休人員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所需工資和日常支出費用,由中央財政按3
年的費用安排。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擬安排人員××人,所需年
費用××萬元,3年共××萬元。
(五)擬移交地方管理的離休人員××人,退休人員××人,提
前退休××人,共××人。
(六)利用破產企業有效資產重組擬安置人員××人。
(七)改制前××名職工在××醫保經辦機構參加了醫療保險。
按照××市《××××》(××〔××〕××號)第××條的規定
(具體文件附后),對距退休年齡10年(或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年
限)內且解除勞動關系的××名職工繳納過渡性基本醫療保險金××
萬元,及其他醫療保險費用××萬元。四、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及社
會保險費有關情況
(一)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辦法。關閉破產礦山的全民所有制
職工(含勞動合同制職工)執行提前5年(男55周歲,女干部50周
歲,女工人45周歲)退休的政策。其中,從事經原勞動部和有關行業
主管部門批準的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它有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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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的特殊工種職工可提前10年(男50周歲,女40周歲)退休。具體
條件為:
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以上;從事井下、
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以上;從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以上。
退休人員××人,提前退休人員××人,共××人。擬按《關于做好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移交工作的通知》(粵勞社函〔201X〕
560號)要求,移交××市××縣(區)退管機構管理。附《中央省屬
駐穗企業退休人員移交街道管理服務工作方案》和《中央、省屬企業
退休人員移交街道管理服務備案表》。離休人員××人,經×××老
干局同意,移交×××老干局管理。
(二)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統籌項目內費用按有關規定核定
并實行社會化發放。基本養老保險統籌項目內的基金,原則上由中央
財政撥付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于發放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此項費用按企業在職職工年工資總額的25%計算10年,再折半計算,
即企業在職職工年工資總額*25%*10年*50%=××萬元。
(三)基本養老保險統籌項目外費用(省級人民政府規定項目補
貼待遇處理方法。
(四)退休人員移交××市××縣(區)退管機構的移交費用的
項目、依據及金額,共××元。
(五)離休人員移交老干局費用的項目、依據、標準、金額,共
××元(具體與當地老干局聯系)。
(六)醫療保險基金原則上,由中央財政撥付給社會保險經辦機
構,用于發放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此項費用按企業在職職工年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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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額的6%計算10年,即企業在職職工年工資總額*6%*10年=××萬
元。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計劃及所需費用:
按照××市《××××》(××〔××〕××號)第××條的規
定(具體文件附后),××名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并繳納各類費
用的計算辦法、金額(詳細費用附表)。
(七)離休人員醫療保障計劃及所需費用××萬元,其中各項費
用的依據、標準、金額(詳細費用附表)。五、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
有關情況
(一)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參加了養老、失業、醫療、
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保費情況(附《用人單位參
加社會保險情況表》)。企業關閉破產時為職工辦理停保及申請有關
待遇手續,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欠繳社保費××萬元,欠繳的原因。
(三)欠繳社保費的清償及解決辦法等。
六、工傷(職業病)職工及撫恤人員保障計劃
(一)1-6級工傷職工××人(附花名冊)、安置辦法、年費用
的依據及金額。
(二)7-10級工傷職工人數(附花名冊)、安置辦法、所需費
用。
(三)支付經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工殘人員和職業病患者的
傷殘補助費、生活費、醫療費等經常性費用以及因工死亡職工家屬的
撫恤金等。撫恤人員××人,年費用××萬元。七、職工相關權益保
障計劃
(一)拖欠職工工資×××萬元,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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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拖欠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萬元,解決辦法。
(三)拖欠職工基本養老金××萬元,解決辦法。
(四)拖欠職工醫藥費××萬元,解決辦法。
(五)拖欠工傷職工××萬元,拖欠撫恤人員費用××萬元,解
決辦法。
八、職工大會(或職代會)審議職工安置方案經××年××月
××日職工大會(或職代會)審議通過,職工大會(或職代會)決議
(可參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參考樣本》)及相關資料附后。九、有
關事項方案中有關條款如與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相違背的,以國
家、省的有關政策規定為準。本方案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查批準后方能
實施。備注:
企業或其主管部門應提交的材料:
1.企業主管部門請求勞動保障部門對職工安置方案進行審核的公
函,沒有主管部門的由企業直接出具公函;2.職工安置方案(含退休
人員移交社會化管理服務實施方案及退休人員移交街道管理服務備案
表);3.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審議資料,包括企業職代會或職工大會的
簽到表、會議記錄以及投票結果、會議決議;4.其他對職工安置有關
情況進行補充、說明的資料;5.改革的文件依據以及涉及的政策法
規,包括有關部門批準企業改革的書面意見,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或
