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x x遺囑
立遺囑人:宋x、,男,74歲,住x x省x x縣x x鄉xx村x組
代書人:張x,男,32歲,x x省x x縣x x律師事務所律師,住x x省xx縣x x街x x號
我自得了不治之癥以來,得到家人的悉心照料.并盡可能求醫治療,我甚感欣慰。但無奈病情日漸惡化,我自感不久即將離世。為了處理好我離世后的一些拳務,特立以下遺囑。
為保證本遺囑的權威性,特請x x省x x縣x x律師事務所的張x律師代寫,留給家人,各自恰守,勿生爭執。
一、我過去做生意,經歷了萬般辛苦,積攢了貳拾塊銀圓,四個子女每人肆塊;余下肆塊,妻子吳x x兩塊,留作紀念;侄子吳x x兩塊,以謝其對我多年來的關心。
二、我尚有存款捌仟元,除補助三子宋x貳仟元(三子帶我到省城就醫看病花費伍仟多元,有票據)外,其余陸仟元全部留給妻子吳xx,作生活補貼之用,四個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或借用。
三、鑒于四個子女已成家立業,我去世后,妻子仍住現在的住房。其賠養之事,可與四個子女商定。或單獨居住,四個子女每月付給生活費;或輪流到子女家共同生活;或跟某個子女長住(其他子女每月付生活費),以我妻意見為準,子女們應當尊重、服從。不管用何種方式,遇到生病住院、重大事件的花費,均由四個子女共同分擔費用。
四、我妻現住的房屋,待她百年之后(其善后費用,由四個子女共同分擔),四個子女可按國家有關法律繼承。
五、我生前一家人和和睦睦,與親戚朋友、左鄰右舍的關系都處得很好,我希望我去世后,家人仍繼續發揚。全家人應一如既往地愛國家、愛社會主義、愛集體,聽黨的話,勘奮勞動、尊老愛幼,和親朋好友、鄉親們等搞好團結。
六、以上遺囑經核對無誤。
立遺囑人:宋x x(簽名蓋章)
代書人:張x x(簽名蓋章)
x x x x年x月x日
