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咋都跳得像個瘸子”
—幼兒音樂教育小議
楊九如
星期天,有位幼師畢業同學到我家來。她開門見山就說:“楊老師,想向您請教個問題:我上課教踏掂步,小朋友咋都跳得像個瘸子?”
這問題有意思,我得弄清楚,于是就問“你是咋教的?”
“我把動作跳法講給小朋友聽,一邊講,一邊示范,教了好久,孩子們還是做不對。”
“晤,原來如此。”聽她這一講,我明白了,就告訴她:“這是違背了教育學的可接受性原則。要知道,在幼兒園舞蹈教學中,講一大堆概念,小朋友不易理解,也就記不住;難度大的動作一下子也學不會。遇到這種教材,就不能只講概念和示范,還要想點子,給小朋友擺臺階,由易到難,讓他們一級一級地上。”“怎么擺臺階呢?”她急切地問。“就以踏踞步來說吧,這是較難的動作,不必給孩子們講怎么做,你就說:‘我們來作開火車的游戲,右腳要用力踏。’這樣小朋友在右腳重踏時,雙腿自然會微屈。這樣就上了個‘臺階’。然后你再提要求:‘右腳重踏時,只用前腳掌著地、腳跟不要著地。’這一點小朋友也能很快學會。結果踏踞步自然跳得協調優美,也就不會像瘸子了。”
她想了想;說:“哎,這是個辦法,我回去試試”。過了兩周,這位同學又來了,高興地告訴我:“楊老師,這個方法真靈,小朋友都學會了踏踞步,再也不像瘸子了。”
尋找幼兒容易掌握的方法,以達到最佳的教學效果,這不也是幼兒園音樂教學中一項值得探討的課題么?
月亮像什么?
趙學瑾
晚飯后,我決定帶小朋友出去散散步。觀察一下園中的樹木。
孩子們很高興。剛走到圓形拱門,就有小朋友興奮地叫道
“月亮耙耙!”“月亮耙耙!”我抬頭一望,一彎明月朗朗地掛在天上。邊上還有幾絲淡淡的云在飄著。我指著如鐮的月亮問道:“今天的月亮像圓圓的耙耙吧?”“不像”。我說:“對,今天的月亮,是彎彎的。”然后,我又緩緩地問:“那你們大家想想看,今晚的月亮像什么?”
“像香蕉!”
“像眉毛!”
“像眼睛!”
我表揚了這三位小朋友。同時,也很奇怪,小朋友怎么就沒想到別的呢?我試圖啟發他們,便不停地問:“還像什么?小朋友仔細地想一想……想一想呀!”盡管我以殷切的目光不停地詢問,孩子們卻傻傻地看著我,我有點急了。就說:“是不是像小船呢?”有幾個小朋友口里應和著,眼睛卻似懂非懂地眨巴了幾下。
孩子們疑惑的神情,終于使我知道苛求了他們:小班孩子的年齡決定了他們思維的直觀性和形象性。
我不再奇怪,心里盤算著,明天劃船去。相信以后的月亮會像更多、更多的東西。
不能片面要求幼兒說一句完整的話
江津左瑞勇
在一堂語言課中,教師指著黑板上的掛圖問幼兒:“黑板上之幅畫中有些什么?”幼兒答:“有房子、小路、野花……”教師打斷幼兒的話:“請小朋友說一句完整的話。”幼兒茫然不知所措,懾懦著仍然重復原來的回答,經教師反復提示,終于說出:
“黑板上這幅畫中有……”但表情頹喪。
類似這種場面在幼兒園可以經常看到。教師意在訓練幼兒口頭語言表達能力和思維的邏輯性、連貫性、流暢性,其用心可謂良苦。但筆者認為,這種不顧具體條件、不分場合地片面要求幼兒“說一句完整的話”是十分錯誤的,其錯誤的根源就在于沒有弄清對話語言和獨自語言的含義和特點。
我們知道,口頭語言分為對話語言和獨自語言。對話語言是指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之間進行的一種語言活動(如教師提問、兒童回答),具有情境性的特點,其語法結構和邏輯系統遵從于由各個說話者所形成的特定語言環境,有很多東西并不要求在語言中表達出來,而是彼此意會。因而從單方面看,這種語言