改制的文件依據、涉及的政策法規及具體內容。《國有企業政策性關
閉破產職工安置方案》
附送:
國有企業權力監督和制約的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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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權力監督和制約的幾點思考
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是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的我國今后政
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其目標是建立結構合理、配
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這既是“從嚴治黨”
的迫切要求,也是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全面加強黨的干部隊伍建
設的有力舉措。在我國,國有企業的領導人員直接經營和管理企業資
產,直接操縱資金運作,直接從事物資采購和產品銷售等等經濟活
動,權力可謂不小,尤其是國企的黨政主要負責人,掌握著企業的
人、財、物大權,既是決策者和執行者,又是管理者和監督者。近幾
年來,國有企業中違紀違法案件屢有發生,且大都與企業的領導干部
本身不廉潔有關,他們有的借企業改制、上市、產權變更之際,渾水
摸魚,趁機侵吞、貪污國有資產;有的擅自決定重大事項,給企業造
成重大經濟損失;有的熱衷于計劃外生產經營,壟斷“體外”生產經
子和黨政主要負責人,黨政領導干部“入口”關是否能嚴把,對企業
的生存、發展具有決定性意義。首先,企業的各項方針、政策和發展
措施一般都是通過黨政領導干部的行為去具體推行,如果連自身都無
法自律,又怎能去執行好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其次,黨政領導干部
的作風直接關系到黨的形象問題,試想連貪官、庸官都能被屢屢提
拔,那這樣的領導干部在群眾心目中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加強對黨
政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主要負責人的權力監督和制約,防止權力不正
當運用,最主要的就是把那些能夠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嚴于律已,
自覺接受權力監督和制約正確對待和使用權力的人選拔到重要領導崗
線,充分聽取職工群眾的意見,搞好民主評議和民主推薦情況,以確
保黨政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主要負責人有較好的群眾基礎和較高的群
眾公認度,做到凡是職工群眾不擁護、不信任、社會輿論反映強烈的
干部堅決不能提拔到領導崗位上委以重任。要逐步建立健全干部選拔
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和用人失誤失察追究制,明確干部推薦、考察、
決策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和責任內容,切實解決責任不明確和用人失
誤失察無人負責、無法追究的問題。
2、建立和完善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具體制度。中國共產
黨十六大修改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
“任何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不能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如遇緊急
情況,必須由個人做出決定時,事后要迅速向黨組織報告。不允許任
何領導人實行個人專斷和把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這一結論既避
免了把細小問題商來議去,浪費大量時間,造成決策緩慢,又能切實
避免個人專斷和無人負責情況發生。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制度可以說
就要分頭去辦,各負其責,決不能互相推諉。失職者要追究責任。建
立和完善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制度,強化黨政領導班子內部監督,明
確劃分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的職權范圍,把權力限制在履行職
務所允許的范圍內,這對黨政主要負責人的權力進行限制,防止權力
獨攬、權力濫用,逃避權力監督和制約將起到積極的作用。同時,對
其他副職的權力監督和制約也將起到積極的作用。總之,對確保副職
對副職、副職對正職、正職對副職的有效監督和制約落到實處都將會
起到積極的作用。
(四)深化企業關鍵環節的改革,建立相互制衡的運行機制。根
據中央的要求,結合企業管理實際和深化改革的方向,抓住以下權力
行使的關鍵環節深化改革,形成互制格局:
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把黨管干
部的原則與按現代企業制度依法用人規范結合起來,推行企業管理干
部公開選拔制度,實行干部任用公示制、試用期制、末位淘汰制;建
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在各環節之間形成互相制約的關系,防止銷售過
程中的不正之風。
四是深化物資采購管理體制改革,加強物資采供環節的監管。加
強物資采供環節的監管,就是要建立大宗物資實行公開招標、議標采
購,零星物資比質比價采購制度,形成物資采購“決策、執行、監
督”三權分離的物資采購供應體制。
6、深化廠務公開,實施“陽光工程”,強化民主監督。完善權力
監督制約機制,還要充分發揮職工群眾的監督作用,賦予職工群眾
“知情權”、“發言權”和“評判權”。讓職工“知情”,就是要不
斷深化廠務公開工作,提高權力運作的透明度,保障職工的“知情
權”;讓職工“發言”,就是要堅持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
式的企業民主管理,健全民主制度,通過開展職工民主“議事”、征
集合理化建議等形式,保證職工群眾有序地參與企業的民主決策、民
主管理,在企業管理中具有“發言權”;讓職工“評判”,就是要建
立企業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堅持職工民主評議企業領導干部制
開的事項,都應向職工群眾公開,同時要求把辦事紀律、廉政規定、
違紀違法處理規定以及投訴的途徑和方法向職工群眾;
三是要公開黨政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主要負責人的主要公務活
動、個人財產和家庭重大事務等,除了涉及國家、企業安全的機密以
外,凡是能公開的必須一律公開,使廣大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能及時
了解黨政領導干部特別是了解黨政主要負責人的情況,便于進行監
督。另外,凡是研究確定公開的事項,公開后必須及時通過多種形式
收集職工群眾所反映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研究和分析,能立即答
復的應予以立即答復,不能立即答復的,應交辦有關職能部門提出處
理意見,并積極協助交有關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向
職工群眾反饋處理結果,給職工群眾一個滿意的答復。《國有企業權
力監督和制約的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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