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學公派研究生出國留學暫行實施辦法
(試行)
為貫徹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及《國家
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選拔與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能夠
提升我國自主創新能力的拔尖創新人才,滿足國家中長期發展對高層次創
新人才的需求,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
批準我校將于2008年啟動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選派計劃。根據教育
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管理規定(試行)》的通
知(教外留[2007]46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基本原則
按照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選派工作應根據建設創新型國家和實
施人才強國戰略需要的精神,重點支持創新團隊、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
重點項目的根據需要,有計劃地選派研究生出國留學。
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選派工作要充分利用我校國外優勢教育資
源,與國外一流大學合作,堅持“選拔一流的學生,到國外一流的學科專
業,師從一流的導師”的原則。選派工作應著眼于培養能夠提升自主創新
能力的拔尖創新人才,并與我校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和師資隊伍建設發展
戰略相結合。在選派工作中堅持個人申請、導師推薦、專家評審、平等競
爭、擇優錄取、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原則。
- 1 -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成立校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謝克昌
副組長:馬福昌 許并社
成 員:呂永康、李文英、劉光煥
成立研究生公派出國留學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派辦”),掛靠在研究
生院(籌)
(二)職責分工
校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總體目標制定校研究生
選派計劃與相關政策。
研派辦負責研究生選派過程管理、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跟蹤與管理。
國際合作處負責指導、協助研究生與國外聯合培養的院校進行聯系及
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聯系與協調。
人事處參與教師(在職研究生)出國聯合培養的選派,并進行出國后
的人員管理。參與聯合培養研究生校內導師的相關政策的制定與執行。
各院(所)根據學校的總體目標和選派計劃,制定本院(所)的選派
計劃,負責選拔推薦學生,負責落實國外接收院校/專業;研究生導師協
助學生聯系國外導師,并與國外導師共同制定研修計劃;申請留學者在導
師指導下與國外大學和導師聯系,參加相關外語考試,以獲得國外接收院
校和導師的正式邀請信,并達到規定的外語水平合格標準,獲得選派資格
后履行簽約手續并履約。
- 2 -
三、選派的類別及期限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指在我校攻讀博士期間赴國外從事與論文緊密
相關的研究,留學期限為6至24個月;博士研究生:指赴國外攻讀博士
學位,留學期限為36至48個月;碩士研究生:指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
留學期限為12至24個月。
四、選派學科專業
根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與《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選派辦法》確定的優先資助學科,優先支持能源、資源、環境、制造、信
息、生命科學、空間技術、納米及新材料等相關戰略領域和人文及應用社
會科學;優先支持我校特色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教
育部創新團隊、重點科研項目。
五、選派計劃
國家公派專項研究生獎學金項目,將不對每個學校制定具體的錄取計
劃,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分配給58所“211工程”院校的總名額為1000
人,每個學校不限制上報推薦人數,最終名額由專家評審錄取后確定。
六、資助申請與錄取
(一)資助范圍
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供的資助一般為往返國際旅費和在外期間的獎學
金生活費(不含學費),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資
助項目、標準在錄取時確定。
利用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研究生項目和利用學校自身國際合作交流
- 3 -
渠道的項目均可以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資助。
國家留學基金委現有研究生項目可在“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
()研究生項目指南”或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查
詢。
(二)申請條件與程序
1、申請人的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在學
習中表現突出,學成后愿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
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國家留學基金委有關獎學金項目選拔簡章的具體要求。
2、申請要求
(1)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人應為在讀一、二年級優秀博士生,
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申請時須提交國外教育機構出具的正式邀請函
及國內外導師為其共同制訂的研修計劃。
(2)博士研究生: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具有碩士學位,或在讀
一年級優秀博士生,或優秀應屆碩士畢業生。申請時須提交國外教育機構
的入學通知書。
(3)碩士研究生: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0歲,應具有學士學位,或優
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時須提交國外教育機構的入學通知書。
- 4 -
(三)選拔申請辦法與時間安排
1、國家留學基金委選拔辦法與時間安排
(1)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
行選拔。
(2)申請時間:一般為每年2月20日—3月20日。
