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發(作者:七百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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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
當嚴格遵守的相關制度,主要包括:
1、首診負責制;
2、三級查房制度;
3、會診制度;
4、分級護理制度;
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6、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7、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8、術前討論制度;
9、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10、查對制度;
11、手術安全核查制度;
12、手術分級管理制度;
13、新技術和新項目準入制度;
14、危急值報告制度;
15、病歷管理制度;
16、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17、臨床用血審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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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診負責制度
首診負責制度
為切實履行醫院救死扶傷的職責,規范醫護人員對重危病人搶救
的醫療行為,防止不安全醫療責任事件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各種原因或疾病導致病人生命體征出現嚴重病態,威脅
病人生命,或在治療過程中有可能出現意外和并發癥威脅病人生命安
全的被視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診實行首診負責,首診醫師和醫療部門必須負
責病人的急救和生命體征的維持直至落實好專門醫療部門和醫師進
行診療為止。
(三)危重病人搶救必須聽從急救小組負責人或主管醫師指揮,
迅速將病人轉入急救室和ICU進行救治,特別緊急設法轉運的應就
地搶救,召集急救車和醫院急救小組趕赴搶救。
(四)在醫院內發生意外和嚴重并發癥導致病人危重狀態或重危
病人搶救需行政特別支持的,除按第三條處置外,必須立即上報醫務
處直至院長。
(五)危重病人的轉送必須有主管醫護人員或主持診療操作的醫
護人員陪同,根據病情由主管醫師決定護送人員的醫療等級,請護士
陪同需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醫囑。無醫囑視為主管(治)親自陪同。護
士站必須做好協調工作。
(六)各醫療部門必須組建搶救小組由科負責人親自主持。各病
區要建立定期檢查急救設備、藥品制度,藥劑科要保證任何時候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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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充足的急救藥品,輔助科室要保證急救檢查設備的完好和隨時應
急并建立制度。
(七)急診科和ICU是醫院處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門,必須保證
急救床位和設備的應急使用和人員的緊急調用。科室要建立相應的定
期檢查醫療制度。
(八)危重病人急救中全體醫護人員應以搶救病人生命為第一,
收到急救傳呼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場所。為救命,主持搶救
負責人有權力簽署“特急急救”意見,先救治后付費,但此權限僅限
首次。行使后應立即報告醫療行政和總值班,以后不付費診治需請示
醫療行政審批。
(九)如違反以上條例視為責任事件,醫院將進行嚴厲處罰,因
此所引起的后果,當事人將承擔法律責任。
2.三級查房制度
三級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醫師或主治醫師查房,應有住院醫師、護士
長和有關人員參加。科主任、主任醫師查房每周不少于1~2次,主治
醫師查房每周2-3次,查房一般在上午進行。住院醫師對所管病員
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二)對重危病員,住院醫師應隨時觀察病情變化并及時處理,
必要時可請主治醫師、科主任、主任醫師臨時檢查病員。
(三)查房前醫護人員要做好準備工作,如病歷、*光片子、各項
有關檢查報告及所需的檢查器材等。查房時要自上而下逐級嚴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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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認真負責,經治的住院醫師要報告簡要病歷、當前病情并提出需
要解決的問題。主任或主治醫師可根據病情做必要的檢查和病情分
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護士長組織護理人員每周進行一次護理查房,主要檢查護
理質量,研究解決疑難問題,結合實際教學。
(五)查房內容:
1、科主任、主任醫師查房,要解決疑難危重病例,審查對新入
院、疑難重危病員的診斷、治療計劃,決定重大手術及特殊檢查治療;
抽查醫囑、病歷、護理質量;聽取醫師、護士對診療護理的意見;進
行必要的教學工作。副主任醫師對新入院的一般病人在首次查房時應
提及包括疾病的診斷依據、鑒別診斷、治療方案及治療過程中應注意
的問題等四方面的內容,對疑難病例應提及臨床癥狀、體征、實驗室
檢查結果在鑒別診斷的意義及明確診斷的途徑、措施和方法:對已發
出“病危”通知的病人,應自當天起連續三天,每天進行查房,查房
需提及當前的主要矛盾以及解決主要矛盾的途徑、措施和方法。
2、主治醫師查房:要求對所管病人分組進行系統查房,尤其對
新入院、重危、診斷未明、治療效果不好的病員進行重點檢查與討論,
聽取醫師和護士的反映,傾聽病員的陳述,檢查病歷并糾正其中的錯
誤記錄;了解病員的病情變化并征求他們對飲食、生活的意見;檢查
醫囑執行情況及治療效果,決定出院、轉科問題。
3、住院醫師查房,要重點巡視重危、疑難、待診斷、新入院、
