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上海法院民事審判庭關
于勞動爭議
以下是我整理的有關于上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上海法院民
事審判庭關于勞動爭議,僅供參考:
一、勞動爭議案件受理的幾個問題
1、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企業人才流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向
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可作為勞動爭議案件審理。
2、對勞動者的工傷認定有爭議的,應由勞動行政部門處理,人民法
院不予受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爭議的,作為勞
動爭議案件處理。
3、勞動者死亡后其家屬為補助等福利待遇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
勞動者家屬可作為一方當事人參加勞動爭議訴訟。
4、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附件中約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購買住房條
款,雙方為該有關條款的履行發生爭議的,作為勞動爭議案件處理。
二、事實勞動關系的認定及處理
5、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雖然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勞動者已成為
用人單位一員,身份上具有從屬關系,雙方確已形成了勞動權利義務關系
的,可以綜合下列情況認定為事實勞動關系:
(1)勞動者已實際付出勞動并從用人單位取得勞動報酬;
(2)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實施了管理、指揮、監督的職能;
(3)勞動者必須接受用人單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約束。
6、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雖未續訂勞動合同,但勞動者繼
續在該用人單位勞動,用人單位給付報酬,并繼續對勞動者實施管理,雙
方仍維持勞動權利義務關系的,可視為雙方延續了原勞動合同,發生爭議
的,以原勞動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該延續的勞動合同以雙方實際不
再履行勞動權利義務的日期為勞動合同終止日期。
7、職業介紹所或其他勞動就業介紹機構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協議,
將勞動者介紹到用人單位勞動的,以接受勞動者勞動的單位為用人單位。
職業介紹所或勞動就業介紹機構與實際用人單位就勞動者的報酬另有
約定的,可將職業介紹所或勞動就業介紹機構列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8、用人單位將本單位勞動者輸出到其他用人單位勞動的,單位之間應按
照協議履行權利義務;勞動者在輸人單位發生工傷的,一般由輸入單位承
擔工傷保險及補償責任。
9、勞動者雖然向單位提供勞動,領取報酬,但雙方未形成身份上
的從屬關系的,不是勞動關系;發生報酬等爭議的,應根據雙方法律關系
性質予以處理。
三、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的認定及處理
10、附有期限或終止條件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所附
條件成就的可認定勞動關系終止。
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違反法律、法規的,該終止條件無效。
1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以雙方協商一致的
日期為勞動關系解除的日期;單位之間商調的,以勞動者按規定在原單位
辦完調離手續的日期為勞動者與原單位勞動關系解除的日期。
12、勞動者根據《勞動法》第31條的規定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
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雙方對解除勞動關系達成一致意見的,以協商一致
的日期為勞動關系解除的日期;沒有達成一致的,以勞動者書面通知滿3
0天后的次日為勞動關系解除的日期。
13、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或有關規定及時給勞動者辦理退
工手續的,應判令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的損失;賠償標準可參照勞動部。
14、用人單位以開除、除名、辭退等方式對勞動者作出處理的,系單方
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該行為是否合法有效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法
規、規章的規定認定。
15、經審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無效,原勞動合同尚未到
期的,應責令雙方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由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被非法解
除勞動合同期間的勞動報酬;原勞動合同已屆滿的,判令用人單位支付勞
動者被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期間的勞動報酬并賠償原勞動合同屆滿后至判決
生效前的損失,賠償標準可根據勞動部。
四、其他
16、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的勞動內容的行
為可認定無效;勞動合同約定用人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內容
或對工作內容未約定的,用人單位根據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行為可
認定有效。
17、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及單位工資制度,單方面減少勞動者
勞動報酬的行為無效;勞動者在減少了勞動報酬的工資單上簽收,只表明
收到工資單上的報酬,不能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報酬。
18、用人單位以勞動者退休后又重新工作或有違法行為為由剝奪
職工退休后獲取社會保障的權利,拒不發放退休金的,應判令用人單位發
放退休金。
19、對于實行承包經營,以營業額來確定勞動者的報酬的全部或一
部的,一般應以用人單位提供的經營盈虧帳簿作為計算報酬的依據;帳簿
是由勞動者保存的,可以勞動者提供的帳簿作為計算報酬依據。 勞動
者提供了正常勞動,若營業虧損致勞動者收入低于最低工資的,可判令用
人單位支付最低工資。
之日起60天內提請勞動爭議仲裁。
2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醫療費爭議的,用人單位規定職工
承擔的住院醫療費超過上述規定的比例的,應為無效。

本文發布于:2023-11-20 00:10:12,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70041021232831.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上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上海法院民事審判庭關于勞動爭議.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上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上海法院民事審判庭關于勞動爭議.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