(3)申請辦法: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申請人登錄國家留學基金管
理委員會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并按規定
提交申請材料。
(4)具體選拔辦法按《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選拔簡章》的規
定執行。
2、校內選拔辦法與時間安排
(1)校內采用“個人申請、導師推薦、院(所)審查、評審擇優”
的方式進行選拔。
(2)每年10月,各院(所)根據學校的選派安排協助學生完成國外
院校、導師的聯系,并于下一年度1月份完成院(所)的審查工作,上報
學校。學校評審擇優,確定被推薦人選。
(3)被推薦的學生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要求,上網報名并提交申
請材料。留學基金委的報名時間為2月20日—3月20日。
(四)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于每年5月份公布聯合培養博士生、博士/碩士研
究生錄取結果,錄取通知將發至我校。
- 5 -
七、派出工作流程
被錄取的公派研究生辦理出國手續事宜,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公派
出國留學事務處(以下簡稱:出國處)辦理,學校將為公派研究生提供辦
理出國手續的暢通渠道,并辦理相關手續。
(一)公派研究生接到《錄取通知》的同時,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
國處為每位公派研究生提供一本《公派留學人員辦理出國手續指南》。公
派研究生應仔細閱讀,并按照“指南”的程序要求及時辦理相關事項。
(二)公派研究生接到《錄取通知》后,須先登錄“公派留學網上簽
證服務系統”進行注冊,在線提交《公派留學人員基本情況表》后,方可
辦理申請等相關出國手續。具體操作辦法參照《公派留學人員辦理出國手
續指南》。
(三)公派研究生憑《錄取通知》到研究生院開據同意辦理派出手續
的函和研究生在讀證明,以供前往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國處辦理出國手
續之用。
(四)公派研究生憑《錄取通知》或國外邀請函到國際交流合作處開
據派出函,以供前往各大使館辦理簽證申請之用。
(五)研究生院向保衛處、財務處、圖書館、檔案館、所在院(所)
系提供公派研究生名單。公派研究生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六)公派研究生自行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國處辦理簽證、預訂
機票等相關手續,并由國際交流合作處負責公派研究生辦理護照、簽證、
預訂機票等事宜的咨詢工作。
- 6 -
(七)公派研究生辦理離校手續,離校手續辦理后將離校單和公派協
議返回研究生院,并由研究生院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國處開據領取機
票函。
(八)在外攻讀學位的在校公派研究生到研究生院辦理學籍手續,并
自行將檔案和戶口存放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請參閱《留學人員檔案管
理服務指南》。
(九)聯合培養公派研究生的學籍管理由研究生院負責,管理辦法與
國內在校研究生相同。
(十)聯合培養公派研究生在國外學習期間需經常與導師和所在院
(系)聯系、匯報學習和研究進展,并按時提交學習和研究階段工作報告;
公派研究生所在的院(系)、導師負責公派研究生在國外學習和研究情況
的監督、考查及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研究生院協助各院(所)系進
行管理。
(十一)聯合培養公派研究生學習期滿回國后需及時到研究生院報
到,領取報到單,辦理學籍、住宿等相關手續。
(十二)聯合培養公派研究生學習期滿回國進行論文答辯,申請論文
答辯程序與在校生相同,到所在院(所)系進行學位論文申請、審核與答
辯。審批工作與在校生相同。
八、派出及管理
留學人員在派出前,須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簽訂《資助出國留
學協議書》并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等手續。派出后應遵守國家留學基金
- 7 -
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
留學期間,留學人員應自覺接受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的管理,并
與學校保持密切聯系。
研派辦根據各院(所)推薦人選的質量、學習效益和按期回國服務等
情況,每年對各院系的選派計劃和選派規模進行適當調整。
本辦法由研究生公派出國留學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學在校博士研究生赴境外聯合培養申請推薦表
2、太原理工大學在校碩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申請推薦表
- 8 -
附件1:
太原理工大學
在校博士研究生赴境外聯合培養申請推薦表
學生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政治面貌 性別 學號
聯系電話 Email
博士專業 研究方向
所在院所 校內導師姓名
通信地址、電話、Email
聯系方式 境外導師姓名
申請人對到境外留學期間學習的初步計劃: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導師意見:
導師簽字:
年 月 日
院(所)意見:
院(所)長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意見:
院長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附:1、國外導師的邀請信;2、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研修計劃
- 9 -
附件2: 太原理工大學
在校碩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申請推薦表
學生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政治面貌 性別 培養學號
聯系電話 Email
專業 研究方向
導師姓名 所在院系
留學學校 專業
國外導師姓名 聯系方式
申請人對到國外留學期間學習的初步計劃: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導師意見:
導師簽字:
年 月 日
院(所)意見:
院(所)長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意見:
院長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附:國外教育機構的入學通知書
附:國外教育機構的入學通知書
- 10 -
本文發布于:2023-11-06 22:56:22,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88/28654.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太原理工大學公派研究生出國留學暫行實施辦法.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太原理工大學公派研究生出國留學暫行實施辦法.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