手術后的病員;檢查化驗報告單,分析檢查結果,提出進一步檢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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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的意見,檢查當天醫囑執行的情況;給予必要的臨時醫囑并開寫
次晨特殊檢查的醫囑;檢查病員的飲食情況;主動征求病人對醫療、
護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見。
(六)院領導及職能科室負責人,應有計劃有目的地定期參加各
科的查房,檢查病員治療情況和各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3.會診制度
會診制度
(一)凡遇到需會診的疑難病例,應及時申請會診。
(二)科間會診: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填寫會診單,
主管醫師陪同會診醫師檢診病人,并做簡要病史介紹。應邀醫師一般
要在二十四小時完成,并寫會診記錄。如需專科會診的輕病員,可讓
病員到專科檢查。
(三)急診會診:被邀請的人員必須隨叫隨到,接到會診通知后,
必須及時到達會診地點。
(四)科內會診:由經治醫師或主治醫師提出,科主任召集有關
醫務人員參加。
(五)院內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處同意,并確定會診時
間,通知有關人員參加。一般由申請科主任主持,醫務處派人參加。
(六)院外會診:本院一時不能診治的疑難病例,由科主任提出,
經醫務處同意,并與有關單位聯系,確定會診時間,會診由申請科主
任主持。必要時攜帶病歷,陪同病員到院外會診;也可將病歷資料,
傳發有關單位,進行遠程會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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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科內、院內、院外的集體會診:經治醫師要做好會診前的
準備和會診記錄,詳細介紹病史。參加會診醫師要詳細檢查病人,發
揚技術**,明確提出會診意見。主持人要進行小結,會診意見要認真
組織實施。
4.分級護理制度
分級護理制度
(一)目的
分級護理指根據病人的病情,確定特級護理或一、二、三級護理,
進行病情觀察和治療護理,并根據日常生活能力(ADL)評定給予基
礎護理。
(二)適用范圍
1、特級護理
(1)臟器功能衰竭(心、腦、腎、肝、呼衰)。
(2)各種復雜的或新開展的大手術。
(3)各種嚴重的創傷、燒傷,多臟器功能損傷。
2、一級護理
病情嚴重或病情不穩定需嚴密監測和觀察者。
3、二級護理
病情基本穩定者。
4、三級護理
病情穩定者。
(三)主要護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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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別護理要求
(1)專人護理或轉入ICU。
(2)根據病情監測生命體征、出人量。
(3)嚴密觀察病情變化,隨時記錄病人的重要生理、心理反應。
(4)準確執行醫囑,及時完成治療。
(5)做好基礎和專科護理,防止護理并發癥。
2、一級護理要求
(1)嚴密觀察病情變化,根據醫囑和病情監測記錄生命體征、出
人量。
(2)觀察病人的生理、心理反應,了解心理需求,做好身心整體
護理。
(3)準確執行醫囑,及時完成治療。
(4)做好與疾病有關的專科護理,防止護理并發癥。
(5)做好健康教育,協助或指導功能鍛煉。
3、二級護理要求
(1)觀察病人的病情變化及生理、心理反應,做好身心護理。
(2)準確執行醫囑,及時完成治療。
(3)做好健康教育,協助或指導功能鍛煉,預防護理并發癥。
4、三級護理要求
(1)準確執行醫囑,及時完成治療。
(2)了解病人病情,做好健康教育。
(四)日常生活能力(ADL)的評定和護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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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應對病人進行ADL評定,并提供相應的護理。
1、級別
(1)一級:完全獨立,各項活動能在正常時間內安全完成。生活
可以自理不需要借助幫助。
(2)二級:部分獨立,在完成各項日常生活活動中,需要使用輔
助器具并超過正常完成活動時間,動作不夠安全。若提供必要的物品,
生活可以自理。
(3)三級:部分依賴,已盡最大努力仍不能獨立完成日常活動。
需要指導、監督或說服,協助生活護理和功能鍛煉。
(4)四級:完全依賴,完全需要幫助。需要協助被動活動,指導
部分主動活動。
2、護理質量標準
(1)床鋪平整、清潔、舒適、無碎屑、無尿漬、無血漬。
(2)臥位舒適,符合病情和治療要求。
(3)口腔清潔,妥善處理口腔黏膜潰瘍、出血等。
(4)皮膚清潔、完整無破損,會陰、肛門清潔無異味,指、趾甲、
須發等潔凈。
(5)滿足進食的需求。
(6)滿足飲水、排泄的需求。
(7)根據肢體功能,協助和指導適當的功能鍛煉。
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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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師值班交接班及危重病人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辦公時間及節假日均須設醫師值班。原則上應由住
院醫師任一線值班,主治醫師任二線,副主任醫師可參加第三線值班。
2、值班醫師應提前半小時到崗,接受各級醫師的交班,交班時,
應巡視病房。危重病員,應于床前交接。
3、醫師下班前,應將新病人及危重病員情況和處理事項記錄于
交班簿,值班醫師亦應將值班期間的病情變化處理情況記于病程記
錄,并同時重點扼要記入交班簿。
4、值班期間急診入院病人,原則上要及時完成病歷書寫,如需
急救處理或急診手術來不及書寫病歷時,應記首次病程記錄,然后根
據時間情況補寫病歷。
5、值班醫師在班期間,必須盡職盡責,負責各項臨時性醫療工
作和病員的臨時處理,遇有疑難問題時應請上級醫師處理。
6、值班醫師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得隨便找人頂替,
確有特殊情況時經住院總醫師或科主任批準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調換。
7、值班醫師若有事需暫時離開,須向值班護士說明去向,當護
理人員請叫時立即前往診視。
8、值班醫師一般不脫離日常工作,如因搶救病員或其他特殊原