活動似乎是不完整的,但從對話者整體看,仍然具有一定的邏輯聯系。因為事實上每個對話者的語言都起著一種承上啟下的作用。獨自語言則是一種比較長時間的獨自的語言活動(如講述故事、看圖說話),在這種語言過程中,發言者和聽者彼此間所處的情景不同,對主題的理解不一,因此,發言者的每一句話必須完整,邏輯力求嚴謹,聽者才能理解其含義。
由此可見,要求幼兒“說一句完整的話”主要應針對于獨自語言而言,在對話語言中作這樣的要求是不必要的,也是不科學的。如果在對話語言中強求幼兒語句完整,則必然破壞對話語言本身內在的邏輯性,出現本文開頭的那種場面。長此以往,必然導致幼兒語言繆嗦重復,思維混亂,甚至造成幼兒“語言癡呆”,而這與教師預期的目的是相反的。
我讓幼兒操縱指偶講故事
郎莉婭
我在教學中,嘗試讓幼兒操縱指偶講故事,取得較好的效果。
指偶,是套在手指尖上的小型偶像,它與偶木相似,但又有自己的特點。一是制作容易。做指偶可用小瓶、乒乓球、厚紙等易取的材料,經繪畫、剪貼、裝飾,便可做成故事中所需的各種角色。由于制作簡單,孩子人人可動手做,個個可擁有較多的指偶,能滿足每個幼兒講故事的需要。二是可兩面造型。根據故事情節的需要,有時一個指偶正反兩面可以繪制成兩個形象,如故事《小豬變干凈了》中的主角小豬,就可在同一個指偶上,一面做成骯臟的小豬,一面做成干凈的小豬。這樣,轉動指偶,就可把小豬變干凈的情節反映出來。三是指偶小巧靈活,容易操縱,幼兒把故事中幾個角色的指偶分別套在幾個手指上,自如地晃動手指進行表演。孩子可根據故事中角色的出現,操縱相應的指偶,也不用取換,語言講述和指偶操作相互對應,緊密配合,講起故事來更加生動、連貫。
指偶是深受孩子們喜愛的一種玩教具,運用指偶講故事,其長處在于:
1.增加了幼兒講故事的密度,為每個幼兒提供講故事的機會
比如在一節課中,如果運用貼絨、木偶等教具讓幼兒講故事,只能是少數或個別幼兒操作講述,用指偶則人手一份,全班幼兒可以兩人結伴互講,或者三五成群地穿插講。這樣,所有的幼兒都可參加練習,能達到面向全體、提高整體教學效益的目的。
2.能充分調動幼兒講故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操縱指偶也是一種娛樂活動,對幼兒有極大的吸引力。幼兒在講述中能自己動手操縱指偶,隨心所欲地讓指頭上的小偶像表演各種動作,這大大地激發了他們講故事的欲望。講述時他們情緒高漲,注意力特別集中,既愿意自言自語地講,也更愿意講給同伴們聽,滿足了他們喜活動好表達的需要。由于自己演示教具自己講,因此,幼兒在講述中就比較自由,他們可隨著自己操縱動作的快慢變化,來調整講述的速度,在不改變作品原意的情況下,增添和刪減一些詞語,或改用一些同義詞和近義詞,其講述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得到了充分的發揮。
3.可幫助幼兒更好地理解故事內容
幼兒操縱指偶講故事的過程,實際上也就是表演游戲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幼兒模仿不同角色的語氣、神態、動作,繪聲繪色,極富情感,如講故事《狐貍和兔子》,當講到“小兔子一路走一路哭”時,幼兒晃動兔子指偶,邊講邊真像小兔子那樣哭出聲來;講到“熊讓狐貍滾出來”時,幼兒手指上的熊一板一眼左右搖晃,把熊既笨重又威嚴的神態表現了出來。由于幼兒喜歡講,復述故事的次數自然也就多了,且故事的角色與幼兒面對面,形象逼真,幼兒猶如身臨其境,對角色的體驗加深了,也就能更好地理解作品的內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