因未得到休息時,過后酌情予以適當補休。
9、每日晨,值班醫師將病員病情及處理情況向主治醫師或主任
醫師報告,并向經治醫師交清危重病員情況及尚待處理的工作。
10、值班醫師每晚9:30與值班護士共同查房,包括對陪伴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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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衛生及安全等全面檢查一次。
(二)有關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藥房、檢驗、放射、心電圖室等科室的值班人員,應提前15
分鐘到崗,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2、做好所用器械和儀器等交班工作并記入值班本。
3、盡職盡責,完成班內所有工作,保證臨床醫療工作順利進行。
4、如遇特殊情況需暫時離開科室,應向院總值班說明去向,以
便尋找,避免影響工作。
6.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一)入院后五日內不能確診的,需進行科室內討論;入院后八
日內未能確診的,需組織全院討論。
(二)療效不滿意病例的討論:主要病情不能控制的,五日內完
成科室內討論;仍不能控制的,八日內完成全院討論。
(三)門診病例討論:凡是在我院就診三次仍不能明確診斷的,
要組織相關科室進行討論。
(四)醫技病例討論:凡疑難病例,或發現結果明顯異常,報告
有疑問,要組織討論,必要時復驗,并由副主任醫(技)師審核簽發。
(五)危重病例討論:病危病重的病人要在24小時內完成科室
內討論;病情不能控制的要求提請醫務處組織全院會診,醫務處組織
在24小時內完成院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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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一)重危患者的搶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醫師
負責組織并主持搶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醫師不在時,由職
稱最高的醫師主持搶救工作,但必須及時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
醫師。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協同搶救的病人應及時報請醫務處、護理部
和業務副院長,以便組織有關科室共同進行搶救工作。
(二)對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遲搶救,必須全力以赴,分
秒必爭,并做到嚴肅、認真、細致、準確,各種記錄及時全面。涉及
法律糾紛的,要報告有關部門。
(三)參加危重病人搶救的醫護人員必須明確分工,緊密合作,
各司其職,要無條件服從主持搶救工作者的醫囑,但對搶救病人有益
的建議,可提請主持搶救人員認定后用于搶救病人。
(四)參加搶救工作的護理人員應在護士長領導下,執行主持搶
救工作者的醫囑,并嚴密觀察病情變化,隨時將醫囑執行情況和病情
變化報告主持搶救者。執行口頭醫囑時應復誦一遍,并與醫師核對藥
品后執行,防止發生差錯事故。
(五)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對制度,日夜應有專人負責,對
病情搶救經過及各種用藥要詳細交待,所用藥品的空安瓿經二人核對
方可棄去。各種搶救物品、器械用后應及時清理、消毒、補充、物歸
原處,以備再用。搶救房間要進行終末消毒。
(六)安排有權威的專門人員及時向病員家屬或單位講明病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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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后,并及時辦理各種簽字手續,以期取得家屬或單位的配合。
(七)需跨科搶救的重危病人,原則上由醫務處或業務副院長領
導搶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搶救工作者。參加跨科搶救病人的各科醫師
應運用本科特長致力于病人的搶救工作。
(八)不參加搶救工作的醫護人員不得進入搶救現場,但須做好
搶救的后勤工作。
(九)搶救工作期間,藥房、檢驗、放射或其他特檢科室,應滿
足臨床搶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絕或推遲,后勤保障
科室應保證水、電、氣等供應。
8.術前討論制度
術前討論制度
(一)對重大、疑難(四、特類手術)及新開展的手術、科研項
目手術,較大的毀損性手術,年齡75歲以上的病人手術,必須進行
術前討論。
(二)術前討論要作詳細記錄,必須明確手術指征,制定手術方
案、并發癥的防范措施、術后觀察事項、護理要求等。
(三)術前病歷討論過后必須要有本科室主任簽名確認。
9.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一)凡死亡病例,一般在死后一周內討論,特殊病例應及時討
論。尸檢病例,待病理解剖出結果后進行討論,但不應遲于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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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死亡病歷討論要作詳細記錄,包括入院經過、治療經過、
病情惡化原因、死亡病因、死亡時間等。死亡原因不明的要注明。
(三)如死亡病歷為傳染病病歷,要在法定的時限內上報院防保
科、醫務處,一類傳染病還要上報院部領導。
10.醫療查對制度
醫療查對制度
查對制度是保證病人安全,防止差錯事故發生的一項重要措施。
醫院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須具備嚴肅認真的態度,思想集中,業務熟練,
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無論直接或間接用于病人的各種治療、檢查
物品(如藥物、敷料、器械、壓縮氣體,及治療、急救和監護設備等),
必須具備品名正規,標記清楚,有國家正式批準文號、出廠標記、日
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觀表現符合安全要求。凡字跡不清楚、不全面、
標記不明確以及有疑問的,應禁止使用。在使用過程中病人如有不適
等反應,必須立即停用,再次進行查對工作,包括應用的一切物品,
直至找出原因。
(一)手術病人查對制度
1、手術室接病人時,應查對科別、床號、住院號、、性別、年齡、
診斷、手術名稱及部位(左右)及其標志。
2、手術人員手術前再次核對科別、床號、住院號、、性別、年齡、
診斷、手術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藥。
3、有關人員要查無菌包內滅菌指標,手術器械是否齊全,各種用
品類別、規格、質量是否合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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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體腔或深部組織手術,要在縫合前由器械護士和巡診護士嚴
格核對大紗墊、紗布、線卷、器械數目是否與術前數目相符,核對無
誤后,方可通知手術醫師關閉手術切口,嚴防將異物遺留體腔內。
(二)有關科室查對制度
1、檢驗科查對制度
(1)采取標本時,查對科別、床號、住院號、、性別、年齡、檢
查目的。
(2)收集標本時,查對科別、床號、住院號、、性別、聯號、標
本數量和質量。
(3)檢驗時,查對檢驗項目、化驗單與標本是否相符。
(4)檢驗后,復核結果。
(5)發報告,查對科別、病房。
2、血庫查對制度
(1)血型鑒定和交叉配血試驗,兩人工作時要“雙查雙簽”,一
人工作時要重做一次。
(2)發血時,要與取血人共同查對科別、病房、床號、住院號、、
血型、交叉試驗結果、血袋號、采血日期、血液質量。
(3)發血后,受血者血液標本保留24小時,以備必要查對。
3、病理科查對制度
(1)收集標本時,查對單位、住院號、、性別、年齡、聯號、標
本、固定液。
(2)制片時,查對編號、標本種類、臨床診斷、病理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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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發報告時,復核檢查項目、結果、患者**、性別、年齡、住
院號、科室。
4、放射線科查對制度
(1)檢查時,查對科別、病房、、片號、部位及目的。
(2)發報告時,查對檢查項目診斷、患者**、科室。
5、理療科及針灸室查對制度
(1)各種治療時,查對科別、病房、住院號、、性別、年齡、部
位、種類、劑量、時間。
(2)低頻治療時,查對極性、電流量、次數。
(3)高頻治療時,檢查體表體內有無金屬異物。
(4)針刺治療前,檢查針數和質量,取針時查對針數和有無斷針。
6、特檢科室查對制度
(1)檢查時,查對科別、床號、住院號、、性別、年齡、檢查目
的。
(2)診斷時,查對**、編號、臨床診斷、檢查結果。
(3)發報告時,復核科別、病房、住院號、床號、、性別、年齡、
檢查項目、結果。
7、藥房查對制度
(1)配方前,查對科別、床號、住院號、、性別、年齡、處方日
期。
(2)配方時,查對處方的內容、藥物劑量、含量、配伍禁忌。
(3)發藥時,實行“四查、一交代”:①查對藥名、規格、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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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用法與處方內容是否相符;②查對標簽(藥袋)與處方內容是
否相符;③查藥品包裝是否完好、有無變質。安瓿針劑有無裂痕、各
種標志是否清楚、是否超過有效期;④查對**、年齡;⑤交待用法及
注意事項。
11.手術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術安全核查是由具有執業資質的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和手
術室護士三方(以下簡稱三方),分別在麻醉實施前、手術開始前和
患者離開手術室前,共同對患者身份和手術部位等內容進行核查的工
作。
二、本制度適用于各級各類手術,其他有創操作可參照執行。
三、手術患者均應配戴標示有患者身份識別信息的標識以便核
查。
四、手術安全核查由手術醫師或麻醉醫師主持,三方共同執行并
逐項填寫《手術安全核查表》。
五、實施手術安全核查的內容及流程。
(一)麻醉實施前:三方按《手術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對患者身
份(、性別、年齡、病案號)、手術方式、知情同意情況、手術部位
與標識、麻醉安全檢查、皮膚是否完整、術野皮膚準備、靜脈通道建
立情況、患者過敏史、抗菌藥物皮試結果、術前備血情況、假體、體
內植入物、影像學資料等內容。
(二)手術開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性別、年齡)、手
術方式、手術部位與標識,并確認風險預警等內容。手術物品準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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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的核查由手術室護士執行并向手術醫師和麻醉醫師報告。
(三)患者離開手術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性別、年
齡)、實際手術方式,術中用藥、輸血的核查,清點手術用物,確認
手術標本,檢查皮膚完整性、動靜脈通路、引流管,確認患者去向等
內容。
(四)三方確認后分別在《手術安全核查表》上簽名。
六、手術安全核查必須按照上述步驟依次進行,每一步核查無誤
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寫表格。
七、術中用藥、輸血的核查:由麻醉醫師或手術醫師根據情況需
要下達醫囑并做好相應記錄,由手術室護士與麻醉醫師共同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術安全核查表》應歸入病歷中保管,非住院患
者《手術安全核查表》由手術室負責保存一年。
九、手術科室、麻醉科與手術室的負責人是本科室實施手術安全
核查制度的第一責任人。
十、醫療機構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強對本機構手術安全核查制度實
施情況的監督與管理,提出持續改進的措施并加以落實。
12.手術分級管理制度
手術分級管理制度
(一)一、二類手術由分管的主治醫師審批(主治醫師不在時,
由指定高年資住院醫師審批)決定安排手術人員。
(二)三、四類手術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醫師審批并安排參加手
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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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植入介入醫療器械需所在科室主任審批簽字。
(四)毀損性手術、重大特類以及新開展的手術應由科主任簽署
意見,報醫務處登記、審查,業務院長批準。
13.新技術和新項目準入制度
新技術和新項目準入制度
為加強醫療技術管理,促進衛生科技進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醫療技術準入制度。凡引進本院尚未開
展的新技術、新項目,均應嚴格遵守本準入制度。
第一、認真貫徹落實醫療技術準入管理制度。
第二、對新開展的新技術、新項目實行申報制度,申報內容須包
括該項目可行性分析、風險預測、防范措施等。
第三、建立醫療技術科研審批制度。使用植入介入醫療器械的由
主刀醫師談話簽字,使用支持、維護生命的植入介入醫療器械由科主
任簽署意見,醫務處審批。毀損性手術、重大特類手術、新開展手術
由科主任簽署意見,報醫務處登記、審查,業務院長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四、新開展的每一項新技術、新項目均應有相應的技術力量、
設備與設施的支持。當新技術、新項目的技術力量、設備、設施發生
改變,可能會影響到醫療技術的安全和質量時,應當中止此項技術;
條件成熟重新評估后,符合規定的,方可重新開展。
第五、建立醫療技術風險預警網絡直報機制。項目負責人應對新
開展技術開展過程中各個關鍵環節進行風險預測,一旦意外發生,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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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網絡直報預警系統,積極采取相應措施,將風險降到最低限度。
第六、新開展的新技術、新項目,必須符合倫理道德規范,在科
研過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并注意保護患者安全。
第七、醫院鼓勵研究、開發和應用新的醫療技術,鼓勵引進國內
外先進醫療技術;禁止使用已明顯落后或不再適用、需要淘汰或技術
性、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和社會倫理及法律等方面與保障公民健
康不相適應的技術。
14.危急值報告制度
臨床危急值管理制度
一、“危急值”項目和范圍
(一)檢驗科“危急值”項目及范圍
項目 范圍 項目 范圍
鉀(血清) <3.0mmol/L;>5.5mHGB(靜脈血.末<50g/L>180g/L
mol/L 梢血)
鈉(血清) <125mmol/L;>155WBC(靜脈血.末<3.0×109/L>28.0×1
mmol/L 梢血) 09/L
<50×109/L 氯(血清) <90mmol/L;>120mPLT(靜脈血.末
mol/L 梢血)
鈣(血清) <1.5mmol/L>3.5mm
ol/L;>3.25mmol/L
糖(血清) <2.5mmol/L;>15mPT(靜脈血)
<5秒;>3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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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L;>24.8mmol/
L
尿素氮(血
清)
ALT(血清) >300u/L
>15mmol/L APTT(靜脈血) <20秒;>80秒
血培養陽性.腦脊液涂片和培養陽性.分枝桿菌涂片陽性。
(二)心電圖“危急值”項目及范圍
1.心臟停博
2.急性心肌缺血
3.急性心肌損傷
4.急性心肌梗死
5.致命性心律失常
(1)室性心動過速
(2)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
(3)大于2秒的心室停搏
(4)頻發性室性早搏并Q-T間期延長
(5)預激伴快速房顫
(6)心室率大于180次/分的心動過速
(7)高度、三度房室傳導阻滯
(8)心室率小于45次/分的心動過緩
(三)醫學影像科“危急值”項目及報告范圍:
1.中樞神經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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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嚴重的顱內血腫、挫裂傷、蛛網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
(2)硬膜下/外血腫急性期;
(3)腦疝、急性腦積水;
(4)顱腦CT或MRI掃描診斷為顱內急性大面積腦梗死(范圍
達到一個腦葉或全腦干范圍或以上);
(5)腦出血或腦梗塞復查CT或MRI,出血或梗塞程度加重,
與近期片對比超過15%以上。
2.嚴重骨關節創傷:
(1)*線或CT檢查診斷為脊柱骨折,脊柱長軸成角畸形、椎體
粉碎性骨折壓迫硬膜囊致椎管狹窄、脊髓受壓。脊柱骨折伴脊柱長軸
成角畸形;
(2)多發肋骨骨折伴肺挫裂傷及或液氣胸;
(3)骨盆環骨折。
3.呼吸系統:
(1)氣管、支氣管異物;
(2)氣胸及液氣胸,尤其是*力性氣胸(壓縮比例大于50%以上);
(3)肺栓塞、肺梗死;
(4)一側肺不*;
(5)急性肺水腫。
4.循環系統:
(1)心包填塞、縱膈擺動;
(2)急性主動脈夾層動脈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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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心臟破裂;
(4)縱膈血管破裂及出血;
(5)急性肺栓塞;
5.消化系統:
(1)食道異物;
(2)急性消化道穿孔、急性腸梗阻;
(3)急性膽道梗阻;
(4)急性出血壞死性胰腺炎;
(5)肝脾胰腎等腹腔臟器挫裂傷、出血;
(6)腸套疊。
6.頜面五官急癥:
(1)眼眶或眼球內異物;
(2)眼球破裂、眼眶骨折;
(3)頜面部、顱底骨折。
7.超聲發現:
(1)急診外傷見腹腔積液,疑似肝臟、脾臟或腎臟等內臟器官
破裂出血的危重患者;
(2)急性膽囊炎考慮膽囊化膿并急性穿孔的患者;
(3)考慮急性壞死性胰腺炎;
(4)懷疑宮外孕破裂并腹腔內出血;
(5)晚期妊娠出現羊水過少并胎兒呼吸、心率過快;
(6)心臟普大并合并急性心衰;
. z.
-
(7)大面積心肌壞死;
(8)大量心包積液合并心包填塞。
(四)病理科“危急值”項目及報告范圍:
1.病理檢查結果是臨床醫師未能估計到的惡性病變。
2.惡性腫瘤出現切緣陽性。
3.常規切片診斷與冰凍切片診斷不一致。
4.送檢標本與送檢單不符。
5.快速病理特殊情況(如標本過大,取材過多,或多個冰凍標
本同時送檢等),報告時間超過30分鐘時。
6.對送檢的冰凍標本有疑問或冰凍結果與臨床診斷不符時。
二、“危急值”報告流程
(一)檢驗科“危急值”報告流程
檢驗科工作人員發現“危急值”情況時,嚴格按照“危急值”報
告流程執行:
1.確認檢查儀器、設備和檢驗過程是否正常,核查標本是否有
錯,操作是否正確,儀器傳輸是否有誤。
2.在確認臨床及檢查(驗)過程各環節無異常的情況下,核實
標本信息(包括患者**、科室、床位、診斷、檢測項目等)。
3.在確認檢測系統正常情況下,立即復檢,與質控標本同步測
定,有必要時須重新采樣。
4.復檢結果無誤后,對于首次出現“危急值”的患者,操作者
應及時與臨床聯系。1分鐘內通知相應診室或臨床科室醫護人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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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報告本科室負責人或相關人員。
5.檢驗者在報告單上注明“結果已復核”、“已通知”及接者的
科室、病區和**。
6.檢驗科按“危急值”登記要求在《檢驗“危急值”結果登記
本》上詳細記錄患者**、門診號(或住院號、科室、床號)、收樣時間、
出報告時間、檢驗結果(包括記錄重復檢測結果)、向臨床報告時間、
報告接收人員和檢驗人員**等。
7.盡快將書面報告送達相應診室或科室、病區,必要時應通知
臨床重新采樣。
8.必要時檢驗科應保留標本備查。
(二)心電圖室“危急值”報告流程
1.檢查人員發現“危急值”時,在排除偽差的情況下核實信息
(包括患者**、科室、床位、診斷、檢測項目等),第一時間將“危
急值”通知相關臨床科室及本科負責人,發具臨時診斷報告,必要時
重新進行檢查,以確保結果的可靠性和準確性。檢驗者在報告單上注
明“結果已復核”、“已通知”及接者的科室、病區和**。
2.如“危急值”與患者病情不相符,檢查人員須積極主動及時
與臨床溝通,或進一步檢查,以保證診斷結果的真實性。
3.在心電圖室“危急值報告登記本”上對報告情況作詳細記錄。
4.對“危急值”報告的項目實行嚴格的質量控制,報告有可靠
的途徑和規定的時間,并為臨床提供咨詢服務。
(三)醫學影像科“危急值”報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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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查人員發現“危急值”情況時,首先要確認檢查設備是否
正常,操作是否正確,在確認臨床及檢查過程各環節無異常的情況下,
才可以將檢查結果發出。
2.立即通知相應臨床科室醫護人員“危急值”結果,核實患者
基本信息,同時報告本科室負責人或相關人員。
3.在“危急值報告登記本”上對報告情況作詳細記錄。
4.積極與臨床溝通,為臨床提供技術咨詢,必要時進一步檢查,
保證診斷結果的真實性。
(四)病理科“危急值”報告流程
1.病理科工作人員發現“危急值”情況時,檢查(驗)者首先
要確認核查檢驗標本是否有錯,標本傳輸是否有誤、標本檢查及切片
制作過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確;。在確認檢查(驗)過程各環節
無異常的情況下,需立即通知臨床科室人員“危急值”結果,并在《檢
查(驗)危急值報告登記本》上逐項做好“危急值”報告登記。
2.病理科必須在《檢查(驗)危急值結果登記本》上詳細記錄,
并簡要提示標本異常外觀性狀顯微鏡下特點等。記錄應有以下內容:
患者**、性別、年齡、住院號、臨床診斷、申請醫師、收到標本時間、
標本特點、報告時間、病理診斷、通知方式、接收醫護人員**。
3.對原標本妥善處理之后保存待查。
4.主管醫師或值班醫師如果認為該結果與患者的臨床病情不相
符,應進一步對患者進行檢查;如認為檢驗結果不符,應關注標本留
取情況。必要時,應重新留取標本送檢進行復查。若該結果與臨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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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應在30分鐘內結合臨床情況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同時及時通知
病理科醫師。
(五)如患者檢驗結果進入“危急值”提醒范圍,計算機系統將提
示。
1.醫師工作站,患者列表界面的患者床號前、化驗報告的條目前、
以及報告單內的異常指標前都會顯示一個紅色警示。
2.前兩處紅色警示在報告后16小時自動消失。
3.異常指標前的危字永久保留。
三,臨床科室對于“危急值”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臨床醫師和護士在接到“危急值”報告后,如果認為該結
果與患者的臨床病情不相符或標本的采集有問題時,應重新留取標本
送檢或進行復查。如結果與上次一致或誤差在許可范圍內,應在報告
單上注明“已復查”。
(二)臨床科室在接到檢驗科“危急值”報告時,應備有記錄。
在《危急值結果登記本》上詳細記錄患者**、門診號(或住院號、科室、
床號)、出報告時間、檢查或檢驗結果(包括記錄重復檢測結果)、報告
接收時間和報告人員**等。
(三)接收報告者應及時將報告交該患者的主管醫師。若主管醫
師不在病房,立即通知科主任或病區現場年資最高醫師。
(四)醫師接報告后,應立即報告上級醫師或科主任,并結合臨
床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五)門、急診醫護人員接到“危急值”時應及時通知患者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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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取報告并及時就診;一時無法通知患者時,應及時向門診部、醫務
部報告,值班期間應向總值班報告。必要時門診部應幫助尋找該患者,
并負責跟蹤落實。
(六)普通“危急值”報告當日晚5點前必須有第一次點擊,急
診”危急值”在急診報告后2個小時內完成第一次點擊。
(七)接到“危急值”報告后15分鐘以內主管醫師對“危急值”
報告的應答,應見醫囑或病程記錄。接收人負責跟蹤落實并做好相應
記錄。
四、“危急值”項目和范圍的更新:
(一)臨床科室如對“危急值”標準有修改要求,或申請新增“危
急值”項目,請將要求書面成文,科主任簽字后交相應醫技科室修訂,
并報醫務科備案。
(二)相應醫技科室應按臨床要求進行“危急值”修改,并將臨
床遞交的申請存檔保留。
(三)如遇科室間標準、要求不統一,提交醫務科協商解決。
五、登記制度
“危急值”報告與接收均遵循“誰報告(接收),誰記錄”原則。
各檢查、檢驗科室及臨床科室均應建立檢驗(查)“危急值”報告登
記本,對“危急值”處理的過程和相關信息做詳細記錄。
六、質控與考核
(一)臨床、醫技科室要認真組織學習“危急值”報告制度,人
人掌握“危急值”報告項目與“危急值”范圍和報告程序。科室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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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負責本科室“危急值”報告制度實施情況的督察,確保制度落實
到位。
(二)“危急值”報告制度的落實執行情況,將納入科室質量考
核內容。醫務科等職能部門將對各臨床、醫技科室“危急值”報告制
度的執行情況和來自急診科、重癥監護病房、手術室等危重患者集中
科室的“危急值”報告進行檢查,提出“危急值”報告制度持續改進
的具體措施。
15.病歷管理制度
病歷管理制度
(一)新入院的病員必須在24小時內完成一份完整的病歷,一
般由住院醫師書寫簽字。如病歷由實習進修醫師書寫,應經本院注冊
執業醫師審查簽字。
(二)病程記錄包括病情變化,檢查所見鑒別診斷,上級醫師對
病情分析及診療意見、治療過程和效果。凡試行特殊處理時要記明施
行方法和時間。病程記錄由經治醫師負責記錄、主治醫師應有計劃地
進行檢查,提出同意或修正意見并簽名。
(三)科內或全院性會診及疑難病例討論應做詳細記錄,請他科
會診由會診醫師填寫記錄并簽名。
(四)手術病員術前準備、術前討論,均應詳細地填入病程記錄
內,另附手術記錄單。各種告知書、診療通知書、術后首次病情記錄、
特殊檢查告知書等,應由患者或患者家屬簽名。
(五)凡移交病員均需由交班醫師作出交班小結填入病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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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階段小結由經治醫師負責填入病程記錄內。
(六)凡決定轉診、轉科或轉院的病員,經治醫師必須書寫轉為
詳細的轉診、轉科或轉院記錄。轉院記錄最后由科主任審查簽字。
(七)各科檢查報告單應按順序粘貼,各種病情的介紹單或診斷
證明書應附于病歷上。
(八)出院總結和死亡記錄應在當日完成。出院總結包括病歷摘
要及各種檢查要點、住院期間的病情轉變及治療過程、效果、出院時
情況、出院醫囑應包括出院帶藥、隨訪時間和注意事項,(有條件時
應建立隨診制度)由經治醫師書寫,主治醫師審查簽名。死亡記錄除
病歷摘要、治療經過外,應記載搶救措施、死亡時間、死亡原因,由
經治醫師書寫,主治醫師審查簽名。做病理解剖的應有詳細解剖記錄
及病理診斷死亡病例討論也應做詳細記錄。
(九)病歷一律用鋼筆書寫,力求通順、完整、簡練、準確,字
跡清楚、整潔,不得偽造、涂改、倒填、剪貼,書寫醫師應簽全名。
16.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提高我院抗感染治療
水平,規范醫療行為,遏制抗菌藥物的濫用,防止加重細菌的耐藥程
度,根據衛生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
管理辦法》,制定我院抗菌素藥物分級管理制度,以明確醫師使用抗
菌藥物的處方權限。
一、嚴格落實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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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經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應級別的
抗菌藥物處方權;醫療機構明確本機構抗菌藥物分級目錄,對不同管
理級別的抗菌藥物處方權進行嚴格限定,明確各級醫師使用抗菌藥物
的處方權限;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有明確的限制使
用抗菌藥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程序,并能嚴格執行。
二、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原則
(一) 抗菌藥物分級原則
1.非限制使用: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
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
2.限制性使用:與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相比較,在療效、安全性、
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藥品價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為非限制性
使用的抗菌藥物,應控制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應明顯,不宜隨意使用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
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而導致嚴重后果的抗菌藥物;新上市的抗菌藥
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并不優于現用
藥物者;藥品價格昂貴的抗菌藥物,應嚴格控制使用。
(二) 抗菌藥物分級使用管理
1.住院醫師授予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2.主治醫師授予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3.高級職稱授予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4.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允許門診使用,住院患者使用必須經過
主任會診后使用,且必須由該科室有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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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開具。
(1)感染病情嚴重者如:①敗血癥、感染性休克;②中樞神經
系統感染;③經心肺復蘇存活之病人;④臟器穿孔者;⑤感染性心內
膜炎;⑥嚴重的蜂窩組織炎;⑦重度燒傷及其他重癥感染者。
(2)免疫狀態低下病人發生感染時,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劑
治療;②接受抗癌化學療法;③WBC<1×109/L或中性粒細胞<0.5×
109/L;④艾滋病病人。
(3)致病菌只對限制使用級或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敏感
三、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臨床應用
1.臨床上輕度或局部感染患者,應首選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進行
治療;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者或己明確病原菌,只對限
制性或特殊抗菌藥品敏感的患者,可使用限制性或特殊的抗菌藥物。
2.患者若需要使用限制性抗菌藥物,應經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
任職資格的醫師同意并簽名。若需要使用特殊抗菌藥物,應具有嚴格
臨床用藥指征或確鑿依據,且必須主任會診后使用,且必須由該科室
有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的主任開具。若科室具有上述級別的主
任醫師不在,緊急情況下,臨床醫師可以越級使用高于權限的抗菌藥
品,但僅限于1天的用量,要做好相關的病歷記錄,并在主任醫師歸
來后補齊相關記錄。
3.門診患者若需要抗菌藥物治療,原則上只能選擇非限制性藥
物。若病情需要使用限制級抗菌藥物,必須指征充分,且必須由主治
及以上級別醫師開具。門診患者不得應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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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抗菌藥物的使用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肺結核、慢性阻塞性
肺病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
17.臨床用血審核制度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臨床用血管理,杜絕血液的浪費和濫用,嚴格掌握輸血
適應癥,科學合理地用血,根據**省浙衛發[2002]187號文件精神,
特制訂本制度:
1、Hb>100g/L,HCt>30%且無其他明顯輸血指征,不得輸血。
2、各種輸血表格、輸血前實驗室檢查項目必須填寫完整、齊全。
3、一次性備血2000ML以上必須開輸血會診單。
4、急診病人輸血前,臨床醫師必須及時采集ALT、HbSAg、抗
HIV、抗 HCV、梅毒等的血標本,輸血后在輸血申請單上補上實驗
室檢查結果,或通知血庫。
5、按衛生部規定,禁止直系親屬在醫院內進行獻血。
6、經治醫師向患者及家屬告知輸血目的和輸血風險,并由醫患
雙方共同簽署《輸血治療同意書》。
以上規定請各臨床科室予以執行,若違反本規定,將扣科室月量
化考核分5-10分。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一、計算機設備管理制度
1、計算機的使用者要保持清潔、安全、良好的計算機設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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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禁止在計算機應用環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強腐蝕、強磁性等
有害計算機設備安全的物品。
2、非本單位技術人員對我單位的設備、系統等進行維修、維護
時,必須由本單位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設備送外維修,
須經醫院信息部門負責人批準。
3、嚴格遵守計算機設備使用、開機、關機等安全操作規程和正
確的使用方法。
任何人不允許帶電插撥計算機外部設備接口,計算機出現故障時
應及時向電腦管理人員報告,不允許私自處理或找非本單位技求人員
進行維修及操作。
二、操作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代碼(工號)是進入各類應用系統進行業務操作、分
級對數據存取進行控制的代碼。操作代碼分為系統管理代碼和一般操
作代碼。代碼的設置根據不同應用系統的要求及崗位職責而設置;
(二)系統管理操作代碼的設置與管理
1、系統管理操作代碼必須經過醫院授權取得。
2、系統管理員負責各項應用系統的環境生成、維護,負責一般
操作代碼的生成和維護,負責故障恢復等管理及維護;
3、系統管理員對業務系統進行數據整理、故障恢復等操作,必
須有其上級授杈;
4、系統管理員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5、系統管理員調離崗位,上級管理員(或相關負責人)應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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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其代碼并生成新的系統管理員代碼;
(三)一般操作代碼的設置與管理
1、一般操作碼由系統管理員根據各類應用系統操作要求生成,
應按每操作用戶一碼設置。
2、操作員不得使用他人代碼進行業務操作。
3、操作員調離崗位,應及時報告系統管理員注銷或者更改其代
碼權限。
4、操作員不得在不同電腦上同時登陸醫院操作系統(特殊情況
除外)。在不使用醫院系統的時候務必及時退出(下線)。
三、密碼與權限管理制度
1、密碼設置應具有安全性、**性,不能使用簡單的代碼和標記。
密碼是保護系統和數據安全的控制代碼,也是保護用戶自身權益的控
制代碼。密碼包括用戶密碼和操作密碼,用戶密碼是登陸系統時所設
的密碼,操作密碼是進入各應用系統的操作員密碼(醫院信息系統的
密碼是沒有分別設置的)。密碼設置不應是名字、生日,重復、順序、
規律數字等容易猜測的數字和字符串。
2、密碼應定期修改,間隔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如發現或懷疑
密碼遺失或泄漏應立即修改,并在相應登記簿記錄用戶名、修改時間、
修改人等內容。
3、有關密碼授權工作人員調離崗位,有關部門負責人須指定等
人接替并對密碼立即進行修改或刪除用戶,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
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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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運行維護部門需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
本單位的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經常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查,發現
病毒及時清除。
5、營業用計算機未經有關部門允許不準安裝其它軟件、不準使
用來歷不明的載體(包括軟盤、光盤、移動硬盤等)。
6、機房與工作站區嚴禁吸煙、吃東西(特別是液體食物)、會客、
聊天等。不得進行與業務無關的一切活動。嚴禁攜帶液體和食品進入
機房,嚴禁攜帶與上機無關的物品,特別是易燃、易曝、有腐蝕等危
險品進入機房。
7、機房工作人員嚴禁違章操作,嚴禁私自將外來軟件帶入機房
使用。
8、嚴禁在通電的情況下拆卸,移動計算機等設備和部件。
9、定期檢查機房消防設備器材。
10、機房內不準隨意丟棄儲蓄介質和有關業務**數據資料,對廢
棄儲蓄介質和業務**資料要及時銷毀(碎紙),不得作為普通垃圾處
理。嚴禁機房內的設備、儲蓄介質、資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帶出。
11、主機設備主要包括:服務器、路由器、交往機和業務操作用
PC機等。在計算機機房中要保持恒溫、恒濕、電壓穩定,做好靜電
防護和防塵等項工作,保證主機系統的平穩運行。服務器等所在的主
機要實行嚴格的門禁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和排除主機故障,根據業務
應用要求及運行操作規范,確保業務系統的正常工作。
12、定期對空調系統運行的各項性能指標(如風量、溫升、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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潔凈度、溫度上升率等)進行測試,并做好記錄,通過實際測量各項
參數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機房空調的正常運行。
13、訓算機后備電源(UPS)除了電池自動檢測外,每年必須充放
電一次到兩次。
14、計算機及系統運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向管理員報告,及時處
理并登記。管理員處理時限過長或者無信息回饋,影響正常操作請向
分管領導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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